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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jian Road&Bridge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Sep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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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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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2015.9.29 14:00)

(2015.9.29 14:00)
序号 会议议程 报告人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尚云龙
报告议案
议案1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8000 万元财务借款的议案》 张永良
议案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张永良
议案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张永良
股东审议议案 尚云龙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谷文龙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尚云龙
报告表决结果 郑云章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尚云龙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见证
律师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尚云龙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1: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8000 万元财务借款的议案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是公 司的控股股东,建设集团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流动资 金不足,为公司提供资金借款,主要资金用途为补充营运资 金。经与建设集团协商,资金借款分两次提供:

1、资金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7.2%(按实际使用天 数计算),期限7个月,按季支付利息,期满公司偿还全部本 金。

2、资金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为7.2%(按实际使用天 数计算),期限6个月,按季支付利息,期满公司偿还全部本 金。

建设集团为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有利于公司抓住发展机 遇,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现金流动性,这体现了控股股东对 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

建设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关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资金资助协议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议案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五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 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888.16 万元,负债总额为40,044.04 万元,净资产为15,844.12 万 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32.02 万元,净利润496.20 万 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706.96 万元、负债总额为45,499.98 万元、净资产为16,206.97 万 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31.98 万元,净利润235.34 万 元。

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 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五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一亿元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1000 万元,保函额度9000 万元)已经到期。因施工生产和经营投标需要,拟继续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办理一亿元

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1000 万元,保函额度9000 万元。 拟请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4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五公司营业执照;

  • 2、五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五公司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议案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二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50 万元人民币,截 止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439.53 万 元,负债总额为79,706.53 万元,净资产为10,733.00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62.44 万元,净利润9.95 万元。截 止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213.13 万 元、负债总额为66,952.86 万元、净资产为14,260.27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51.10 万元,净利润-531.41 万元。经 营范围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二公司因施工生产和经营投标需要,拟向长江联合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 2300 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租赁期 利率为5.7%,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年金法。长江公司在租赁 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10%作为保证金,收取服务手续费27.6 万元。租赁物件是二公司施工设备,原值2333.59 万元(详 见所有权转让协议),租赁期满二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 长江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二公司。公司拟为二 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四公 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50 万元人民币,截 止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954.23 万元、 负债总额为60632.38 万元、净资产为19321.85 万元,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74314.77 万元,净利润520.85 万元。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594.37 万元,负债 总额为60423.15 万元、净资产为19171.21 万元,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12131.64 万元,净利润-168.86 万元。经营范围是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

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四公司因施工生产和经营投标需要,拟向长江联合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 2200 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租赁期 利率为5.7%,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年金法。长江公司在租赁 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10%作为保证金,收取服务手续费26.4 万元。租赁物件是四公司施工设备,原值2211.00 万元(详 见所有权转让协议),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 长江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拟为四 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1、二公司营业执照;

  • 2、二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3、二公司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四公司营业执照;

  • 5、四公司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6、四公司2015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7、长江公司融资合同文本(保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