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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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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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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穆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 与义务。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在 2019 年任职 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8 次第二届董事会会议和 9 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每次公司董事会会议。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19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年度,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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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 年 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9 年 3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4 、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 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4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6 、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7 、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 独立意见;

8 、 2019 年 5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就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9 、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 2019 年 7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11 、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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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9 年 9 月 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发表 了独立意见;

13 、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14 、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 独立意见;

15 、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报酬及津贴标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 2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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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情况

  • 1 、 2019 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2 、 2019 年任职期间,无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 3 、 2019 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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