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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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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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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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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 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 时间:2021 年5 月11 日14:00 董事会秘书:张丽 咨询电话:021-65615689
e - 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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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3 议案1、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2、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 议案3、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2 议案4、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2 议案5、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7 议案6、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8 议案7、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 议案8、关于办理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52 议案9、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 资总额的议案...................................................... 53 议案10、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 54 议案11、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 ......................... 62 议案12、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 63 议案13、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63 议案14、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 64 议案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6 议案1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6 议案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1 议案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2 议案1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5 议案2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7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79 附件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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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 :2021 年5 月11 日14:00
二、大会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
三、大会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2、大会主持人介绍大会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 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 |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 | 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
√ |
| 7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 | 关于办理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 | 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
√ |
| 10 |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 √ |
| 13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
√ |
| 14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
√ |
| 1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6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四、议案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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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
3、大会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办法
-
4、大会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名单
-
5、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
6、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和现场表决结果
五、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大会主持人宣读大会现场表决后的表决决议,最终表决结果以当天下
午合并网络投票结果后详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见证律师对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八、大会主持人宣布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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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赖振元董事长
各位股东:
现在我向与会各位作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 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内外经济面临严峻考验,公司按照“固 本培元,鼎新振业”的发展方针,在董事会和全体高管的领导下,全力做好疫情 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工作,积极应对行业 环境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8,668.3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94.07 万元,同比下降20.7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147.84 万元,同比下降24.89%。 报告期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资金投出与投资回笼的平衡主动控制PPP 项目 施工节奏,因此PPP 项目贡献的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
一、传统施工建设业务基本面逐步改善,全年承接传统施工业务190.69 亿 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非房建类项目占比达36%,非民营业务占比接近50%, 订单结构持续优化,促进业务毛利率持续提升。同时优质项目的逐步落地,应收 款项清收和清欠力度的持续加大,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持续得到改善,经营 性现金流净额3.18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的正向现金流。
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健发展,全年承接PPP 项目51.67 亿元,同比增长 56.20%。稳步推进在手订单落地,实现PPP 项目施工收入482,668.19 万元,全 年项目新增融资批复65.94 亿,实现PPP 项目回款18.4 亿。报告期公司主动控 制PPP 项目施工节奏,收入有所下滑,但未来在手订单的持续推进仍将为公司未 来业绩提供基础性保障,并形成中长期的稳定现金流。
三、运营业务:公司一直重视项目的运营,已拥有产业园区、智慧停车、市 政道路养护等运营机构,并重点布局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环保等有关民 生的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唯一民企股东入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进一步拓展 和丰富了在环保工程领域的布局;与树兰俊杰资本等合资设立杭州九龄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完善和落实在医护养老产业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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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随着国家行业政策的积极推动,建筑装配式业务市 场空间巨大,子公司龙元明筑“全装配多高层钢结构住宅(S-SYSTEM)”作为业 内首个通过住建部科技成果评估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已成功在津西东 湖湾小区四期工程II 标段装配式钢结构EPC 工程、泗洪文体小镇、天长吾悦广 场等多个项目落地。同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满足未来钢结构装配式 订单的产能需求,公司投资15 亿元在宣城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加 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 传统业务结构稳定改善,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坚持理性、规范、稳健发展,稳中求进,探索创新多渠道、多层级的开 拓业务来源,报告期公司新承接业务量242.3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2%。 传统施工业务方面,公司从项目承接源头把控风险,精选项目,全年新承接传统 施工业务合计190.69 亿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公建、厂房、市政类项目占 比达36%,非民营投资主体项目占比48%,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为贯彻实施“主动管控、计划管理”的管理方针,公司成立了工程项目管控 中心,在建项目均纳入集团及区域分公司项目管控中心管理范围,综合运用信息 化手段,提高工程项目管控协调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深化BIM 技术 及智慧工地的应用,实现了对主要在建项目的远程视频监控,建立了项目级和集 团级的数据看板,提高了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效率。 资金方面,公司升级优化费控系统,实现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加 强过程成本管控,从源头落实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同时公司强化项目工程 回款管理,加大清欠和催收力度,通过内外部资源的协同,加强与当地政府和业 主的沟通,对于逾期时间长、回款难度大、业主配合度不高的应收账款,公司也 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合法权利,加快资金回笼,报告期内应收款清收效果良好,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提升,存量应收款较往年下降明显,确保存量项目回款有 序,新建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持续推进信用兴业、质量兴业,加强企业品牌建设。2020 年公司保持 中国承包商80 强、全国民营500 强称号,同时获得2018-2019 年度宁波市建筑 业“龙头企业”和省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项 23 项,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奖项21 项,其中上海均胜项目获评“全国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公司承建的老西门中华新城、市北高新技术服务 业园区商办用房项目荣获2019 年度上海市优质工程“白玉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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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中有进,PPP 业务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PPP 业务方面,公司根据外部政策、金融环境的变化,采取精选项目、严控 风险的市场策略,谋求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承接PPP 项目51.67 亿元,同 比增长56.2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中标PPP 项目超900 亿,在手订单充 足。目前公司所承接项目主要集中于胡焕庸线右侧的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江浙区 域业务占比超过30%,涉及包括城镇综合开发、市政道路、文体教育、旅游、医 疗卫生、生态环境治理等10 多个领域。同时公司进行了属地化经营,与分公司 深度协同,并新增研究中心,加大对协同经营和业务模式的研究与创新,不断尝 试新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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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强化已落地项目的投后管控工作,提高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协同管理, 共同确保现有项目预期效益的分步实现。报告期公司新设立SPV 项目公司7 家, 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为推进PPP 项目共设立SPV 项目公司72 家,累计项目开 工率在90%以上。随着公司更多PPP 项目及子项目施工期结束并逐步进入运营期, 公司PPP 项目回款规模较上年大幅度提升,全年新增政府回款18.4 亿元,同比增 长33.92%。
PPP 项目周期长、规模大,公司注重PPP 项目融资与项目建设进度全过程动 态平衡,通过多种渠道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目前已与股份制银行、全国性 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 PPP 基金、各省引导基金及产业 基金等24 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2020 年新增融资授信批复65.94 亿元,新增PPP 债权提款59.63 亿元。
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发行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享有 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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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亿元,拓宽筹资渠道的同时也优化了融资结构,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高效跟进项目进度、跟踪项目问题以及提高项目决策有效性,公司建立 PPP 项目数据管理可视化平台,实现了PPP 项目数据实时追踪、资金统筹分析、 投资决策支持、PPP 市场动态跟踪等,为建设运营、融资、市场等各条线工作提 供了实时、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 运营板块持续发力,完善环保、医养产业布局
公司致力于成为“幸福城市建设者,美好生活运营商”,打造国内卓越的“未 来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自开展PPP 业务以来,公司一直重视项目 的运营,控股或参股成立了龙元天册、龙元明兴、益城停车等专业运营机构,重 点布局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环保等有关民生的领域,同时公司积极与国 内专业运营机构建立互赢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接包括医管家、戴德梁 行、丛越控股等100 多家品牌运营商。报告期内新增晋江国际会展中心、湖州市 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宁波市东外环快速路工程等10 个PPP 项目进入或部分进 入运营期。
公司与优势资源积极合作,培育绿色环保和医疗养护的运营硬实力。公司作 为唯一一家民企入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该基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 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发 起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 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此次入股将助推公司在绿色环保领域的投资运 营实力。
公司已中标多个医院类PPP 项目,为提升医疗养护能力,公司与树兰俊杰资 本合资设立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公司拟与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 亿元,投资包括专业护理 教育培训机构、医养产业服务企业、康养中心等项目,进一步丰富和落实在医护 养老产业的布局。
同时公司与燕邻资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拓展在长租公寓领域的项目合作; 与湖南金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湖南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全 面合作;龙元天册与申能环境签署合作协议,合作打造“天册·申能循环经济产 业园”。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运营领域,整合特许经营权,并打通相关产业(体 育、文化、旅游、物业、环保等)的上下游,建立产业运营平台,通过内容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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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双向资源集聚,拓展集团业务,丰富运营资源,打造产业运营体系。
