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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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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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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国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9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和 8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每次 公司董事会会议。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 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18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年度,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 2019 年 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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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9 年 3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4 、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 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5 、 2019 年 4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6 、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7 、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 独立意见;

8 、 2019 年 5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就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 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以及公司相应更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9 、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 2019 年 7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补选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11 、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2 、 2019 年 9 月 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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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独立意见;

13 、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14 、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 独立意见;

15 、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报酬及津贴标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16 、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2018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相关会议,严格履行主 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阶段性地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 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 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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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的建议,更好地保 护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情况

  •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2 、报告期内,无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 3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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