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ongchen P&P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n 12, 2020
51936_rns_2020-06-12_3c9028bc-bd61-487b-ba6c-0011b8576db6.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間: 中華民國一○九年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 九時正。 -
地點: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一之一號(本公 司二林廠會議室)。 -
出席: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217,685,727股, 出席股份總數為883,376,043股,占本公司已 發行股數之72.54﹪。
出席董事:鄭瑛彬。
列席: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王慕凡會計師。 建業法律事務所 王士豪律師。
主席:鄭瑛彬 記錄:魏麗娟
宣布開會:查核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之股份
總數已超過法定股數,本會依法成立,主席宣布開
會。
貳、主席致詞:(略)。
參、報告事項:
報告一、本公司一○八年度營業概況。(詳如附件一)
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詳如附件二)
報告三、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詳如附件三)
報告四、本公司一○八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報告。(詳如附件四)
- 1 -
報告五、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詳如附件五)
報告六、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詳
如附件六)
肆、承認事項:
案一案 董事會董
案由: 本公司一○八年度決算表冊案,謹 董請承認。
說明: 本公司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
報表業已編製完竣(詳如附件一)。
決議: 本案經表決結果,依董事會所董議案照案承認。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
|
|---|---|
投票表決結果 |
占總表決權數% |
贊成權數831,291,289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94,606,467權) |
94.10% |
反對權數404,438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404,438權) |
0.04% |
棄權/未投票權數51,680,316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棄權權數51,638,494權) |
5.86% |
無效權數0權 |
0.00%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3,376,043權 |
100.00% |
案二案董事會董
案由:本公司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謹 董請承認。 一 說明: ( ) 本公司一○八年度盈餘分配表業已編製完竣,請詳下 列盈餘分配表(詳如附件七)。
-
二 -
( )
本案經董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謹董請承 認。 -
決議:本案經表決結果,依董事會所董議案照案承認。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
|
|---|---|
投票表決結果 |
占總表決權數% |
贊成權數832,269,470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95,584,648權) |
94.21% |
- 2 -
反對權數539,254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539,254權) |
0.06% |
|---|---|
棄權/未投票權數50,567,319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棄權權數50,525,497權) |
5.73% |
無效權數0權 |
0.00%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3,376,043權 |
100.00% |
伍、討論事項:
案一案 董事會董
案由: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謹 董請討論。
說明: 為配合相關法令及實務運作需要,原股東會議事規則有關
條文應予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案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案二、三項略。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案一百八十五條案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董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
案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案二、三項略。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案一百八十五案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案二十六條之一、案四十三條之六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董出。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並配合公司法案一百七十二條、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及107年8月6日經商字案10702417500 號函修正。 |
- 3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 |
文 |
說 明 |
|---|---|---|---|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董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董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但股東董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另股東所董議案有公司法案一百七十二條之一案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董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以下略) |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董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董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董議案有公司法案一百七十二條之一案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董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以下略) |
||
案六條( 案一項略)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以下略) |
案六條(案一項略)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監察人者,應另附選舉票。(以下略)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
案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均應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案二、三項略)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董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董付表決,並安排適 |
案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案二、三項略)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董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董付表決。 |
依電子投票規定修正。 |
- 4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足之投票時間。 |
||
案十三條( 案一項略)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以下略) |
案十三條(案一項略)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以下略) |
依電子投票規定修正。 |
案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 以下略) |
案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監察人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以下略)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案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案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案二十條案一項略。 |
案二十條案一項略。 |
增加修正日期。 |
- 5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本規則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修正。 |
||||
決議: 本案經表決結果,依董事會所董議案照案通過。投票表決結果如下:投票表決結果占總表決權數%贊成權數832,347,471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95,662,649權)94.22% 反對權數453,766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453,766權)0.05% 棄權/未投票權數50,574,806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棄權權數50,532,984權)5.73% 無效權數0權0.00%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3,376,043權100.00% |
||||
投票表決結果 |
占總表決權數% |
|||
贊成權數832,347,471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95,662,649權) |
94.22% | |||
反對權數453,766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453,766權) |
0.05% | |||
棄權/未投票權數50,574,806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棄權權數50,532,984權) |
5.73% | |||
無效權數0權 |
0.00% |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3,376,043權 |
100.00% |
陸、選舉事項:
案一案
董事會董
案由: 本公司案十五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
說明:(一)本公司案十四屆董事任期於109年6月13日屆滿,依法 應予改選,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選舉董事九人(含獨 立董事三人)。 -
(二)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於選任之股東會結束後即行 就任,任期三年,自民國109年6月2日至112年6月1日 止。 -
(三)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董名制度,董事會審核通過之董 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相關資料如下:
序號 |
被 董 名人選類別 |
被 董 名人選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份數 額( 單位:股) |
|---|---|---|---|---|---|---|
- 6 -
序號 |
被 董 名人選類別 |
被 董 名人選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份數 額( 單位:股) |
|---|---|---|---|---|---|---|
| 1 | 董 事 |
錢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瑛彬 |
台灣大學商研所碩士 |
榮成紙業(股)公司董事長 |
1. 榮成紙業(股)公司董事長2.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監事 |
90,559,731 |
| 2 | 錢江投資股份有 |
台北大學犯罪 |
內政部警政署 |
財團法人中國信 |
||
董 事 |
限公司 |
學研究所法學 |
署長 |
託反毒教育基金 |
90,559,731 | |
代表人:王卓鈞 |
碩士 |
會副董事長 |
||||
| 3 | 美國伊利諾大 |
台灣大學管理學 |
1. 玉山金融控股 |
|||
學香檳校區企 |
院副院長 |
(股)公司獨立 |
||||
業管理博士 |
董事 |
|||||
2. 台達電子工業 |