⚫ 投建装配式产业园区,致力体系研发,打造公司全新增长点
公司基于项目融资策划、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及施工安装等方面雄厚的技术 积累和建设经验,以钢结构、幕墙等已有实业板块为基础,开展钢结构住宅产品 技术体系研发,并成立承担集团装配式建筑事业、引领主业升级重任的子公司— 龙元明筑。截止目前,公司高性能全装配钢结构住宅产品体系(S 体系)已升级 至2.5 版本,适配各类住宅与公建房屋建筑产品建造,装配率最高可达95%,作 为首个通过住建部科技成果评估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竞争优势明显。目 前S 体系产品已成功在津西东湖湾小区四期工程II 标段装配式钢结构EPC 工程、 泗洪文体小镇、天长吾悦广场等多个项目落地。
为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于安徽省宣城市投建装配式 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约15 亿元,分两期建设,涵盖钢结构、外围护、 内装等核心部品部件的生产制造及研发,建成后将提升公司钢结构装配式产能规 模,匹配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为集团大力开展S 体系装配式业务、服务长三角 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承建的ABB 厦门 工业中心项目TP-02C 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大地钢构承建的瑞金市体育中心体 育场钢结构及屋面层专业工程获评“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荣誉称号,龙元明筑 和大地钢构申报的“奉贤区四团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和“珠海横琴大厦项目” 两个项目荣获“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示范项目”。大地钢构荣获2019 年度浙 江省钢结构和幕墙门窗行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入选“诚信企业AAAAA”名 录。龙元明筑连续两年荣获“中国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典范企业”奖项。
报告期内,龙元明筑着力提高产品体系的模块化、集成化,持续进行体系研 发和产品迭代,获得授权专利39 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3 项,发明专利16 项),参与编制行业及团体标准6 项,编制自主研发企业设计标准6 项,其中珠 海横琴大厦和四团小学项目获评2020 年度“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示范项目” 荣誉称号。同时积极拓展渠道资源,提高产品品牌认知度,参展杭州建博会、北 京住博会,借助电台、日报、网络等新闻媒介和“小橘书”技术工具全面展示S 体系外围护系统、装饰装修、机电系统的集成体系优势。
装配式作为国家的政策方针,未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也将深耕钢构装配式 领域,以“装配式”为手段,以“性能提升”为目标,加快实现产业化步伐。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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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依托龙元生态,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建筑背景下的混业经营,打造钢结构 装配式平台,逐步使钢结构装配式业务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点。
⚫ 优化龙元生态布局,发力混业经营
自2014 年龙元明城成立以来,公司逐步建立起了一批覆盖设计规划、投融 资、项目管理、建设总包、运营、法务、财务等基建投资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专业 机构,围绕大建筑和大基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公司挖掘细分市场,积极探索公 司内部成员单位之间、以及与外部优质资源建立有效的协作关系,发挥公司在设 计咨询、投资管理、建设施工、项目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全周期项目管理优势, 通过多种方式构建建筑业背景下的混业经营新型业态,打造面向客户未来需求的 龙元生态。
为更好地开拓浙江基建市场、整合集团兄弟单位的专业能力和外部合作单位 的市场能力,2020 年公司成立了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21 年 2 月,龙元明城协同集团各部门、龙元明兴、龙元设计浙江分公司、江苏分公司 等龙元生态单位协同拿下公司首个EPC+O 项目—“新洋港生态渔港小镇一期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O 项目”。同时集团各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开创面向市场的 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为各类社会资本提供投管投顾、全过程咨询等轻资产业务, 探索运用“投融资+总包”模式,开辟基金投资渠道,打开增量业务空间。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建筑集团,龙元建设生态矩阵不断完善,通过业务板 块相互协同、有机统一,在产业布局、品牌、施工建设以及风控上都形成了全方 位的竞争力。未来公司在新基建、装配式建筑科技、PPP 全生命周期等各类业务 板块上都有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17,786,683,374.72 | 21,427,094,520.39 |
-16.99 |
| 营业成本 | 15,858,053,636.00 | 19,236,451,739.01 |
-17.56 |
| 销售费用 | 5,291,430.92 | 8,956,435.16 |
-40.92 |
| 管理费用 | 376,526,454.61 | 398,850,835.38 |
-5.60 |
| 研发费用 | 74,792,080.36 | 73,445,089.16 |
1.83 |
| 财务费用 | 185,649,218.14 | 66,215,519.26 |
180.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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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71,723,512.18 | -6,598,533,271.47 |
不适用 |
|---|---|---|
| 3,849,072,475.25 | 5,516,711,084.31 |
-30.23 |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1)土建施工 | 14,603,018,619.04 | 13,043,754,825.91 | 10.68 | -22.73 | -23.52 | 增加0.92 个百分点 | |||||
| 其中:PPP 及BT 项目施工 |
4,826,681,875.25 | 4,302,828,897.65 | 10.85 | -38.17 | -37.52 | 减少0.92 个百分点 | |||||
| (2)装饰与钢结 构 |
1,424,321,067.61 | 1,324,260,020.51 | 7.03 | 53.98 | 60.40 |
减少3.72 个百分点 | |||||
| (3)水利施工 | 267,299,853.70 | 239,543,122.14 | 10.38 | -21.32 | -23.93 | 增加3.08 个百分点 | |||||
| (4)PPP 项目投 资 |
1,244,653,551.73 | 1,070,869,993.98 | 13.96 | 30.89 | 32.79 |
减少1.23 个百分点 | |||||
| (5)房地产开发 收入 |
38,712,000.88 | 21,363,682.85 | 44.81 | -62.03 | -73.55 | 增加24.02 个百分 点 |
|||||
| (6)其他 | 191,570,661.10 | 155,288,384.92 | 18.94 | 0.46 | 2.82 |
减少1.87 个百分点 | |||||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10.77 | -16.99 | -17.57 | 增加0.62 个百分点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 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华东地区 | 11,930,390,067.55 | 10,684,060,179.12 | 10.45 | -16.18 | -16.47 | 增加0.31 个百分点 | |||||
| 华南地区 | 1,509,071,034.66 | 1,366,124,846.86 | 9.47 | -21.43 | -23.04 | 增加1.90 个百分点 | |||||
| 华中地区 | 1,779,617,074.68 | 1,642,599,319.52 | 7.70 | -16.91 | -16.77 | 减少0.15 个百分点 | |||||
| 华北地区 | 807,317,801.63 | 683,710,566.13 | 15.31 | 205.23 | 288.66 | 减少18.18 个百分 点 |
|||||
| 东北地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西南地区 | 940,052,175.01 | 874,104,278.40 | 7.02 | -38.91 | -37.07 | 减少2.72 个百分点 | |||||
| 西北地区 | 648,271,336.94 | 468,534,974.88 | 27.73 | -46.92 | -56.01 | 增加14.94 个百分 点 |
|||||
| 海外 | 154,856,263.59 | 135,945,865.40 | 12.21 | 104.77 | 122.75 | 减少7.09 个百分点 | |||||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10.77 | -16.99 | -17.57 | 增加0.62 个百分点 | |||||
| (2)成本分析表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 本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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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目 | 总成本 比例 (%) |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
|||
|---|---|---|---|---|---|---|
| 土建施工 | 小计 | 13,043,754,825.91 | 100.00 | 17,055,065,082.16 | 100.00 | -23.52 |
| 人工费 | 4,371,205,613.30 | 33.51 | 6,073,192,558.11 | 35.61 | -28.02 | |
| 材料 | 4,355,346,412.89 | 33.39 | 7,100,279,754.19 | 41.63 | -38.66 | |
| 机械安装 | 313,739,435.99 | 2.41 | 460,959,545.99 | 2.70 | -31.94 | |
| 分包工程 | 3,429,239,723.09 | 26.29 | 2,997,142,543.18 | 17.57 | 14.42 | |
| 其他直接费 | 574,223,640.64 | 4.40 | 423,490,680.69 | 2.49 | 35.59 | |
| 装饰与钢结构 | 小计 | 1,324,260,020.51 | 100.00 | 825,597,409.63 | 100.00 | 60.40 |
| 人工费 | 78,974,597.18 | 5.96 | 47,889,107.19 | 5.80 | 64.91 | |
| 材料 | 542,342,181.75 | 40.95 | 515,568,728.56 | 62.45 | 5.19 | |
| 机械安装 | 5,749,545.15 | 0.43 | 2,388,179.83 | 0.29 | 140.75 | |
| 分包工程 | 662,742,791.79 | 50.05 | 224,398,984.13 | 27.18 | 195.34 | |
| 其他直接费 | 34,450,904.64 | 2.61 | 35,352,409.92 | 4.28 | -2.55 | |
| 水利施工 | 小计 | 239,543,122.14 | 100.00 | 314,914,765.79 | 100.00 | -23.93 |
| 人工费 | 102,049,632.58 | 42.60 | 121,259,355.91 | 38.51 | -15.84 | |
| 材料 | 71,468,335.75 | 29.84 | 139,750,880.47 | 44.38 | -48.86 | |
| 机械安装 | 20,400,557.37 | 8.52 | 13,870,308.50 | 4.40 | 47.08 | |
| 分包工程 | 39,286,118.79 | 16.40 | 34,189,060.33 | 10.86 | 14.91 | |
| 其他直接费 | 6,338,477.65 | 2.64 | 5,845,160.58 | 1.85 | 8.44 | |
| PPP 投资管理 | 小计 | 1,070,869,993.98 | 100.00 | 806,409,197.33 | 100.00 | 32.79 |
| 其他直接费 | 1,070,869,993.98 | 100.00 | 806,409,197.33 | 100.00 | 32.79 | |
| 房地产开发 | 小计 | 21,363,682.85 | 100.00 | 80,766,444.71 | 100.00 | -73.55 |
| 前期工程费 | 6,805,823.48 | 31.86 | 24,137,003.16 | 29.88 | -71.80 | |
| 基础设施费 | 12,732,651.99 | 59.60 | 40,203,795.99 | 49.78 | -68.33 | |
| 开发间接费 用 |
1,825,207.38 | 8.54 | 16,425,645.56 | 20.34 | -88.89 | |
| 其他 | ||||||
| 其他直接费 | ||||||
| 酒店及其他 | 小计 | 155,288,384.92 | 100.00 | 151,026,925.23 | 100.00 | 2.82 |
| 人工费 | 71,342,561.09 | 45.94 | 66,339,116.49 | 43.93 | 7.54 | |
| 材料 | 1,234,072.49 | 0.79 | 3,476,749.96 | 2.30 | -64.50 | |
| 机械安装 | ||||||
| 分包工程 | 38,683,989.97 | 24.91 | ||||
| 其他直接费 | 44,027,761.37 | 28.36 | 81,211,058.78 | 53.77 | -45.79 |
(3)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9,303.1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58%。公司前五名
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收入(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
12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入的比例(%) | ||
|---|---|---|
| 第一名 | 739,983,307.57 | 4.16 |
| 第二名 | 737,377,333.26 | 4.15 |
| 第三名 | 400,266,235.85 | 2.25 |
| 第四名 | 366,006,122.91 | 2.06 |
| 第五名 | 349,398,591.18 | 1.96 |
| 合计 | 2,593,031,590.77 | 14.5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6,404.61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75%;其中前五
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 商采购情况: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金额比例(%) |
|---|---|
| 965,319,216.04 | 6.09 |
| 296,029,216.75 | 1.87 |
| 294,197,472.53 | 1.86 |
| 168,578,936.72 | 1.06 |
| 139,921,250.00 | 0.88 |
| 1,864,046,092.04 | 11.76 |
3.费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相比下降40.92%,管理费用下降5.60%,主要 是公司控制成本引起财务费用同比上升180.37%,主要是因为借款利息增长所致。
4.研发投入
| 4.研发投入 | |
|---|---|
| 单位:元 | |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4,792,080.36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 研发投入合计 | 74,792,080.3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2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81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57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5.现金流
| 5.现金流 | |||
|---|---|---|---|
|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列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12.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1,723,512.1 8 |
-6,598,533,271.4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9,072,475.25 | 5,516,711,084.31 |
-30.23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变动较大主要因为公司对外投资
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变动较大主要因为偿还到期债务。
13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1,627,201,269.61 | 2.60 |
835,379,317.29 |
1.41 |
94.79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应收款增长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722,978.72 | 0.19 |
180,492,847.69 |
0.30 |
-34.78 |
主要是本期末待抵 扣税金减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5,111,455.59 | 4.50 |
4,198,374,373.00 |
7.06 |
-32.95 |
主要是加强结算及 劳务分包管理 |
| 长期借款 | 17,347,098,294.72 | 27.74 |
12,958,661,760.21 |
21.80 | 33.86 | 主要是部分PPP 项 目公司融资增长 |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 分行业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 收入比 列(%)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 收入比 列(%)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 收入比 列(%) |
|
| (1)土建施工 | 14,603,018,619.04 | 82.10 |
18,899,078,605 .72 |
88.20 |
18,288,175,396 .52 |
90.48 |
