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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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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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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82 号文《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朗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8,000,000 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款项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658,490.57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88,341,509.43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 [2020]40887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8,592,051.05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8,715,051.05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 民币 359,626,458.38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172,932,635.52 元与募 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186,693,822.86 元,其中 19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另外 3,306,177.14 元为公司收到的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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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无 锡新区支行开设了共计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就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朗易”)为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 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无锡朗易提供 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公 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中信证券和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注销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账号: 8110501013101656776),并在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 户账号:8110501011501772946)。本次变更未改变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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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 632434394 | 活期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 632678468 | 活期 | 17,293.26 |
| 中信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110501011501772946 | 活期 | - |
| 合计 | 17,293.26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 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 “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 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不超过 6 年。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 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 民币 95,360,402.50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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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 中天特审字(2021)第 0132 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转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和 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从募集资金 账户中转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及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1234 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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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新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核查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朗新科技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报告等资料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朗新科技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 况;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为本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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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19,859.21 | 19,859.21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
42,871.5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 目 |
||||||||||
| 1.能源物联 网系统建设 项目 |
否 | 31,328.50 | 31,328.50 | 10,149.97 | 11,017.26 | 35.17% | 建设期为3 年 |
本年度该项 目暂未产生 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2.朗新云研 发项目 |
否 | 25,707.20 | 25,707.20 | 9,709.24 | 10,055.79 | 39.12% | 建设期为3 年 |
如公司《创 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所 披露,相关 项目不直接 产生利润, 未单独进行 财务评价。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22,964.30 | 21,798.45 | #VALUE! | 21,798.4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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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80,000.00 | 78,834.15 | 19,859.21 | 42,871.51 | ||||||
|---|---|---|---|---|---|---|---|---|---|---|
| 超募资金投 向 |
||||||||||
|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
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网系 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6 年。相关资金已于2021 年2 月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14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人民币95,360,402.5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朗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0132号)。相关资金已于2021年2月1日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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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相关资金已于2021年2月1日和2021年2月24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
|---|---|
|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本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及使用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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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纪若楠 彭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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