||||||
榮聖投資股份有 |
||||||
公立 |
||||||
董 事 |
限公司 |
(股)司獨 |
108,329,706 | |||
董 |
||||||
代表人:李吉仁 |
事 |
|||||
3.宏碁(股)公司 |
||||||
獨立董事 |
||||||
4. 台灣大學EMBA |
||||||
兼任教授 |
||||||
| 4 | MBA, Baruch | 1. 黑石集團(香 |
國泰世華商業銀 |
|||
| College, City | 港)有限公司 |
行(股)公司董事 |
||||
榮聖投資股份有 |
||||||
University of |
副董事長 |
長 |
||||
董 事 |
限公司 |
108,329,706 | ||||
New York |
2. 美商摩根大通 |
|||||
代表人:郭明鑑 |
||||||
銀行香港及台 |
||||||
灣區總經理 |
||||||
| 5 | 美國加州州立 |
1. 新竹國際商業 |
1. 至德投資股份 |
|||
大學企管碩士 |
銀行總經理 |
有限公司董事 |
||||
2. 渣打(台灣) |
長 |
|||||
商業銀行執行 |
2. 美國加州保富 |
|||||
寶隆國際股份有 |
||||||
董事長 |
銀行獨立董事 |
|||||
董 事 |
限公司 |
236,444,363 | ||||
3.瑞士信貸(台 |
3. 台灣農畜產工 |
|||||
代表人:吳志偉 |
||||||
灣)首席執行 |
業(股)公司董 |
|||||
長 |
事 |
|||||
4. 國泰建設(股) |
||||||
公司獨立董事 |
||||||
| 6 | 南非金山大學 |
1. 德鎂實業(股) |
1. 中國信託商業 |
|||
商學系 |
公司董事長 |
銀行(股)公司 |
||||
玉瑪國際股份有 |
||||||
2. 中國石油化學 |
法人董事 |
|||||
董 事 |
限公司 |
15,417,427 | ||||
工業(股)公司 |
2.台日商務交流 |
|||||
代表人:江俊德 |
||||||
董事 |
協進會理事 |
|||||
| 7 | 美國華盛頓大 |
台灣大學財務金 |
1. 台灣大學財務 |
|||
學企管碩士、 |
融系(所)主任 |
金融系(所)教 |
||||
獨立董事 |
邱 顯 比 |
財務博士 |
授 |
0 | ||
2. 崑鼎投資控股 |
||||||
(股)公司獨立 |
- 7 -
序號 |
被 董 名人選類別 |
被 董 名人選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份數 額( 單位:股) |
|---|---|---|---|---|---|---|
董事 |
||||||
3.榮成紙業(股) |
||||||
公司獨立董事 |
||||||
兼審計委員會 |
||||||
召集人 |
||||||
| 8 | 美國加州大學 |
台灣大學財務金 |
台灣大學EMBA |
|||
企管碩士、經 |
融系(所)主任(所 |
兼任教授 |
||||
獨立董事 |
李 存 修 |
0 | ||||
濟碩士、財務 |
長) |
|||||
博士 |
||||||
| 9 | 1.上海財經大 |
桃園航勤(股)公 |
1. 榮成紙業(股) |
|||
學管理學博 |
司總經理 |
公司薪酬委員 |
||||
士 |
會召集人 |
|||||
獨立董事 |
吳 治 富 |
0 | ||||
2.台灣大學商 |
2. 中原大學國際 |
|||||
研所碩士 |
經營與貿易系 |
|||||
兼任副教授 |
選舉結果:
(一)董事當選名單:
職稱 |
戶號或身分證字號 |
戶名或姓名 |
得票權數 |
|---|---|---|---|
董事 |
156475 | 錢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瑛彬 |
835,141,902 |
董事 |
156475 | 錢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卓鈞 |
826,134,031 |
董事 |
108867 | 榮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吉仁 |
825,836,982 |
董事 |
108867 | 榮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明鑑 |
781,324,909 |
董事 |
86955 |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志偉 |
780,253,283 |
董事 |
25511 | 玉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俊德 |
777,857,846 |
(二)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職稱 |
戶號或身分證字號 |
戶名或姓名 |
得票權數 |
|---|---|---|---|
獨立董事 |
H1012(以下略) |
邱 顯 比 |
730,826,933 |
- 8 -
獨立董事 |
N1033(以下略) |
李 存 修 |
729,661,852 |
|---|---|---|---|
獨立董事 |
H1021(以下略) |
吳 治 富 |
728,737,911 |
柒、其他議案:
案一案 董事會董
案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 董請討論。
-
說明:(一)依公司法案二○九條案一項「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 於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 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鑑於公司營業需要,董請股東會決議許可本公司新任 之董事,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 公司職務,依公司法案二○九條規定,解除競業禁止 。 -
(三)擬董請解除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內容 , 詳如下表所示:
職稱 |
姓名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擔任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
|---|---|---|---|---|---|---|---|---|---|---|---|---|
法人董事/代表人 |
錢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鄭瑛彬 |
江蘇榮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無錫榮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平湖榮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蘇州榮成紙業有限公司董事 |
上海閔行榮成有限公司董事 |
浙江下沙榮成包裝有限公司董事 |
湖北榮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仙桃榮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武漢榮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荊州榮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湖南榮成包裝有限公司董事 |
法人董事 |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 |
決議: 本案經表決結果,依董事會所董議案照案通過。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表決結果 占總表決權數 %
- 9 -
贊成權數830,543,082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93,858,260權) |
94.01% |
|---|---|
反對權數752,667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752,667權) |
0.08% |
棄權/未投票權數52,080,294權( 其中以電子投票棄權權數52,038,472權) |
5.91% |
無效權數0權 |
0.00% |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83,376,043權 |
100.00% |
捌、臨時動議:
發言摘要:
股東戶號 197964 董出參加股東會感言及循環經濟等相關建議。 答覆摘要:
經主席答覆說明後,無其他臨時動議。
柒、散會:上午九時三十五分。
本次股東常會記錄僅載明會議進行要旨,且僅載明對議案
之結果;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為
準。
主席:鄭瑛彬 記錄:魏麗娟
- 10 -
【附件一】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營業額為新台幣(以下同) 47,715,121 仟元,較一○七年度減少 8.8% ,營業淨利減少 878,071 仟元。民國一○八年度稅前淨利為 372,517 仟元, 稅後淨利 502,392 仟元,歸屬母公司業主稅後淨利 533,773 仟元,稅後每股淨利為 0.45 元。茲將本公司民國一○八年 度經營績效報告如下
-
(一)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
1.收支與損益方面-
(1)收入方面:-
①
民國一○八年度營業收入淨額47,715,121仟元 ,較一○七年度52,313,603仟元,減少8.8%。 -
②
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外收入計508,803仟元, 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之份額128,291仟元、利息收入41,923仟元、 股利收入4,999仟元、政府補貼收入187,889仟 元、使用權資產轉租收益20,332仟元、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35,080仟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32,577仟元,以及其他收入-其他57,712仟元。
-
-
(2)支出方面:- ①
民國一○八年度營業成本41,163,583仟元,較 一○七年度45,066,481仟元,減少8.7%。民國 一○八年度營業費用4,769,016仟元,較一○
- ①
-
-
11 -
。 七年度 4,586,529 仟元,增加 4%
- ②
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外支出計1,918,808仟元 ,包含財務成本1,695,831仟元、淨外幣兌換 損失73,273仟元、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110,469仟元以及其他39,235仟元。
(3)損益方面:
民國一○八年度稅後淨利 502,392 仟元,較一○七 年度稅後淨利 911,535 仟元,減少 409,143 仟元。 民國一○八年度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 533,773 仟 元,較一○七年度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 934,694 仟元,減少 400,921 仟元。
2.營運情形
民國一○八年度實績與一○七年度實績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
一○八年度 |
一○七年度 |
差異金額 |
差異% |
|---|---|---|---|---|
營業收入 |
47,715,121 | 52,313,603 | (4,598,482) | (8.8) |
營業成本 |
41,163,583 | 45,066,481 | (3,902,898) | (8.7) |
營業毛利 |
6,551,538 | 7,247,122 |
(695,584) |
(9.6) |
營業費用 |
4,769,016 | 4,586,529 |
182,487 |
4.0 |
營業淨利 |
1,782,522 | 2,660,593 |
(878,071) |
(33.0) |
營業外收(支)淨額 |
(1,410,005) | (1,142,091) | (267,914) |
(23.5) |
稅前淨利 |
372,517 | 1,518,502 |
(1,145,985) | (75.4) |
稅後淨利 |
502,392 | 911,535 |
(409,143) |
(44.9) |
歸屬母公司淨利 |
533,773 | 934,694 |
(400,921) |
(42.9) |
- 12 -
3.研究發展狀況
民國一○八年度研發費用 13.40 億元,較一○七年度 研發費用 13.83 億元,雖略減 0.43 億元但研發費用佔 營收比重仍增加 0.17% 。公司重視企業與環境的共 存共榮,為追求永續經營,將企業核心競爭力建構 於循環、高效利用資源的解決方案,致力深化下列 五項環保高新技術:再生纖維利用、節能生產、節 水生產、空汙、水汙、廢棄物處理以及空間利用的 高新技術。極致研發不斷創新,精進於每一個生產 環節,確保環境、品質及效率,力求實踐低碳造紙 及綠色包裝。
(二)經營方針及重要產銷政策
1.經營方針
低碳造紙事業:
-
(1) 強化公司低碳造紙競爭力,不斷優化原料結構 ,推進產品轉型升級並持續進行節能減排專案 改善。 -
(2) 依預計時程啟動二林廠紙機新建及紙機升級專 案工作,以擴大市場佔有率。
綠色包裝事業:
-
(1) 開發高端綠色包裝產品,以高品質的紙箱產品 及整體包裝解決方案,滿足客戶的需求。 -
(2) 依計畫時程完成湖北武漢廠投產,以擴大市場 佔有率。 -
(3) 針對紙箱廠舊設備進行汰舊換新與自動化智能 -
13 -
化升級改造,以董升競爭力。
2.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1) 預期銷售數量
因大陸子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109 年集團 瓦楞紙箱用紙銷售數量預計與 108 年銷售數量持 平,惟在大陸禁廢令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下 ,大陸廢紙原料可能供應不足致推升瓦楞紙箱 用紙生產成本及產品售價,預期 109 年的營業收 入將較 108 年小幅成長。
(2) 預期銷售數量依據
根據本公司經營策略以及各銷售區域之瓦楞紙
箱包裝市場需求情形作規劃。
3.重要之產銷政策
(1) 台灣地區
在現有瓦楞紙箱用紙 65 萬噸產能基礎上,一○ 九年將繼續響應經濟部「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 動方案」並配合台商回流投資台灣增加產品包 裝之市場需求,執行二林廠紙機新建及紙機升 級與紙箱廠舊設備進行汰舊換新與自動化智能 化升級改造,以擴大市場佔有率。
