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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Dec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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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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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徐长 军、罗惠玲、杜小兰、吴缘秋、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 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易 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网元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锡融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腾辉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田华亚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 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易 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100%股权和上海云钜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邦道科技”)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朗新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 个月内未 发生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因此不存在上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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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亮
栾承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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