| 其中:PPP 及BT 项 目施工 |
4,826,681,875.25 | 27.14 |
7,805,985,860. 63 |
36.43 |
7,102,985,469. 20 |
35.14 |
| (2)装饰与钢结构 | 1,424,321,067.61 |
8.01 |
925,027,022.79 | 4.32 |
929,590,494.36 | 4.60 |
| (3)水利施工 | 267,299,853.70 | 1.50 |
339,738,509.58 | 1.59 |
199,474,773.25 | 0.99 |
| (4)PPP 项目投资 | 1,244,653,551.73 |
7.00 |
950,892,117.87 | 4.44 |
546,533,202.38 | 2.70 |
| (5)房地产开发收 入 |
38,712,000.88 | 0.22 |
101,966,208.26 | 0.48 |
||
| (6)其他 | 191,570,661.10 | 1.08 |
190,701,228.30 | 0.89 |
127,882,738.45 | 0.63 |
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成本如下表所示:
| 分行业 | 2020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营业成本(元) 占当 年成 本比 列(%) 16,701,895,82 8.5091.26 6,126,682,270 33.48 |
|---|---|---|---|---|---|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 年成 本比 列 (%)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 年成 本比 列 (%) |
营业成本(元) |
|
| (1)土建施工 | 13,043,754,82 5.91 |
82.2 5 |
17,055,065,08 2.16 |
88.6 6 |
16,701,895,82 8.50 |
| 其中:PPP 及BT | 4,302,828,897 | 27.1 | 6,887,178,333 | 35.8 | 6,126,682,270 |
1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项目施工 | .65 | 3 |
.63 | 0 |
.18 |
|
|---|---|---|---|---|---|---|
| (2)装饰与钢 结构 |
1,324,260,020 .51 |
8.35 | 825,597,409.6 3 |
4.29 |
849,865,660.9 2 |
4.64 |
| (3)水利施工 | 239,543,122.1 4 |
1.51 | 314,914,765.7 9 |
1.64 |
185,743,372.5 7 |
1.01 |
| (4)PPP 项目投 资 |
1,070,869,993 .98 |
6.75 | 806,409,197.3 3 |
4.19 |
449,611,432.9 1 |
2.46 |
| (5)房地产开 发收入 |
21,363,682.85 | 0.13 | 80,766,444.71 | 0.42 |
||
| (6)其他 | 155,288,384.9 2 |
0.98 | 151,026,925.2 3 |
0.79 |
90,557,176.90 | 0.49 |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细分行业 |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
| 项目数(个) | 100 |
37 | 7 | 7 | 4 | 155 | |||
| 总金额 | 2,310,275.87 | 643,372.56 | 28,908.28 | 32,087.83 | 30,344.30 | 3,044,988.84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总金额 3,027,144.70 17,844.14 2,824.00 9,155.08 5,865.04 3,044,988.84 |
|||||||||
|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
| 境内 | 151 | 3,027,144.70 | |||||||
| 境外 | 4 | 17,844.14 | |||||||
| 其中: | |||||||||
| 美国 | 1 | 2,824.00 | |||||||
| 塞尔维亚 | 2 | 9,155.08 | |||||||
| 越南 | 1 | 5,865.04 | |||||||
| 总计 | 155 | 3,044,988.84 |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 单位:万元 | 币种:人民币 | 币种:人民币 | ||||
|---|---|---|---|---|---|---|
|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 项目数量(个) | 154 | 73 | 3 | 28 | 5 | 263 |
| 总金额 | 3,762,540.70 | 2,456,465.95 | 71,052.57 | 109,877.19 | 96,634.75 | 6,496,571.16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 境内 | 254 | 6,476,382.81 |
| 境外 | 9 | 20,188.35 |
| 其中: | ||
| 澳洲 | 6 | 13,819.18 |
| 缅甸 | 2 | 5,596.40 |
| 越南 | 1 | 772.77 |
| 总计 | 263 | 6,496,571.16 |
15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币种:人民币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 期 |
完 工 百 分 比 |
本期 确认 收入 |
累计确 认收入 |
本期成 本投入 |
累计成 本投入 |
截至期 末累计 回款金 额 |
项目 进度 是否 符合 预期 |
付款 进度 是否 符合 预期 |
| 泉州城东至北峰快速 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 区(石结构房)改造PPP 项目 |
PPP | 397, 343. 84 |
5 年 |
77. 19% |
73,7 37.7 3 |
202,03 9.11 |
66,631 .83 |
178,402 .77 |
- | 是 | 是 |
| 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 程(一期)PPP 项目合 同 |
PPP | 246, 131. 92 |
3 年 |
61. 43% |
12,2 08.7 2 |
177,46 7.74 |
8,326. 73 |
145,368 .66 |
27,947. 43 |
是 | 是 |
| 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 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 目(A1‐A9 区块安置 房 PPP 项目) |
PPP | 243, 983. 05 |
3 年 |
14. 83% |
34,3 51.1 6 |
34,411 .42 |
31,273 .45 |
31,289. 24 |
- | 是 | 是 |
| 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 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PPP 项目 |
PPP | 231, 487. 00 |
3 年 |
14. 05% |
73,9 98.3 3 |
110,20 4.08 |
60,681 .07 |
93,539. 32 |
- | 是 | 是 |
| 泗洪县文体小镇PPP项 目 |
PPP | 214, 807. 96 |
3 年 |
3.9 4% |
21,2 98.1 3 |
24,789 .56 |
18,513 .64 |
21,637. 30 |
- | 是 | 是 |
PPP 项目金额主要包含工程费用、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173 个,金额2,423,558.07 万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4,235,243.50 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 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245,035.80 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 2,990,207.7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建筑》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情 况进行统计,上述统计金额包含传统项目和PPP 项目,其中PPP 项目仅统计工程 建设费。
(四)投资状况分析
(1)2020 年4 月,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 亿元人民币。
- (2)2020 年5 月,公司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认缴出资额为1 亿元人民
16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币。
(3)2020 年6 月,公司设立了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100%,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
(4)2020 年6 月,公司收购湖北敦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 为1,260 万元人民币。2020 年8 月更名为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 工商登记。
(5)2020 年6 月,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出售全部持 有的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6)2020 年7 月,公司设立了宁波龙元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人民币。
(7)2020 年7 月,公司设立了龙缘供应链(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人民币。
(8)2020 年7 月,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了厦门纪元工程 监理有限公司,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60 万元,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1 月完成的工商注销。
(9)2020 年8 月,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收购了浙江中恒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人民币700 万元,于2020 年8 月完成工商变 更。
(10)2020 年9 月,公司设立了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
(11)2020 年10 月,子公司大地钢构新设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 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2 亿元人民币。
(12)2020 年12 月,子公司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龙元 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100%股份,于2020 年12 月完成工商变更。
(13)2020 年12 月,公司设立了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
(14)2021 年3 月,宁波滔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 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62,410.93 万元,于2021 年3 月完成工商 变更。
17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5)报告期及期后,公司为实施PPP 项目设立的公司及变动情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 本(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主要业务 | 成立 时间 |
变动情况 |
|---|---|---|---|---|---|---|---|
| 1 | 邹城市明 成城市建 设发展有 限公司 |
公司、邹城市城市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
7,118.8 5 |
95 |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运营、 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 服务 |
2020 年1 月14 日 |
|
| 2 | 连江明连 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龙元盛宏生态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江 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中誉设计有 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 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89.97 7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管理与咨询; 物业管理;绿化管理服务;水资源管 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设施管 理咨询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 专业停车场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 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 数字内容服务 |
2020 年1 月17 日 |
|
| 3 | 福安市农 垦明福投 资有限公 司 |
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市农 垦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 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900 | 79.98 7 |
对农业的投资;对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的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 茶叶种植;花卉种植;绿化管理服务;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餐饮管 理;酒店管理;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休闲观光活动; 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国内 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其他游览景区 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互联网零售; 文化、艺术活动策划 |
2020 年5 月25 日 |
|
| 4 | 象山明通 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公司、象山交通场站经营 有限公司 |
5,622 | 95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 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 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 旅客票务代理;交通设施维修;安全 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 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 |
2020 年6 月23 日 |
|
| 5 | 莱西市明 集基础设 施建设管 理有限公 司 |
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水集 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13,557 | 79.76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管 理、运营维护;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 理服务;场地及房屋出租;市政道路 养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共 广场工程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停车 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商业运营管 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活动组织、策划;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2020 年7 月30 日 |
18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 本(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主要业务 | 成立 时间 |
变动情况 |
|---|---|---|---|---|---|---|---|
| 6 | 湖南龙元 明惠私募 股权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
龙元明城、长沙市惠金私 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1,000 | 49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 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
2020 年3 月13 日 |
|
| 7 | 宁波明城 东方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
龙元明城 | 3,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2016 年9 月1 日 |
2020 年6 月10 日,象 山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宁波明城东 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股权转让给龙元 明城 |
| 8 | 宁波明第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2,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 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2016 年1 月13 日 |
2020 年7 月2 日,宁 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 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万向信托股份公 司将其持有的宁波明 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转让给龙元 明城 |
| 9 | 湛江明禹 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公司,广东新大禹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湛江经 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 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 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940. 28 |
0 |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排 水与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污水综合处理工程施工;分散式无人 值守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装置及水污染环保设施安 装、运营与维护 |