(2) 大陸地區
深耕華東地區經營並大力拓展華中地區市場。
針對目標客戶需求,持續導入利基產品組合。
穩定並拓展原料廢紙採購管道,確保生產成本
更具競爭力。不斷深入研發創新,推動產品優
化升級,以量身優質服務,擴大瓦楞紙箱用紙
- 14 -
市場占有率並獲取最佳報酬。
榮成紙業專注於低碳造紙及綠色包裝,是長期落實 「循環經濟」的示範企業,以資源循環高效利用的營運模 式,參與並促進循環經濟的擴大發展。循環經濟是一開始 就做對的事,追求零廢棄與系統平衡,建立資源可回復、 可再生的生產體系,這正是公司持續長期努力的企業使 命。台灣榮成公司一○四年已完成投資總額 43 億元的「鮭 魚返鄉」計劃,奠定了台灣榮成長期發展的良好競爭利 基;一○九年度將繼續響應經濟部「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 動方案」政策,預計一○八年至一一○年這三年在台灣的 資本支出總投資金額超過 60 億元,此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完 成後,預計可增加台灣榮成在亞洲瓦楞紙箱用紙市場的市 佔率,為股東創造更大的股東權益。
董 事 長: 經 理 人: 會計主管:
- 15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報告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
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成紙
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
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
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
項敘明如下:
重大關係人交易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打造垂直一體化全產業鏈經營體系,從國外廢紙
原料採購或在地廢紙回收,至工業用紙及紙箱之生產及銷售,都由集團內不同屬性之
子公司負責,由於關係人交易金額重大,故位於不同國家之子公司因國際運輸時間導
致收入認列時點不同,及上下游關係人交易致未實現毛利消除之評估,皆影響銷貨收
入、銷貨成本及銷貨毛利之認列,因是將重大關係人交易列為關鍵查核事項。關係人
交易相關資訊,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七。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測試關係人交易管理之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估計沖銷不同屬性公司之未實現毛利率,及時間性差異調節所 使用之假設及方法之合理性。
3. 抽核關係人交易未投入生產數量及金額之正確性。
4. 重新執行關係人交易彙總及合併沖銷,評估其計算公式之設定是否正確。
- 16 -
5. 執行分析性複核,參考過去實際營運結果及考量本年度產能擴充之影響,以評估部 門別財務資訊是否與預期值相符。
政府補貼收入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來自政府補貼之業外收入約新台
幣(以下同)187,889仟元,約佔民國一○八年度合併淨利37.39%,因是將政府補貼收
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政府補助相關資訊,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及六(二
十六)。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對政府補助收入認列方法之合理性。
2. 抽核主要之政府補助合約,確認符合(1)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及(2)將可 收到該項補助。
3. 抽核驗證本年度政府補助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是否係根據補助性質認列為遞延收 益,或認列於其他收益,並對管理階層評估條件進行分析並董出質疑,以驗證收入 認列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董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有關榮成紙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
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
別為51,660,894仟元及56,028,683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74.29%及78.24%,民
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39,089,877
仟元及42,963,139仟元,分別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81.92%及82.13%。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
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
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
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17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成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董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 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 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董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
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一○八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
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王 慕 凡 會 計 師:陶 鴻 文
==> picture [69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8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101)金管證審字案1010057100號
==> picture [146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80)台財證(六)字案02925號
==> picture [69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三 日
- 18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107 年12 月31 日金額%$11,432,165 15.971,299,431 1.82174,607 0.244,788 0.013,995,657 5.583,095,273 4.32551,690 0.77--13,800 0.0210,264,721 14.3316,287 0.0230,848,419 43.082,500,000 3.4914,954,258 20.88849,582 1.19--302,067 0.4260,141 0.0849,537 0.0718,715,585 26.1349,564,004 69.2111,676,857 16.303,512,955 4.911,536,498 2.15626,639 0.884,851,789 6.77(1,019,040) (1.42)309,164 0.4321,494,862 30.02552,958 0.7722,047,820 30.79$71,611,824 100.00 |
||||||||
|---|---|---|---|---|---|---|---|---|
代碼 |
資產 |
108 年12 月31 日 |
107 年12 月31 日金額%代碼$2,169,6113.03 21002,872- 211021305,946,6268.30 21506,514,6469.10 2170147,8460.21 2200335,4770.47 223011,3040.02 22804,147,4095.79 23003,019,1904.22 2322103,0580.14236522,398,03931.2821xx169,1670.23 253025403,607,3865.04 257042,091,70958.78 2580-- 26007,6180.01 264083,5040.12 2645507,0200.71 25xx2,747,3813.832xxx49,213,78568.72310031103200330033103320335034003410342031xx36xx3xxx$71,611,824100.00 |
負債及權益 |
108 年12 月31 日 |
|||
金額 |
% |
金額 |
金額 |
% |
金額 |
|||
1100111011501170118012001220130x1410147011xx1510155016001755176017801840190015xx |
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其他應收款本期所得稅資產存貨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淨額無形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2,354,91546,8724,370,2795,837,107110,540266,02151,4273,048,6602,745,58260,692 |
3.390.076.288.390.160.390.074.383.950.09 |
$2,169,6112,8725,946,6266,514,646147,846335,47711,3044,147,4093,019,190103,058 |
流動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合約負債-流動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本期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流動其他流動負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退款負債-流動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遞延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非流動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存入保證金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總計權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股本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其他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非控制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259,3351,148,552137,536903,605,9003,452,135151,93057,88012,2759,214,31214,818 |
14.751.650.20-5.194.960.220.080.0213.250.02 |
$11,432,1651,299,431174,6074,7883,995,6573,095,273551,690-13,80010,264,72116,287 |
18,892,095 |
27.17 |
22,398,039 |
28,054,763 |
40.34 |
30,848,419 |
|||
144,6203,737,58042,679,3611,609,8697,50863,178631,6691,776,605 |
0.215.3761.382.310.010.090.912.55 |
169,1673,607,38642,091,709-7,61883,504507,0202,747,381 |
2,500,00016,040,760382,00394,957322,99954,27732,205 |
3.5923.070.550.140.460.080.05 |
2,500,00014,954,258849,582-302,06760,14149,537 |
|||
19,427,201 |
27.94 |
18,715,585 |
||||||
47,481,964 |
68.28 |
49,564,004 |
||||||
50,650,390 |
72.83 |
49,213,785 |
12,176,8573,684,2661,629,967626,6394,756,823(1,549,054)386,837 |
17.515.302.340.906.84(2.23)0.56 |
11,676,8573,512,9551,536,498626,6394,851,789(1,019,040)309,164 |
|||
$69,542,485 |
100.00 |
$71,611,824 |
||||||
21,712,335348,186 |
31.220.50 |
21,494,862552,958 |
||||||
22,060,521 |
31.72 |
22,047,820 |
||||||
$69,542,485 |
100.00 |
$71,611,824 |
||||||
董 事 長:鄭瑛彬 |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107年 度金 額%$52,313,603100.00(45,066,481)(86.15)7,247,12213.857,247,12213.85(1,994,089)(3.81)(1,211,497)(2.32)(1,383,544)(2.64)2,601-(4,586,529)(8.77)2,660,5935.08490,3270.94(339,379)(0.65)(1,642,459)(3.14)349,4200.67(1,142,091)(2.18)1,518,5022.90(606,967)(1.16)911,5351.74(7,579)(0.01)(5,674,777)(10.85)4,7890.01(384,791)(0.73)(78)-101,7460.19(5,960,690)(11.39)$(5,049,155)(9.65)$934,6941.78(23,159)(0.04)$911,5351.74$(5,009,704)(9.58)(39,451)(0.07)$(5,049,155)(9.65)$0.82$0.82 |
