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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Sep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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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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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条件的规定, 2018 年度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8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502,809 股限制性股票,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67,603 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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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穆 钢 谢德仁 梅生伟 赵国栋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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