2020 年8 月16 日 |
2020 年8 月27 日,公 司持有湛江明禹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69.9%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广 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 10 | 西安明高 泾河风光 带建设发 展有限公 司 |
公司、宁波龙元盛宏生态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 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 区三阳基础设施建设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848. 44 |
79.6 | 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名胜 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 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 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 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防洪 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休闲 观光活动 |
2020 年8 月17 日 |
|
| 11 | 宁波开弘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天询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 |
2,500 | 48 |
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项目 策划与公关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 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 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 |
2020 年9 月15 日 |
19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 本(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主要业务 | 成立 时间 |
变动情况 |
|---|---|---|---|---|---|---|---|
| 12 | 杭州九龄 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杭州树兰俊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金韵医学科技咨询有限 公司 |
500 | 20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 2020 年11 月26 日 |
|
| 13 | 宿州明生 文旅发展 有限公司 |
公司、江苏惠生建设科技 有限公司、宿州市畅达交 旅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枫 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 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939. 83 |
34.5 |
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游览 景区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区管理服务、 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文物 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 理、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城市绿化 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 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文化演出 |
2020 年9 月17 日 |
|
| 14 | 沭阳明旅 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沭阳金源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中惠旅智慧景区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137. 98 |
50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 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 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 游览景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 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娱乐性 展览;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 室内娱乐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 休闲观光活动 |
2021 年1 月11 日 |
|
| 15 | 吴起明启 基础设施 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吴起县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越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 |
34,176. 23 |
89.9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维护; 旅游运营及服务;餐饮服务;企业管 理;物业服务 |
2018 年7 月3 日 |
2021 年3 月11 日,陕 西中政企合作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持有吴起明启基础 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30%的股权全部转 让给公司 |
| 16 | 江苏天册 集萃科技 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江苏孵鹰科技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 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35.7 |
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基 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 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 |
2021 年2 月23 日 |
20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 本(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主要业务 | 成立 时间 |
变动情况 |
|---|---|---|---|---|---|---|---|
|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 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从事语言 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 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 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 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 17 | 宁波明点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 |
13,850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 年12 月22 日 |
2020 年12 月21 日, 龙元明城将持有宁波 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100%股权全部转让 给龙元(浙江)基础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18 | 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 明竑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 资咨询 |
2016 年11 月17 日 |
2020 年12 月21 日, 龙元明城将持有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龙元 (浙江)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 |
| 19 | 国家绿色 发展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 |
公司、中华人共和国财政 部、 上海久事(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 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 财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安徽省财政 厅、 江西省财政厅、 湖 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 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重庆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 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 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 |
8,850,0 00 |
0.113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 |
2020 年7 月14 日 |
21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 本(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主要业务 |
成立 时间 |
变动情况 |
|---|---|---|---|---|---|---|---|
|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电气投资有 限公司 |
|||||||
| 20 | 上海明城 建运股权 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
龙元明城、宁波明贯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5,000 | 70.00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2020 年11 月19 日 |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 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80.00 | 178,317.89 | 6,463.96 |
88,482.58 |
-11,472.74 | |||||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 装饰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00 | 48,351.75 |
-13,376.38 | 36,218.22 |
386.58 |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 | 30,000.00 | 442,147.81 | 47,171.91 |
5,214.94 |
1,632.70 |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工程 | 10,000.00 | 61,579.54 |
13,297.86 |
37,951.24 |
1,680.69 |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 公司 |
工程管理 | 5,000.00 | 15,845.46 |
9,831.31 |
12,381.51 |
2,882.12 |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 | 71,438.07 |
30,717.43 |
-5,527.06 |
-553.10 |
|||||
| 上海市房屋设计院 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600.00 | 4,440.02 |
2,498.17 |
12,619.32 |
1,336.70 |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10,000.00 | 3,738.93 |
3,909.55 |
0.00 |
-2,312.61 |
|||||
| (六)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
|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 认缴金 额 |
截至报 告期末 实缴金 额 |
普通合伙 人 |
有限合伙 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 项目 |
披露信息 | |||||
| 嘉兴城浦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5,001 | 25,001 |
浙银汇智 (杭州) 资本管理 有限公 司、宁波 明甫投资 管理有限 |
龙元明城、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山东莒县基础设 施建设PPP 项目 和山东菏泽万福 河商贸物流片区 基础设施及公共 服务建设PPP 项 目 |
公司于2016 年9 月30 日、2016 年10 月26 日和2016 年11 月 23 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投 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临2016-072)、《龙元建设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 进展公告》(临2016-076)、 |
22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 认缴金 额 |
截至报 告期末 实缴金 额 |
普通合伙 人 |
有限合伙 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 项目 |
披露信息 |
|---|---|---|---|---|---|---|
| 公司 | 《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 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 2016-091);2017 年9 月11 日,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完成合伙协议变更, 总认缴出资变更为75,002 万, 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 25,000 万,宁波明甫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出资1 万 |
|||||
| 宁波汇德荣泽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3,000 | 1,000 | 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 投资、投资咨询 |
2015 年12 月23 日设立;2017 年4 月11 日,总认缴出资变更 为3,000 万,其中龙元明城认 缴出资2850 万元,宁波明琅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 万元 |
| 杭州璨云英翼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98,000 | 19,249. 83 |
璨云(上 海)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
公司 | 贵州航宇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
经过公司2016 年4 月13 日召 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详见2016 年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 并购基金的公告》(临 2016-026) |
| 绍兴海钜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2,800 | 6,800 | 上海格兴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公司 | 绍兴镜湖新区湖 西安置小区BT (投资、建设、 移交)项目 |
经过公司2015 年11 月5 日召 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详见2015 年11 月6 日披 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临2015-073) |
| 宁波明瑞东方 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5,898 | 1,054 | 宁波明城 东方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
象山东方 投资有限 公司、龙元 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 投资、投资咨询 |
2017 年2 月17 日设立;2017 年11 月24 日总认缴增资至 6000 万元,其中龙元明城增资 至5838 万元,宁波明城东方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至60 万 元 |
|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明奕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 | 0 | 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资产管理、 实业投资 |
2017 年10 月16 日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明坤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8,866 | 0 | 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实业 投资、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 |
2017 年12 月26 日设立 |
23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 认缴金 额 |
截至报 告期末 实缴金 额 |
普通合伙 人 |
有限合伙 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 项目 |
披露信息 |
|---|---|---|---|---|---|---|
| 龙元明琅(天 津)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
11,100 |
0 |
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社会经济咨询、 健康信息咨询、 劳务服务、会议 服务、市场调查 |
2019 年9 月20 日设立 |
| 宁波元筑明项 目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199.5 2 |
0 |
陈晓强 | 宁波开弘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 项目策划与公关 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城市绿化 管理;园区管理 服务;供应链管 理服务;停车场 服务 |