|||
|---|---|---|---|
代碼40005000590059506100620063006000690070107020705070607000790079508200831083118320834983608361837083998300850086008610862087008710872097509850 |
項目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營業毛利淨額營業費用推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預期信用風險迴轉利益營業費用合計營業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財務成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利益本期淨利其他綜合損益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其他綜合損益(淨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非控制權益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 |
108年 度金 額%$47,715,121100.00(41,163,583) (86.27)6,551,53813.736,551,53813.73(2,112,512)(4.43)(1,333,305)(2.79)(1,340,845)(2.81)17,6460.04(4,769,016)(9.99)1,782,5223.74312,7850.65(155,250)(0.33)(1,695,831)(3.55)128,2910.27(1,410,005)(2.96)372,5170.78129,8750.27502,3921.052,6180.01124,3020.25(524)-(670,994)(1.41)(10,509)(0.02)132,5040.28(422,603)(0.89)$79,7890.16$533,7731.12(31,381)(0.07)$502,3921.05$130,0050.27(50,216)(0.11)$79,7890.16$0.45$0.45 |
|
金 額$47,715,121(41,163,583)6,551,5386,551,538(2,112,512)(1,333,305)(1,340,845)17,646(4,769,016)1,782,522312,785(155,250)(1,695,831)128,291(1,410,005)372,517129,875502,3922,618124,302(524)(670,994)(10,509)132,504(422,603)$79,789$533,773(31,381)$502,392$130,005(50,216)$79,789$0.45$0.45 |
金 額$52,313,603(45,066,481)7,247,1227,247,122(1,994,089)(1,211,497)(1,383,544)2,601(4,586,529)2,660,593490,327(339,379)(1,642,459)349,420(1,142,091)1,518,502(606,967)911,535(7,579)(5,674,777)4,789(384,791)(78)101,746(5,960,690)$(5,049,155)$934,694(23,159)$911,535$(5,009,704)(39,451)$(5,049,155)$0.82$0.82 |
董 事 長:鄭瑛彬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 20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民國107 年1 月1 日餘額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民國107 年1 月1 日重編後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董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現金增資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107 年12 月31 日餘額民國108 年1 月1 日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董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現金增資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非控制權益增減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108 年12 月31 日餘額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額$28,072,423455,73128,528,154-(1,984,073)911,535(5,960,690)(5,049,155)550,8002,0904$22,047,820$22,047,820-(604,973)(270)502,392(422,603)79,789655,00014,384440(133,223)1,554-$22,060,521 |
||||||||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 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11,336,857- |
$3,300,065- |
$1,148,216- |
$626,639- |
$6,292,097- |
$(747,066)- |
$-5,978,814 |
$5,523,538(5,523,538) |
$27,480,346455,276 |
$592,077455 |
|||
11,336,857---- |
3,300,065---- |
1,148,216388,282--- |
626,639---- |
6,292,097(388,282)(1,983,950)934,694(2,790) |
(747,066)---(271,974) |
5,978,814---(5,669,634) |
----- |
27,935,622-(1,983,950)934,694(5,944,398) |
592,532-(123)(23,159)(16,292) |
|||
- |
- |
- |
- |
931,904 |
(271,974) |
(5,669,634) |
- |
(5,009,704) |
(39,451) |
|||
340,000-- |
210,8002,090- |
--- |
--- |
--20 |
--- |
--(16) |
--- |
550,8002,0904 |
-- |
|||
$11,676,857 |
$3,512,955 |
$1,536,498 |
$626,639 |
$4,851,789 |
$(1,019,040) |
$309,164 |
$- |
$21,494,862 |
$552,958 |
|||
$11,676,857----- |
$3,512,955--(270)-- |
$1,536,49893,469---- |
$626,639----- |
$4,851,789(93,469)(583,843)-533,7732,094 |
$(1,019,040)----(530,014) |
$309,164----124,152 |
$------ |
$21,494,862-(583,843)(270)533,773(403,768) |
$552,958-(21,130)-(31,381)(18,835) |
|||
- |
- |
- |
- |
535,867 |
(530,014) |
124,152 |
- |
130,005 |
(50,216) |
|||
500,000---- |
155,00014,583444-1,554- |
----- |
----- |
----46,479 |
----- |
----(46,479) |
----- |
655,00014,583444-1,554- |
-(199)(4)(133,223)-- |
|||
$12,176,857 |
$3,684,266 |
$1,629,967 |
$626,639 |
$4,756,823 |
$(1,549,054) |
$386,837 |
$- |
$21,712,335 |
$348,186 |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 事 長:鄭瑛彬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中華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108年 度107年 度$372,517$1,518,5022,389,9962,170,73323,06151,876(17,646)(2,601)(35,080)(2,957)1,623,0841,579,857(41,923)(27,385)(4,999)(8,198)1,5542,090(128,291)(349,420)110,46993,27282,09223,430(32,577)17,548(70)-84,551-4,054,2213,548,2451,576,3473,165,459715,102(5,158)37,306504,82266,99716,7471,092,071(466,870)283,307(553,762)42,36636,1863,813,4962,697,424(37,071)(45,296)(4,698)4,698(389,757)(968,804)242,574(291,011)(1,525)(4,714)(1,469)(12,000)(3,246)(3,318)(195,192)(1,320,445)3,618,3041,376,9797,672,5254,925,2248,045,0426,443,72644,64525,18532,05436,618(1,583,281)(1,559,284)(770,256)(714,560)5,768,2044,231,685 |
|
|---|---|
項目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租賃修改損失(利益)其他項目-捐贈費用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增加)減少應收帳款(增加)減少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存貨(增加)減少預付款項(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流動增加(減少)應付票據增加(減少)應付帳款增加(減少)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退款負債-流動增加(減少)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收取之利息收取股利支付之利息退還(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08年 度$372,5172,389,99623,061(17,646)(35,080)1,623,084(41,923)(4,999)1,554(128,291)110,46982,092(32,577)(70)84,5514,054,2211,576,347715,10237,30666,9971,092,071283,30742,3663,813,496(37,071)(4,698)(389,757)242,574(1,525)(1,469)(3,246)(195,192)3,618,3047,672,5258,045,04244,64532,054(1,583,281)(770,256)5,768,204 |
(續次頁)
- 22 -
(承前頁)
項目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處分(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取得)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設備款(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長期預付租金(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減少)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發行公司債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發放現金股利現金增資子公司獲配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非控制權益變動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數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8年 度14,112(4,034,724)67,755(94)(902,006)-(943)30,711(4,825,189)(1,172,830)(150,879)-8,675,928(8,639,835)(58,277)(17,332)20,932(583,843)655,000(21,130)(152,261)(1,444,527)686,816185,3042,169,611$2,354,915 |
107年 度 |
|---|---|---|
(37,947)(6,525,438)52,994(34,682)(375,506)(16,744)(20,340)(35,732) |
||
(6,993,395) |
||
(1,125,826)350,3842,500,0005,893,801(3,663,332)-24,17041,242(1,983,950)550,800(123)(16,292) |
||
2,570,874 |
||
353,838 |
||
163,0022,006,609 |
||
$2,169,611 |
董 事 長:鄭瑛彬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 23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報告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
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
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成紙
