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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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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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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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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7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临2016-072),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元明城”)、龙元明城全资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明甫投资”)与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 汇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共同发起设立嘉兴 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全资孙公司明甫投资与浙银汇智、中信证 券主要就本合伙企业的决策程序、收入分配及退出机制等具体合作约定签署了协 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 1、名称: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2万元。首期出资27,000万元,其中龙元 明城出资9,000万元,中信证券出资18,000万元。

3、投资目的:本合伙企业通过整合普通合伙人丰富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 经验和有限合伙人的资金优势,投资于优质的PPP项目,以获得本合伙企业资本 的增值,并最终实现全体合伙人收益的最大化。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5、经营期限(合伙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期限届满,

  • 如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经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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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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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同意,合伙存续期可延长,否则,本合伙企业应立即按本协议及法律的相关 规定进行解散清算。

(二)合伙人及合伙人性质

1、普通合伙人:

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三)管理模式

1、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由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浙银汇智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自 行委托第三方对本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处置和回收。

2、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浙银汇 智、中信证券和龙元明城各提名1名,具体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投资决 策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每人一票 的方式对本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经投资决策委员 会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多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审议事项。

3、本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作为其管理本合伙企业投 资及运营事务的报酬。

(四)收入分配及亏损分担

1、本合伙企业投资收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优先分配本金和业绩比较基准(如有),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浙银汇智按照约定定期从合伙企 业资产中进行提取支付,每期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标准、支付周期和支付时间在 缴款出资通知书中约定,各期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相互独立;业绩比较基准为优 先级可以取得的最高收益。

(2)浙银汇智和明甫投资的实际出资金额;

(3)龙元明城实际出资金额;

(4)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超额收益”)归龙元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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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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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伙企业的各项亏损首先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承担,之后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资产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五)退出方式

优先级份额投资者如对退出时间有要求的,公司将在约定时间安排优先级资 金退出,退出方式包括原有合伙人受让、引入新合伙人受让、金融机构或基金公 司发行产品受让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享有基金优先级份额的优先受让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风险提示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72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10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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