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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I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Oct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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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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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25 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11 月10 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 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视频会议室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11 月10 日
至2015 年11 月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 √ |
| 2.02 | 债券期限 | √ |
| 2.03 |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 |
| 2.04 | 发行方式 | √ |
| 2.05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 |
| 2.06 | 担保事项 | √ |
| 2.07 | 赎回或回售条款 | √ |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09 | 承销方式 | √ |
| 2.10 | 发行债券的上市 | √ |
| 2.11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 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
√ |
| 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 年11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 项议案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012 | 隆基股份 | 2015/11/3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 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 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2:30-13:5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 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100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
5、传真:029-84157265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
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24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11 月10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 |||
| 2.02 | 债券期限 | |||
| 2.03 |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
| 2.04 | 发行方式 | |||
| 2.05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
| 2.06 | 担保事项 | |||
| 2.07 | 赎回或回售条款 | |||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09 | 承销方式 | |||
| 2.10 | 发行债券的上市 | |||
| 2.11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 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