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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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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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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生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 与义务。 2019 年 7 月 22 日,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在 2019 年任职期 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第二届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每次公司董事会会议。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19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年度,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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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 年 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9 年 3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4 、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 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4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6 、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7 、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 独立意见;

8 、 2019 年 5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就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9 、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 2019 年 7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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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 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 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情况

  •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2 、报告期内,无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 3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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