2020 年9 月16 日设立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宇科技)25.27%的股份。该公司是贵州省首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 专业从事高端装备业特种合金精密成型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高 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种金属材料的环形件和自由锻件,产品覆盖航 空、航天、风力发电、高速列车、工程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作为国内军用、 商用发动机环锻件主承制单位,该公司已与中国航发集团下属研究所及企业紧密 合作,全面配套国内航空发动机型号研制生产。在国际竞争领域,公司已取得美 国通用电气、英国罗罗、美国普惠、法国赛峰、美国霍尼韦尔等国际航空发动机 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并陆续签订国际新一代民用航空发动机环锻件产品长期 协议。
2020 年6 月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航宇科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申 报,2021 年1 月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2021 年4 月1 日,航宇科技提交证监会注册。航宇科技 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 工作。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建筑施工业务
2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整个建筑市场中,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国内建筑施工主体可以分为央企、 地方性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以及众多中小建筑公司。以中国建筑为代表的建筑央 企作为行业领头军,规模庞大,在品牌、资金实力、人员团队、既有项目经验等 多维度形成综合优势,有能力承接特大型、地标性项目;地方性国企具有较强的 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其业务范围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可以利用地 方优势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大型民营企业,机制更具活力,善 于进行成本把控,具有决策效率高、适应能力强的优点,有能力承接中小型公共 建筑和住宅项目,可以利用较好的市场口碑和细分施工领域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传统建筑市场由于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管理粗放、同业竞争 现象严重。过去十年,受惠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稳步 推进,建筑施工产业始终保持稳步快速增长。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升、要素 价格的大幅上涨以及后城镇化时代的来临,行业内部“竞争”属性增加,未来在 资金实力、品牌效应、规模效应、风控能力上有优势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更加明 显。公司在产业布局、投融资、建设管理以及风险管控方面拥有全方位的竞争力, 市场空间依然广阔。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
基建投资因规模大,能够吸纳劳动力以及长期的正外部性,成为推动国家经 济增长的重要手段,PPP 作为我国基建投资的高质量高透明的标准化模式在拉动 投资和调动社会资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明树数据显示,从行业背景来看,PPP 中标社会资本的类型主要包括建 筑承包商、运营商、投资机构等,在项目成交规模方面,建筑承包商仍位居首位, 而项目成交数量方面,运营商位列第一,呈现出“大项目重建设、小项目重运营” 的趋势。从中标社会资本性质来看,2020 年国有企业(包括地方国企、央企和 央企下属公司、其他国企)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达63.93%, PPP 项目因投资规模 大,回收周期长,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民企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容易处于高位状 态,PPP 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
国有企业参与PPP 模式具有技术和管理到位、资金实力雄厚、与政府关系密 切等优势,不过随着PPP 相关政策陆续落地,运营和绩效考核要求不断强化,营 商环境持续向好,民营企业参与PPP 项目的意愿进一步加强,公司作为首批进军 PPP 市场的民营建企龙头,在规模、专业团队、投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运营服 务方面优势明显,将发挥灵活高效、管理成本低、敢于创新的特点,重点布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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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体量适中,运营需求较强的优质项目,持续完善龙元生态矩阵,通过业务板块 相互协同,打造中国领先的PPP 全生命周期投资运营服务平台。 运营管理业务
PPP 模式作为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选项,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政府与社会 资本方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经过五六年的 高速发展数万亿级的存量PPP 项目已由建设期进入运营阶段,随着强监管时代来 临,政策明确要求通过运营,为PPP 项目创造价值、实现收益,真正向全生命周 期的精细化运营转变,未来在医疗、教育、养老、环保等重运营领域有优势的社 会资本将获得更多青睐。
2020 年3 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 引的通知》(以下简称13 号文),从顶层设计上全面梳理了绩效管理全过程中各 环节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或所 属行业特点对PPP 项目绩效管理制度设计进行具体深化和规范,进一步了推动了 PPP 项目绩效从模糊考核评价走向制度化管理。
PPP 规范时代,真运营和真绩效是公共服务质量高效供给的核心。医疗养老 教育一直是国家的重点民生工程,作为现金流稳定、准经营性项目,政策扶持较 多,通过引入PPP 模式,有利于激发行业活力和创造力,明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 职责分工,PPP 项目落地率相对较高;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方向, 环保类PPP 资金投入量大、时间长、回报率相对稳定,从运营和绩效考核的角度 看,具有公益属性强、涉及领域广、技术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未来专业化的城 市运营商将在基建投资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
装配式建筑在当前建筑工业化背景下有望得到广泛应用,与传统的建筑结构 形式相比,能够减少施工的时间,具有操作性强、节能环保、高质量等优点,更符 合新形势下“绿色建筑”的要求。现阶段装配式建筑建造成本较高,购房者对其 认知不充分,市场占有率不高,随着多项装配式建筑建设、评估标准相继出台, 各省/地区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不断落地,产业配套集群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 筑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25 年我国装配式建筑 市场规模将达到4.7 万亿元。
装配式建筑主流路径有PC 预制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及钢结构两类。钢结 构由于具备自重轻、高强度、跨度大、适应性强和良好的韧性和塑性等优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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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仅适用于房屋和商业建筑,而且更适用于建造大跨度建度筑,如桥梁、大型厂房、 体育馆、机场航站楼等。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数据,随着预制率 的不断提升,建安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将进一步降低,而配套产业的持续完善将使 钢结构成本优势更为明显,钢结构作为建筑工业化的代表产品将迎来巨大的增量 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战略愿景:公司始终聚焦于中国城市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业务,通过平台 化运作、一体化发展,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致力于 成为“幸福城市建设者,美好生活运营商”,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 产品及服务,打造国内卓越的“未来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 根据集团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在业务布局上遵循轻重并举,专业协同的整体 发展方针。
首先,集团传统施工业务要逐步主动回归轻资产业务本质,具体举措主要包 括:
1、传统业务的资金配置要建立起总量统筹控制项目支持资金,集团资金等 各项优质资源向优秀项目部及总承包管理公司业务倾斜支持,逐步打造高效、高 周转的内部活血系统;
2、持续狠抓“清收清欠”及对集团内部应收账款类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类 处置,积极优化传统业务资产池,化解因行业及历史原因导致应收账款高而影响 集团财务基本面,尽早实现集团五年规划中关于资产“腾笼换鸟”的战略;
3、按照高周转、低资金沉淀标准进行业务承接和管理,净利润与现金流匹 配,在一定程度上现金流优先程度高于净利润;
4、进一步强化巩固以总承包实施实力为核心的传统施工业务竞争力,积极 探索“成本、工期、质量”闭口合同的履约能力建设,与集团基建投资等业务互 为支撑;
5、深度挖掘既有优势业务区域潜力,充分研究目前存在较长时期建设需求 的区域,寻找增量市场,审慎以城市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布局。
其次,集团基建和泛基建投资领域,作为集团的重资产板块,将以集团财务 基本面为考量对投资进度和总量作统筹控制,稳健经营,实现投收动态平衡。以 现有存量在手订单为基础,打造集团中长期稳定投资回报和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池, 为集团未来贡献稳定的利润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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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再次,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集团装配式业务,建立起全行业领 先的装配式技术和生产体系,注重技术研发,确保体系的领先性和完整性,提供 行业领先的一整套一站式解决方案。全力支持通过子公司明筑打造高标准的研发 生产基地。
另外,集团将纵向整合内部各项业态资源,发挥专业协同、混业经营能力, 以“产品和服务理念创新+投资+运营”,打造面向包括城市更新等未来城市发展 领域市场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主要包括:
1、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创新:城市更新、城市公共产品等领域的设计、建 设、运营理念产品化,挖掘当前城市政府和居民需求痛点,整合外部智慧和内部 资源,打造符合新型城镇化需求的公共产品;
2、咨询、管理、信息系统:发挥超过500 亿实操项目经验优势,创新理念, 引导需求;
3、运营:通过自行培育部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运营板块,有效承接政府服 务外包和职能改革的大量需求。整合内外运营资源,为集团承接EPC+O 项目提供 有力支撑。
4、有前瞻性地丰富龙元生态,补足生态短板,提前储备能力。
(三)经营计划
2021 年,为了实现集团更好的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结合 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赋能聚力 笃志敏行”的 工作方针,着力通过改善业务结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和培育龙元生态, 打造成为一个经营稳健、盈利优质、分红稳定的大型基建、建筑控股集团。具体 目标与计划如下:
-
1.新接订单280 亿,完成产值210 亿,其中PPP 投资60 亿。
-
2.加强全面预算,集团存量应收款大幅下降,盘活集团存量资产20 亿。
-
3.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实现分子公司双轮驱动,提升自主和协同经营能力,
-
改善业务结构及质量(其中传统项目非民营占比不低于50%)。
4.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与员工绩效考核的联动,持续优胜劣汰,培养、引进中 高层管理骨干30 名以上。
5.以“龙元杯”样板为示范推动集团项目管理标准化,大力推动国家级奖项 创奖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力度,创省级以上奖项46 项。
- 6.提升集团直营施工管控能力。打造多个区域直营团队,不断提升区域综合
28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竞争力。
-
7.确保在建项目上线率达到80%。建设集团级主数据平台及跨业务层数据仓
-
库,打造集团数据分析平台。
-
8.以目标计划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导向,以OKR 为工具,狠抓制度落地,强化
-
过程审计、加强督导督办机制,全面提高执行力。
-
9.拓宽资本市场直融渠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推动可转债获证监会审核
-
通过。
-
10.推进子公司业务创新布局,谋取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促进龙元生态
-
成长,确保子公司年度指标100%实现。
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29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市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化美,法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金融学博士后。现任天津金融资 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成都紫光国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金融资产交易联席会主席、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 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天津互联网金融协会常务副会长、天津市科技局专家库 专家、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专家库特聘专家、链证数科实验室联席主 任、北京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研究生校外导师。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即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会议9 次。我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 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联系,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决策并发表相关独 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事项均符合法定合规要求,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情况表: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 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委托出席次 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 丁化美 | 9 | 9 | 0 | 0 | 2 |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 委员,认真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公司发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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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业绩考核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于重大事项,会在正式审议前,提前向我进行 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提前通知我并同 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0 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投 资项目进展、定期报告编制、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认真检查规章 制度及决策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发表专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及科学决策能力做出努力。在监督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我主要对报告期内关于关联交易、担保、利润分配、可转债事项、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0 年3 月9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贷款 本息提供担保是为满足PPP 项目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杭州明赋 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和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项目贷款本息提供担保。
(二)2020 年4 月24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 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 2020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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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 务,对公司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 单位,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完善。结论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单位。