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
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
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
下:
重大關係人交易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打造垂直一體化全產業鏈經營體系,從國外廢紙原料採購
或在地廢紙回收,至工業用紙及紙箱之生產及銷售,都由集團內不同屬性之子公司負
責,由於關係人交易金額重大,故位於不同國家之子公司因國際運輸時間導致收入認
列時點不同,及上下游關係人交易致未實現毛利消除之評估,皆影響銷貨收入、銷貨
成本及銷貨毛利之認列,因是將重大關係人交易列為關鍵查核事項。關係人交易相關
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七。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測試關係人交易管理之主要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估計沖銷不同屬性公司之未實現毛利率,及時間性差異調節所 使用之假設及方法之合理性。
- 24 -
3. 抽核關係人交易未投入生產數量及金額之正確性。
4. 重新執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未實現損益沖銷之計算是否適當。
5. 執行分析性複核,參考過去實際營運結果及考量本年度產能擴充之影響,以評估部 門別財務資訊是否與預期值相符。
其他事項─董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
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
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
幣(以下同)17,088,709仟元和18,853,209仟元,分別佔個體資產總額之49.68%及
53.15%,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
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179,717)仟元及(503,741)仟元,分
別佔個體稅前淨利(300.95%)及(39.46%),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失之份額分別為(653,019)仟元及(380,204)仟元,分別佔個體其他綜合
損益淨額之(161.73)%及(6.40)%。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
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
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25 -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成 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 核報告中董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董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
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八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王 慕 凡 會 計 師:陶 鴻 文
==> picture [118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6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101)金管證審字案1010057100號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簽證文號
(80)台財證(六)字案02925號
中 華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十三 日
- 26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107 年12 月31 日金額%$1,780,0005.021,299,4313.6689-750,1292.11--515,2391.45372,8631.05--5,9290.021,050,0002.9616,2870.055,789,967 16.322,500,0007.054,740,000 13.37834,8242.35--53,9690.1560,1410.178,188,934 23.0913,978,901 39.4111,676,857 32.923,512,9559.901,536,4984.33626,6391.774,851,789 13.67(1,019,040) (2.87)309,1640.87--21,494,862 60.59$35,473,763 100.00 |
|||||||
|---|---|---|---|---|---|---|---|
代碼11001110115011701180120012101220130x1410147011xx151015501600175517601840190015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本期所得稅資產存貨預付款項其他流動資產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108 年12 月31 日金額%$1,188,3453.44376-279,6390.81861,0112.50110,5400.32119,3920.35--49,9430.15631,2711.84160,3610.4760,5370.183,461,41510.06144,6200.4220,769,78760.398,210,70123.8793,5490.277,5080.02469,1601.361,240,3433.6130,935,66889.94$34,397,083100.00 |
107 年12 月31 日金額%代碼$62,1750.18 2100292- 21102150433,0511.22 2170975,9452.75 2180147,8460.42 2200118,7250.33 22301,611,9944.56 228092- 2300614,8951.73 2322250,0380.70 23658,7830.02 21xx4,223,83611.9125302540169,1670.48 2570258022,436,35763.25 26007,973,93922.48 2640-- 25xx7,6180.02 2xxx338,5380.95324,3080.9131,249,92788.09 310031103200330033103320335034003410342034253xxx$35,473,763100.00 |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帳款-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本期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流動其他流動負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退款負債-流動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遞延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非流動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總計權益股本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其他權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8 年12 月31 日金額%$700,0002.041,148,5523.3489-607,3301.7738,5510.11645,0401.88120,2460.3536,0080.105,0250.011,175,0003.4214,8180.044,490,65913.062,500,0007.275,152,00014.98373,8051.0960,0380.1753,9690.1554,2770.168,194,08923.8212,684,74836.8812,176,85735.403,684,26610.711,629,9674.74626,6391.824,756,82313.83(1,549,054)(4.50)386,8371.1221,712,33563.12$34,397,083100.00 |
||
金額$1,188,345376279,639861,011110,540119,392-49,943631,271160,36160,5373,461,415144,62020,769,7878,210,70193,5497,508469,1601,240,34330,935,668$34,397,083 |
金額$62,175292433,051975,945147,846118,7251,611,99492614,895250,0388,7834,223,836169,16722,436,3577,973,939-7,618338,538324,30831,249,927$35,473,763 |
金額$700,0001,148,55289607,33038,551645,040120,24636,0085,0251,175,00014,8184,490,6592,500,0005,152,000373,80560,03853,96954,2778,194,08912,684,74812,176,8573,684,2661,629,967626,6394,756,823(1,549,054)386,83721,712,335$34,397,083 |
金額$1,780,0001,299,43189750,129-515,239372,863-5,9291,050,00016,2875,789,9672,500,0004,740,000834,824-53,96960,1418,188,93413,978,90111,676,8573,512,9551,536,498626,6394,851,789(1,019,040)309,164-21,494,862$35,473,763 |
||||
董 事 長:鄭瑛彬 |
經 理 人:鄭瑛彬 |
會計主管:吳國山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4000500059005910592059506100620063006000690070107020705070707000790079508200831083118320834983608361838083998300850097509850 |
項目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未實現銷貨利益已實現銷貨利益營業毛利淨額營業費用推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營業費用合計營業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財務成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利益本期淨利其他綜合損益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其他綜合損益(淨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 |
108年 |
度%100.00(72.67)27.33(0.23)0.5727.67(5.35)(5.77)(0.16)(11.28)16.390.49(0.88)(1.72)(10.25)(12.36)4.031.465.490.031.28(0.01)(6.73)(0.08)1.36(4.15)1.34 |
107年 |
度 |
|---|---|---|---|---|---|
金 額$9,732,951(7,073,170)2,659,781(22,695)55,6512,692,737(520,680)(561,156)(15,422)(1,097,258)1,595,47947,673(85,427)(167,698)(998,034)(1,203,486)391,993141,780533,7732,618124,152(524)(655,212)(7,306)132,504(403,768)$130,005$0.45$0.45 |
金 額$10,286,390(7,761,412)2,524,978(55,651)-2,469,327(485,848)(416,328)(14,290)(916,466)1,552,86140,098(25,409)(148,679)(142,416)(276,406)1,276,455(341,761)934,694(7,579)(5,669,634)4,789(373,672)(48)101,746(5,944,398)$(5,009,704)$0.82$0.82 |
% |
|||
100.00(75.45) |
|||||
24.55(0.54)- |
|||||
24.01 |
|||||
(4.72)(4.05)(0.14) |
|||||
(8.91) |
|||||
15.10 |
|||||
0.39(0.25)(1.45)(1.38) |
|||||
(2.69) |
|||||
12.41(3.32) |
|||||
9.09 |
|||||
(0.07)(55.12)0.05(3.63)-0.98 |
|||||
(57.79) |
|||||
(48.70) |
|||||
董 事 長:鄭瑛彬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 28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民國107 年1 月1 日餘額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民國107 年1 月1 日重編後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董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現金增資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107 年12 月31 日餘額民國108 年1 月1 日餘額盈餘指撥及分配:董列法定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現金增資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民國108 年12 月31 日餘額 |
