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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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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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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 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该授 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5.00 万股,向 699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754.00 万股。

独立董事:林中、赵国栋、林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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