3、关于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 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龙元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 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是平等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出的切实必 要方案,确保控股子(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同时在科学合理预计 的前提下,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一次性审议公司一个周期内为公司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到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障PPP 项目的顺利推进,向公司参股的PPP 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 性支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PPP 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 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 授权的期限,有利于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0 年6 月5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截止2020 年 3 月 31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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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因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20 年7 月3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于公 司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 期并修订草案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以及对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管理模式等要素进行变更。
四、其他事项
1、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 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将在履职任期内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丁化美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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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市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啸,管理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 经理、中国证监会任副处级调研员、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IDG 资本合伙人,现任高瓴资本集团资本市场业务合伙人。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包括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 次临时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9 次,我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及会议期间,与 公司积极沟通联系,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决策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维护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委托出席次 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 王啸 | 9 | 9 | 0 | 0 | 2 |
我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认真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根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组织 召开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事项,并提供了专业及建设性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正 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及时了解和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公司年度和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保持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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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计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确保定期报告按时、准确、全面披露。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定期 和良好的沟通,使我能及时、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战略以及公司的整 体运行情况,为独立、客观的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专业委 员会会议前,公司能积极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我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 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我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投资 项目进展、定期报告编制、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认真检查规章制 度及决策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发表专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及科学决策能力做出努力。在监督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对关联交易、担保、利润分配、可转债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0 年3 月9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4 月24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聘请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 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独立意见》、《关于 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6 月5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四)2020 年7 月3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订草案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1、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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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情况正常,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 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职,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我将在履职任期内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王啸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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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市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文富,法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学院院 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研究首席、副秘书长,长期从事国际经 济政治、产业经济、区域规划、公共管理、网络社会等领域的研究,是国内最早 提出网络政治的学者,先后发表论文70 多篇,出版多本专著。曾获国家级高等 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三等奖;江苏省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荣誉。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2020 年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总体情况
2020 年度,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我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履职,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我主动调查、获取我认为有参考价值的 议案相关资料,并积极持续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为能正确分析 议案并作出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间我认真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事项,并提供了专业及建设 性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会提前给我进 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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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提前通知我并同 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2、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
|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会议9 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 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
| 刘文富 | 9 | 9 | 0 | 0 | 2 |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0 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投 资项目进展、定期报告编制、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认真检查规章 制度及决策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发表专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及科学决策能力做出努力。在监督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此外,在对相关资料及情况的认真审慎核查基础上,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担保、可转债相关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一)2020 年3 月9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4 月24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 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 请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 独立意见》、《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7 月3 日审议了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订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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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对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
1、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
2、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3、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 年度工作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 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 年本人将在履职任期内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 事会信息披露的诚信和董事会工作的透明度,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刘文富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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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2、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向与会各位做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 召开会议的次数 | 6 |
|---|---|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 2020 年4 月24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六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了《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5、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7、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9、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 2020 年4 月28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七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公司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
| 2020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 了九届八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0 年7 月3 日,公司召开 了九届九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并修订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2020 年8 月25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十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 开了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
1、审议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及执行能 力全面参与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 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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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良好。监事会审查了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 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程序,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发生。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截止实施2019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72 元(含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110,142,572.7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 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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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3、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
议案4、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中国经济发展持续进行结构性调整,传统行业收益率下行压力比较 大,房地产业投资调控政策越益趋严,传统建筑行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报告期 内公司坚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积极拓展PPP 业务,巩固已经形成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点,给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作用明显。因此在宏观环境不利的背景下, 由于公司持续加大对已经开工的PPP 项目落地履约速度,并同时加强各类施工项 目结算回收力度,报告期公司总产规模和质量、营收结构和盈利能力、经营性现 金流量等数据持续趋好。