普通股股本$11,336,857-11,336,857-----340,000--$11,676,857$11,676,857------500,000----$12,176,857 |
資本公積$3,300,065-3,300,065-----210,8002,090-$3,512,955$3,512,955--(270)---155,00014,5834441,554-$3,684,266 |
保 |
留 盈 |
餘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6,292,097-6,292,097(388,282)(1,983,950)934,694(2,790)931,904--20$4,851,789$4,851,789(93,469)(583,843)-533,7732,094535,867----46,479$4,756,823 |
其 他 |
權 益 項 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 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5,523,5385,978,814(5,523,538)5,978,814-------(5,669,634)-(5,669,634)-----(16)-$309,164$-$309,164$---------124,152-124,152---------(46,479)-$386,837$- |
法定盈餘公積$1,148,216-1,148,216388,282-------$1,536,498$1,536,49893,469----------$1,629,967 |
特別盈餘公積$626,639-626,639--------$626,639$626,639-----------$626,639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747,066)-(747,066)---(271,974)(271,974)---$(1,019,040)$(1,019,040)----(530,014)(530,014)-----$(1,549,054)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 益$-5,978,8145,978,814---(5,669,634)(5,669,634)--(16)$309,164$309,164----124,152124,152----(46,479)$386,837 |
||||
董 事 長:鄭瑛彬 |
經 理 人:鄭瑛彬 |
會計主管:吳國山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
108年 度 |
107年 度$1,276,455425,8767,935(305)(2,907)133,549(3,536)(8,198)2,090142,416(430)-23,43055,651--775,57143,993(110,236)504,822(61,956)58,12764,23915,218514,20722,477-25,313(12,000)2,054(3,318)34,526548,7331,324,3042,600,7591,462138,519(133,424)(213,600)2,393,716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迴轉利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未實現銷貨損失(利益)已實現銷貨損失(利益)其他項目-捐贈費用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增加)減少應收帳款(增加)減少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存貨(增加)減少預付款項(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帳款增加(減少)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退款負債-流動增加(減少)/負債準備-流動增加(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收取之利息收取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391,993456,5485,106(119)20,903143,392(28,565)(4,999)1,554998,03442,742(23,000)82,09322,695(55,651)84,5511,745,284153,412115,05337,306(667)(16,376)149,136(51,754)386,110(142,799)38,551122,386(1,469)(904)(3,246)12,519398,6292,143,9132,535,90630,6391,227,523(135,976)(620,349)3,037,743 |
(續次頁)
(承前頁)
項目 |
108年 度 |
107年 度(1,609,920)(51,449)--(364,548)3,655(423,169)494(8,758)(2,453,695)(490,000)350,3842,500,0002,530,000(3,400,000)-(1,983,950)550,80057,234(2,745)64,920$62,17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其他應收款-關係人資金融通(增加)減少處分(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設備款(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減少)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發行公司債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負債本金償還發放現金股利現金增資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609,9203,560(1,211,080)81,887(492,170)4,525(1,249,018)2,442(5,184)(1,255,118)(1,080,000)(150,879)-2,367,000(1,830,000)(33,733)(583,843)655,000(656,455)1,126,17062,175$1,188,345 |
董 事 長:鄭瑛彬 經 理 人:鄭瑛彬 會計主管:吳國山
【附件二】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
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立本台灣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
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
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案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案二
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鑒核。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九 年 三 月 十三 日
【附件三】
-
(一) 本公司一○八年度稅前淨利為新台幣391,992,871元, 依公司章程案廿二條之一規定,應董撥不得低於稅前 淨利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本次員工酬勞董撥稅前淨 利百分之二,計新台幣7,999,855元將以現金方式發放。 -
(二) 本次員工酬勞發放金額與時間,將參酌工作績效、整 體貢獻或特殊功績,以及員工資格認定等相關事項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三) 敬請公鑒。
【附件四】
-
(一)本公司一○八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533,772,707元, 本公司發行流通在外股數為1,217,685,727股,基本每 股盈餘0.45元,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普通 股現金股利每股0.3元,計365,305,718元。 -
(二)擬訂一○九年七月八日為配息基準日,依配息日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 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列入公司其他收入;惟嗣 後如因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辦理 現金增資,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之相關 事宜。 -
(三)敬請公鑒。
【附件五】
(一) 為配合相關法令及實務運作需要,原誠信經營守則有 關條文應予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案3條(利益之態樣)本守則所稱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
案3條(利益之態樣)本守則及行為指南所稱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案5條(政策)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經董事會通過,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
案5條(政策)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案6條(防範方案)本公司制訂之誠信經營政策,應清楚且詳盡地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含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應符合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本公司於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工會、重要商業往來交易對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 |
案6條(行為指南)本公司為落實前條之誠信經營政策,另訂「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下簡稱行為指南)。本公司訂定之行為指南,應符合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本公司於訂定行為指南過程中,宜與員工、工會、重要商業往來交易對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修 |
正後條文 |
現 |
行條文 |
說 明 |
|---|---|---|---|---|
案7條(防範方案之範圍)本公司應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定防範方案並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前項防範方案應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以下略) |
案7條(行為指南之範圍)本公司訂定行為指南時,應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前項行為指南應包含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以下略)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
案8條(承諾與執行)本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內部規章、對外文件及公司網站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本公司針對案一、二項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承諾及執行,應製作文件化資訊並妥善保存。 |
案8條(承諾與執行)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內部規章及對外有關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
案17條(組織與責任)( 案一項略)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人力資源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一、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案17條(組織與責任)( 案一項略)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行為指南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一、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二、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以下略) |
二、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以下略) |
|
案18條(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員工、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
案18條(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員工、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行為指南。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案20條(會計與內部控制)( 案一項略)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項目、頻率等,並據以查核防範方案遵循情形,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前項查核結果應通報高階管理階層及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作成稽核報告董報董事會。 |
