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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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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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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相关审计机构就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邦道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已过有效期,公司组织审计机构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补充 审计、备考财务报表审阅 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公司相应更新《朗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慎分析后,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和相关议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人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进行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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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穆 钢 谢德仁
梅生伟 赵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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