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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1
56761_rns_2021-04-19_01dc2dfe-545d-4c1c-b36d-b72efb00e23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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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 年度累积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及宁波证监局的有关规定,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对 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占用资金与2020 年度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详实的 审核,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征询。
现就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及执行证监发字[2003] 56 号文件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情况作如下专项说 明:
一、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我们合理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对外担保,所有担保事项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如下:
1、为子(孙)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未超过净资产的50%。
2、上述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 权限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3、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无为大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监管机构文件 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证监发字[2003]56 号”文件规定。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均系为做强做大集团公司业务,提高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而发生 的正常关联资金往来,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未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 2、公司不存在以下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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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
1)将公司的资金有偿或无偿地拆借给关联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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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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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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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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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
3、公司不存在以超过正常结算期应收款等方式被关联方变相占用资金的情
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王啸 丁化美 刘文富 日期: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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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王 啸
丁化美
刘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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