现将2020 年有关公司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资产和负债状况分析 :公司总资产已达625.37 亿元,近三年总资产分别较 上年末增加了30.92 亿元、79.61 亿元、141.93 亿元,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今年 较上年增幅达5.2%,较三年前增幅达67.7%。总资产构成主要是长期应收款、合 同资产及应收款项;其中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增加了45.85 亿元,主要是PPP 项目 持续建设形成新增资产;由于会计政策变化,应收账款较上年下降64.19%,应 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合计下降19.03 亿,下降比例7.97%,受流动资产清收 清欠持续加大考核力度,传统施工项目资产规模得到了较好控制。
资产增加的同时负债也有增长,主要是有息负债规模有所上升。其中短期借 款增加7.06 亿元,增幅为17.72%;长期借款增加43.88 亿,增幅33.86%,主要 是报告期内PPP 项目公司积极推进项目施工履约,所增加的项目长期融资引致。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3.83 亿元,降幅为32.95%。
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较大影响,及对融资没有到位 的PPP 项目投资进度有所管控,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7.87 亿元,较上年下降 36.40 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8.30 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9 亿元, 较去年下降20.75%。今年PPP 营业收入下降29.79 亿,降幅38.17%。当期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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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了1.32 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44 万元,增幅2.68%。公司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9479.13 万元,增长幅度17.31%,其中: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2,232.44 万元, 主要原因是加强费用控制,提高管理产出效率;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1.19 亿,同比上升180.37%,主要是短期融资规模增加,全年非资本化的有息负债规 模有所增加,造成融资费用上升。
公司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1.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59 亿元;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正向净流入3.18 亿元,主要是 传统施工项目加强清收清欠回款,较好改善了经营性现金流收付整体情况。
需要注意的问题 :报告期基本完成了董事会的要求,但成员公司之间发展仍 然不平衡,个别投资企业发展后劲亟需提升。集团公司长期应收款总量继续增长, 存量资产盘活需要持续发力。PPP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逐步进入回款期,应保持密 切关注,保证全部回款顺利回收。传统施工项目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减值计提, 仍然影响到公司盈利指标。如何进一步优化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依然是 集团公司需要考虑的管理问题。
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0 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6,457,216.11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8,645,721.61 元后,结余707,811,494.50 元。
建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20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0.50 元(含税), 共计分配76,487,897.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附:主要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数据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除特指外)
资产负债表情况:
| 资产负债表情况: | ||||
|---|---|---|---|---|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0.65 | 14,077.75 | -13,537.11 | -96.16% |
| 应收账款 | 365,106.62 | 1,019,494.23 | -654,387.61 | -64.19%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99.49 | 13,698.43 | -7,298.94 | -53.28% |
| 预付款项 | 55,580.88 | 67,258.63 | -11,677.75 | -17.36% |
| 其他应收款 | 196,087.68 | 171,237.19 | 24,850.49 | 14.51% |
| 存货 | 70,407.07 | 1,366,521.43 | -1,296,114.36 | -94.85% |
| 合同资产 | 1,760,241.69 | - | 1,760,241.6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2,720.13 | 83,537.93 | 79,182.20 | 94.7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72.30 | 18,049.28 | -6,276.99 | -34.78% |
43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71,698.18 | 3,132,512.92 | -160,814.74 | -5.13% |
| 长期应收款 | 3,074,854.66 | 2,616,386.61 | 458,468.05 | 17.52%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408.79 | 71,031.56 | 4,377.23 | 6.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296.80 | 10,945.10 | 2,351.70 | 21.49%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779.66 | 31,047.44 | -12,267.78 | -39.51% |
| 固定资产 | 71,064.55 | 52,566.16 | 18,498.39 | 35.19% |
| 无形资产 | 9,302.59 | 8,660.28 | 642.31 | 7.42% |
| 商誉 | 5,487.83 | 5,487.83 | -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62.05 | 1,666.45 | -104.40 | -6.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71.44 | 13,173.36 | -1,601.92 | -12.1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5.97 | 1,050.41 | -324.44 | -30.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82,054.33 | 2,812,015.19 | 470,039.14 | 16.72% |
| 资产总计 | 6,253,752.51 | 5,944,528.11 | 309,224.40 | 5.20% |
| 短期借款 | 469,051.34 | 398,458.31 | 70,593.03 | 17.72% |
| 应付票据 | 88,048.70 | 78,524.68 | 9,524.02 | 12.13% |
| 应付账款 | 1,560,429.47 | 1,698,218.64 | -137,789.17 | -8.11% |
| 预收款项 | - | 75,361.30 | -75,361.30 | -100.00% |
| 合同负债 | 53,439.23 | - | 53,439.23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511.15 | 419,837.44 | -138,326.29 | -32.95% |
| 应交税费 | 105,135.82 | 102,604.14 | 2,531.67 | 2.47% |
| 其他应付款 | 302,030.08 | 307,603.98 | -5,573.91 | -1.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246.19 | 150,273.68 | -22,027.49 | -14.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5,911.86 | 237,832.23 | 8,079.62 | 3.4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33,803.84 | 3,468,714.41 | -234,910.57 | -6.77% |
| 长期借款 | 1,734,709.83 | 1,295,866.18 | 438,843.65 | 33.86% |
| 应付债券 | 33,302.99 | - | 33,302.99 | |
| 长期应付款 | - | 6,666.67 | -6,666.67 | -100.00% |
| 递延收益 | 115.53 | 231.06 | -115.53 | -5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6 | 795.80 | -785.64 | -98.7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68,138.51 | 1,303,559.70 | 464,578.81 | 35.64% |
| 负债合计 | 5,001,942.36 | 4,772,274.11 | 229,668.25 | 4.81% |
| 股本 | 152,975.80 | 152,975.80 | - | 0.00% |
| 资本公积 | 404,743.08 | 404,743.08 | -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863.04 | -116.27 | 979.31 | |
| 专项储备 | 40,365.54 | 36,845.13 | 3,520.41 | 9.55% |
| 盈余公积 | 71,216.32 | 63,351.75 | 7,864.57 | 12.41% |
| 未分配利润 | 467,314.32 | 405,278.98 | 62,035.33 | 15.3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
1,137,478.10 | 1,063,078.47 | 74,399.63 | 7.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332.05 | 109,175.53 | 5,156.52 | 4.7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51,810.15 | 1,172,254.00 | 79,556.15 | 6.79% |
4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2020/12/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9/12/31 | 增减额变动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变动幅度 |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253,752.51 | 5,944,528.11 | 309,224.40 |
5.20% | |||||
| 利润表情况: | |||||||||
| 利润表数据 | 2020 | 年度 | 2019 年度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1,778,668.34 | 2,142,709.45 | -364,041.11 | -16.99% |
|||||
| 其中:营业收入 | 1,778,668.34 | 2,142,709.45 | -364,041.11 | -16.99%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56,762.90 | 1,988,731.69 | -331,968.79 | -16.6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85,805.36 | 1,923,645.17 | -337,839.81 | -17.56% |
|||||
| 税金及附加 | 6,731.62 | 10,339.73 | -3,608.11 |
-34.90% |
|||||
| 销售费用 | 529.14 | 895.64 | -366.50 |
-40.92% |
|||||
| 管理费用 | 37,652.65 | 39,885.08 | -2,232.44 |
-5.60% |
|||||
| 研发费用 | 7,479.21 | 7,344.51 | 134.70 |
1.83% |
|||||
| 财务费用 | 18,564.92 | 6,621.55 | 11,943.37 |
180.37%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756.23 | 18,541.68 | 5,214.54 |
28.12% |
|||||
| 利息收入 | 8,060.01 | 10,221.67 | -2,161.66 |
-21.15% |
|||||
| 加:其他收益 | 1,540.86 | 1,062.26 | 478.59 |
45.05%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77.66 | 2,910.26 | -432.60 |
-14.86%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236.05 | 1,597.57 | 2,638.48 |
165.16%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65 | 3,528.30 | -3,487.66 |
-98.85%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995.27 | -12,823.78 | -4,171.49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02.24 | -25.27 | 3,827.51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9.78 | -1.43 | 961.21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3,731.34 | 148,628.10 | -34,896.76 |
-23.4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5.70 | 157.86 | 167.84 |
106.32%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45.98 | 979.27 | 766.71 |
78.29%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311.07 | 147,806.69 | -35,495.62 |
-24.0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017.04 | 44,473.68 | -15,456.64 |
-34.75%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294.03 | 103,333.01 | -20,038.98 |
-19.39%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294.03 | 103,333.01 | -20,038.98 |
-19.39%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80,894.07 | 102,074.72 | -21,180.64 |
-20.7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99.96 | 1,258.29 | 1,141.66 |
90.73% |
|||||
| 现金流量表情况: 现金流量表数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
| 1,719,683.52 | 1,463,748.47 | 255,935.05 | 17.48% | ||||||
| 26,954.31 | 131,303.32 |
-104,349.00 | -79.47% | ||||||
| 1,746,637.84 | 1,595,051.79 | 151,586.05 | 9.50% | ||||||
| 1,277,523.77 | 1,147,110.95 | 130,412.82 | 11.37% |
45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现金流量表数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增减额变动 | 变动幅度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0,689.89 | 293,361.65 | -2,671.76 | -0.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590.94 | 76,933.97 | 8,656.98 | 11.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059.86 | 41,425.40 | 19,634.46 | 47.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4,864.45 | 1,558,831.97 | 156,032.49 | 1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9 | 36,219.82 | -4,446.43 | -12.2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107.63 | 450.00 | 19,657.63 | 4368.3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2.24 | 2,453.35 | -1,781.11 | -72.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
134.82 | 45.76 | 89.06 | 194.6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722.84 | 128,344.25 | 26,378.58 | 20.5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637.52 | 131,293.37 | 44,344.15 | 33.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
