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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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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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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我们提供了拟提 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
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尽职。我们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 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 2021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 对公司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单位, 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完善。
结论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内控审计单位。
三、关于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 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因此经审查,我们认为:龙元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
独立董事意见
业特点的,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 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没有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出的切实必 要方案,确保控股子(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同时在科学合理预计 的前提下,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一次性审议公司一个周期内为公司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到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向公司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性 支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PPP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 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对董事 会授权的期限,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因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王 啸
丁化美
刘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