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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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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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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及签署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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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2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标陕西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PPP 项目并签署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 年3 月1 日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商州 区高级中学建设PPP 项目采购评审排名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的报价及融资 方案得分排名第一。公司近日收到商洛市商州区教育体育局、陕西信远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PPP)项目成交通知书》。根据该 通知书,公司与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被确定为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 (PPP)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乙 方)与商州区教育体育局(甲方)、商洛市商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丙 方)于2016 年3 月31 日签署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模式)合同》,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政府主体):商州区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张余良;住所:商州区南街16 号
甲方系经商州区人民政府授权、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合同签署 主体。
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本合同项 下项目批复的工作,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负责本项目 的立项批复、土地使用等许可文件的审批,确保本项目的合法性。
(2)在本项目合同签署之前,负责提供商州区财政局为本项目出具的物有 所值报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商州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授权文件、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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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区人大将本项目涉及的政府付费纳入商州区中长期财政 预算的批复。确保本项目纳入陕西省财政厅PPP 项目库,并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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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本合同约定接收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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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
2、乙方(社会资本主体):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海润惠达投资 有限公司联合体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丹 城新丰路165 号。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惠达”):法定代表人:苗纪江,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 号办公楼十号724 室。
海润惠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明城”)投资组建,龙元明城认缴出资人民 币500 万元,占海润惠达注册资本10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海润惠达 主要负责项目融资。
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
(2)乙方负责实施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由乙方于甲方、丙方签订本 合同,并享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取得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权力。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筹措项目建设所必需的项目资本金外的全部资 金。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专户储存;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
(4)本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组织本项目的竣工验收。
- 3、丙方(政府指定国有资本代表):商洛市商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李斌虎,住所:商洛市移动路转盘西北角。
丙方主要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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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出资,与乙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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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公司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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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丙方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享有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PPP)项目
2、项目合作范围:主要包括:新建教学建筑面积114250 平方米。主要包括: 校史馆2890.75 平方米;图书馆2328.78 平方米;行政大楼3978.37 平方米;教 学楼28929.87 平方米;报告厅3791.44 平方米;食堂9894.75 平方米;风雨操 场2758.97 平方米;游泳馆3904.82 平方米;学生宿舍25767.17 平方米;教师 宿舍17650.78 平方米;员工宿舍1272.08 平方米;车库6784.92 平方米;其他 辅助用房4297.32 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400 米运动场1 个,篮球场9 个,排 球场4 个,网球场2 个);停车场253 个停车位;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 内容实际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3、项目总投资额:约5.48 亿元。
4、项目合作期限
(1)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555 日历天,具体按照以按设计图 纸计算的定额工期为准,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2)运营期:10 年。
三、项目收益概况
1、乙方获得合理项目收益的范围:本项目收益由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可行性 缺口补贴两种方式组成。
2、可行性缺口补贴指使用者付费部分不足以覆盖的部分由政府财政通过可 行性缺口补贴予以支付,包括前期费+投资本金+运营期回报。
(1)前期费用暂定为8160.19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总投资 并计息和回报。
(2)投资本金按照项目建安费、建设期利息、建设单位管理费之和测定。 本项目预算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46,683.46 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3)运营期回报:运营期回报为从对应的具体项目竣工日次日起,至合同 约定的支付日止,以当期投资本金余额为技术计算投资回报。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 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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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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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PPP 的模式进行合作,存在融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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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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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风险;
-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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