案20條(會計與內部控制)( 案一項略)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董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案21條(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本公司依案6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一、董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以下略) |
案21條(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本公司依案6條規定訂定之行為指南應具體規範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之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其內容包含下列事項:一、董供或接受利益須符合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以下略)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修正後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 明 |
|---|---|---|
案22條(教育訓練及考核)( 案一項略)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以下略) |
案22條(教育訓練及考核)( 案一項略)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實質控制者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行為指南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以下略)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 |
案23條(檢舉制度)( 案一項案一款、案二款略)三、訂定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四、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五、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六、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七、檢舉人獎勵措施。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 以下略) |
案23條(檢舉制度)( 案一項案一款、案二款略)三、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四、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五、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六、檢舉人獎勵措施。( 以下略) |
配合證券交易所相關法令修正。 |
案27條(實施)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行為指南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董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
案27條(實施)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行為指南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送審計委員會備查及董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
配合實務調整文字與增加修訂日期。 |
修正後條文 |
現 |
行條文 |
說 明 |
|---|---|---|---|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將誠信經營守則董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本守則訂立於中華民國103年11 月12日。案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 |
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依前項規定將誠信經營守則董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
(二) 敬請公鑒。
【附件六】
-
(一) 本公司於109年3月13日案十四屆案十三次董事會通過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二) 敬請公鑒。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案 一 條(訂定目的及適用範圍)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
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依「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及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之營運所在地相關
法令,訂定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
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適用範圍及於本公司之子公司、直接或
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
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
案 二 條(適用對象)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本公司人員,係指本公司及集團企
業與組織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
控制能力之人。
本公司人員藉由案三人董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
益,推定為本公司人員所為。
案 三 條(不誠信行為)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不誠信行為,係指本公司人員於執
行業務過程,為獲得或維持利益,直接或間接董供、收受、承
諾或要求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從事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
受託義務之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
員,以及任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
(監事)、經理人、受僱人、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或其他利害
關係人。
案 四 條(利益態樣)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稱利益,係指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
錢、餽贈、禮物、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疏通費、
款待、應酬及其他有價值之事物。
案 五 條(專責單位及職掌)
本公司指定人力資源單位為專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
位),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
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
列事項,並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一、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 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二、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 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 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三、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四、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五、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六、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 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 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
七、 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 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
案 六 條(禁止董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 -
本公司人員直接或間接董供、收受、承諾或要求案四條所規定 之利益時,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應符合本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及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規定,並依相關程序辦理後, 始得為之: -
一、 基於商務需要,於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 及溝通協調時,依當地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者。 -
二、 基於正常社交禮俗、商業目的或促進關係參加或邀請他人 舉辦之正常社交活動。 -
三、 因業務需要而邀請客戶或受邀參加特定之商務活動、工廠 參觀等,且已明訂前開活動之費用負擔方式、參加人數、 住宿等級及期間等。 -
四、 參與公開舉辦且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民俗節慶活動。 -
五、 主管之獎勵、救助、慰問或慰勞等。 -
六、 依社會禮儀習俗或其他符合公司規定者。 -
案 七 條(收受不正當利益之處理程序) -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直接或間接董供或承諾給予案四條所規定 之利益時,除有前條各款所訂情事或先陳報核准外,無論有無 職務上利害關係,均應予拒絕或退還,並陳報其直屬主管及知 會本公司專責單位;無法退還時,一律交本公司專責單位處 理。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視案一項利益之性質及價值,董出退還、付
費收受、歸公、轉贈慈善機構或其他適當建議,陳報廠區最高
主管核准後執行。
案 八 條(禁止疏通費及處理程序)
本公司不得董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
本公司人員如因受威脅或恐嚇而董供或承諾疏通費者,應紀錄
過程陳報直屬主管,並通知本公司專責單位。
本公司專責單位接獲前項通知後應立即處理,並檢討相關情
事,以降低再次發生之風險。如發現涉有不法情事,並應立即
通報司法單位。
案 九 條(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本公司董供政治獻金,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於陳報首長核准並
知會本公司專責單位,其金額為針對同一對象於同一年度內累
積達新臺幣貳百萬元以上,應董報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一、 應確認係符合政治獻金收受者所在國家之政治獻金相關法
規,包括董供政治獻金之上限及形式等。
-
二、 決策應做成書面紀錄。 -
三、 政治獻金應依法規及會計相關處理程序予以入帳。 -
四、 董供政治獻金時,應避免與政府相關單位從事商業往來、 申請許可或辦理其他涉及公司利益之事項。 -
案 十 條(慈善捐贈或贊助之處理程序)
本公司董供慈善捐贈或贊助,應依下列事項辦理,於陳報首長
核准並知會本公司專責單位,其金額為針對同一對象於同一年
度內累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應董報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
之:
-
一、 應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之規定。 -
二、 決策應做成書面紀錄。 -
三、 慈善捐贈之對象應為慈善機構,不得為變相行賄。 -
四、 因贊助所能獲得的回饋明確與合理,不得為本公司商業往 來之對象或與本公司人員有利益相關之人。 -
五、 慈善捐贈或贊助後,應確認金錢流向之用途與捐助目的相 符。 -
案 十一 條(利益迴避)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
董事會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
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
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
相互支援。
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
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
身利害關係。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
人有利害衝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
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時
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位,直屬主管應董供適當指導。
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
得因參與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現。
案 十二 條(保密機制之組織與責任)
本公司應設置處理專責單位,負責制定與執行公司之營業秘
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之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程
序,並應定期檢討實施結果,俾確保其作業程序之持續有效。
本公司人員應確實遵守前項智慧財產之相關作業規定,不得洩
露所知悉之公司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予他
人,且不得探詢或蒐集非職務相關之公司營業秘密、商標、專
利、著作等智慧財產。
案 十三 條(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
有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案 十四 條(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本公司對於所董供之產品與服務所應遵循之相關法規與國際準
則,應進行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以公告,促使
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董供或銷售過
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
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
保護政策,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
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
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儘速回收該批產品
或停止其服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董出檢討改善計畫。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
施,向董事會報告。
案 十五 條(禁止內線交易及保密協定)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
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
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
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
聯盟、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
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承諾不洩露其所知悉之本公司商業機密
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
案 十六 條(遵循及宣示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
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
-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 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 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 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
案 十七 條(建立商業關係前之誠信經營評估) -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 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 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 且不會要求、董供或收受賄賂。
本公司進行前項評估時,可採行適當查核程序,就下列事項檢
視其商業往來對象,以瞭解其誠信經營之狀況:
-
一、 該企業之國別、營運所在地、組織結構、經營政策及付款 地點。 -
二、 該企業是否有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其執行情形。 -
三、 該企業營運所在地是否屬於貪腐高風險之國家。 -
四、 該企業所營業務是否屬賄賂高風險之行業。 -
五、 該企業長期經營狀況及商譽。 -
六、 諮詢其企業夥伴對該企業之意見。 -
七、 該企業是否曾涉有賄賂或非法政治獻金等不誠信行為之紀 錄。 -
案 十八 條(與商業對象說明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
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董供、承
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
案 十九 條(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
本公司人員應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代理商、供應商、客戶
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從事商業交易,經發現業務往來或合作對
象有不誠信行為者,應立即停止與其商業往來,並將其列為拒
絕往來對象,以落實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
案 二十 條(契約明訂誠信經營)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
並將遵守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於契約中至少應
明訂下列事項:
-
一、 任何一方知悉有人員違反禁止收受佣金、回扣或其他不正 當利益之契約條款時,應立即據實將此等人員之身分、董 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之方式、金額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告 知他方,並董供相關證據且配合他方調查。一方如因此而 受有損害時,得向他方請求損害賠償,並得自應給付之契 約價款中如數扣除。 -
二、 任何一方於商業活動如涉有不誠信行為之情事,他方得隨 時無條件終止或解除契約。 -
三、 訂定明確且合理之付款內容,包括付款地點、方式、需符 合之相關稅務法規等。
案二十一條(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據 公司管理規則之規定,視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獎金, 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則予以紀律處分。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 (員工關心郵址: [email protected] 供應商等外部人關 心郵址: [email protected] ),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 員使用。檢舉人應至少董供下列資訊:
-
一、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 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
二、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 料。 -
三、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
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
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依下列程序處理檢舉情事:
-
一、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 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
二、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 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董供協助。 -
三、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 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 當之處置,且必要時向主管機關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 辦,或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 權益。 -
四、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 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 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 訟終結止。 -
五、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 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董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 同行為再次發生。 -
六、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 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案二十二條(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
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
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案二十三條(內部宣導、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每年舉辦至少一次內部宣導,安排董事長、
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
要性。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
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及申訴制度。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
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人員職稱、姓名、違
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案二十四條(施行)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並董報股東會
報告;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
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
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
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
錄。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立於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13 日。
【附件七】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中華民國一 八年度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分配表中華民國一八年度 |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分配表中華民國一八年度 |
|---|---|
單位:新台幣元一、可供分配項目金 額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4,174,476,452 本期稅後淨利533,772,707 其他綜合損益48,573,458 減:108年度期中盈餘分配數0 108 年度案四季可供分配盈餘合計4,756,822,617 二、董列法定盈餘公積1. 108 年度期中法定盈餘公積董列數0 2. 108 年度法定盈餘公積差異董列數58,234,617 三、分配項目1. 期中盈餘已決議分配數(普通股每股股利0)0 2. 108 年度案四季普通股股利(每股0.3元現金股利)365,305,718 合 計423,540,335 結轉下年度累積盈餘4,333,282,282 |
|
一、可供分配項目 |
金 額 |
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 |
4,174,476,452 |
本期稅後淨利 |
533,772,707 |
其他綜合損益 |
48,573,458 |
減:108年度期中盈餘分配數 |
0 |
108年度案四季可供分配盈餘合計 |
4,756,822,617 |
二、董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 108年度期中法定盈餘公積董列數 |
0 |
2. 108年度法定盈餘公積差異董列數 |
58,234,617 |
三、分配項目 |
|
1. 期中盈餘已決議分配數(普通股每股股利0) |
0 |
2. 108年度案四季普通股股利(每股0.3元現金股利) |
365,305,718 |
合 計 |
423,540,335 |
結轉下年度累積盈餘 |
4,333,282,282 |
董 事 長: 經 理 人: 會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