34,686.09 | 5,115.62 | 29,570.47 | 578.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67.55 | 18,968.69 | -12,401.14 | -65.3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58.87 | 913.26 | 45.61 | 4.9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0,597.35 | 766,149.12 | -195,551.77 | -25.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2,809.87 | 791,146.69 | -178,336.82 | -22.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172.35 | -659,853.33 | 222,680.9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09.23 | 16,857.46 | -8,948.23 | -53.0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09.23 | 16,857.46 | -8,948.23 | -53.0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5,938.44 | 1,115,138.40 | 800.04 | 0.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3,847.67 | 1,131,995.86 | -8,148.19 | -0.7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4,264.11 | 481,652.90 | 122,611.22 | 25.4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4,190.88 | 97,671.85 | 36,519.03 | 37.3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152.66 | 0.00 | 5,152.66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5.42 | 1,000.00 | -514.58 | -51.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8,940.42 | 580,324.75 | 158,615.67 | 27.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907.25 | 551,671.11 | -166,763.86 | -30.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1.18 | -33.77 | 214.9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310.54 | -71,996.16 | 51,685.63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826.58 | 360,822.74 | -71,996.16 | -19.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516.04 | 288,826.58 | -20,310.54 | -7.03% |
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46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安排: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786,457,216.11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 的法定盈余公积78,645,721.61 元后,结余707,811,494.50 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截止实施2020 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0.5 元(含税),共计分配76,487,897.75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47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6、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1、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勤勉敬 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 部的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经 营能力、应收账款、诉讼、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问题向公司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在帮助公司加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 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实际情况。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的提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 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我们认为:
(1)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 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 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 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 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 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拥有一批长期从事会计工作、富 有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专家和从业人员。审计小组组成人员具有 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鉴于该所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
48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 委员会决议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担任公 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建议金额为275 万元。
2、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内控审计单位,内控审 计期间,勤勉尽责,促进了公司内控完善。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内控审计费用建议金 额为75 万元。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成员信息,详见会议资料附件2。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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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4 月17 日
49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7、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决策程序及其发放依据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的配偶郑桂香、女儿赖赛君、女儿
-
赖晔鋆、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薪酬;
其中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总经理,女儿赖晔鋆担任公司行 政负责人,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项目部财务,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 经理,上述关联人员薪酬根据公司人事及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 向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和赖财富、董事 赖文浩发放考核奖金。
史盛华、赖财富、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除每月从公司项目部领取固定 薪酬外,根据对其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从公司领 取工程考核奖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直接以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向上述关联自然 人个人账户转账且非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薪酬奖金。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用途的资 金以报告日止未提供有效的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证明的,应视该款项为关联自然人 领取的薪酬奖金。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1 年度发生金额及依据如下:
2021 年度关联人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情况表
| 序 号 |
姓名 | 职务/关联关系 | 工资薪酬 (元) |
考核奖金发放依据 |
|---|---|---|---|---|
| 1 | 赖文浩 | 董事兼项目经 理 |
360,000 | 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 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放。 |
| 2 | 郑桂香 | 材料部总经理 (赖振元配偶) |
450,000 | 按照公司制度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有关人事、 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 |
| 3 | 赖晔鋆 | 行政负责人(赖 振元女儿) |
450,000 | 按照公司制度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有关人事、 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 |
| 4 | 赖赛君 | 项目部财务(赖 振元女儿) |
180,000 | 按照公司制度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有关人事、 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 |
50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姓名 | 职务/关联关系 | 工资薪酬 (元) |
考核奖金发放依据 |
|---|---|---|---|---|
| 5 | 史盛华 | 项目经理(赖振 元女婿) |
360,000 | 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 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 放。 |
| 6 | 赖财富 | 项目经理(赖振 元女婿) |
360,000 | 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 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 放。 |
注:由于承接项目、项目竣工决算以及工程款催收等情况预测性较弱,不易清晰地预计担任项目 经理的关联人在2021 年度领取考核奖金的金额,因此,将考核依据予以审议并披露
二、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
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
经审查,我们认为:
-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的配偶郑桂香、女儿赖赛君、女儿
-
赖晔鋆、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薪酬;
-
2、向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董事
-
赖文浩发放考核奖金。
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发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51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8、关于办理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近几年来财务管理经验,结合公司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 财务预算分析,公司管理层经过仔细研究和合理估测,预计公司在2021 年度向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 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 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秦农银行、泰安银行、枣庄银行、平安银行、 恒丰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渤海银行、南京银 行、温州银行、徽商银行、九江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通商银行、大连银行、富 邦华一银行、天津银行、永丰银行、青岛银行、盛京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华瑞 银行、中原银行、上海银行、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6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收益权转让、商业票据贴现、银行各类保函、 流动资金抵押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债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各类贷款业务。 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 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差额补足、抵押、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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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9、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近几年来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2020 年以及2021 年上半年度公 司经营计划、公司财务预算分析,公司管理层经过仔细研究和合理估测,公司 2021 年以及2022 上半年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需要一部分银行资金给予支持。 为简化银行融资的履行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银行融资金额当年发生额不 超过200 亿元人民币,累计银行融余额不超过360 亿元人民币。若银行融资额度 在上述范围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具体事宜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 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53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0、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主要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发展,2021 年度公司拟对主要控 股子(孙)公司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
-
1、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元”)
-
2、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
-
3、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盛宏”)
-
4、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营造”)
-
5、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幕墙”)
-
6、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信安”)
-
7、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供应链”)
-
8、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缘供应链”)
-
9、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元明筑”)
-
10、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城停车”)
-
11、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恒辉”)
-
12、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邑明鹿”)
-
13、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明丰”)
-
14、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城明成”)
-
15、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明城”)
-
16、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明盛”)
-
17、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阳明汉”)
-
18、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明志”)
-
19、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明冠”)
-
20、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明文”)
-
21、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明高”)
-
22、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明浦”)
-
23、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明通”)
-
24、沭阳明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明旅”)
5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5、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西明集”)
26、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明洪”)
27、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明福”)
28、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安”)
29、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明城”)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 序 号 |
担保 对象 |
注册 地 |
法定 代表 人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 本(万 元) |
经营范围 | 关系 | 持股 比例 (%) |
|---|---|---|---|---|---|---|---|---|
| 1 | 上海 龙元 |
上海市 | 赖振 元 |
建筑 施工 |
10,000. 00 |
工程总承包(一级);室内装潢;房屋设备 安装;钻孔管注桩;园林绿化,销售建筑 材料等 |
全资 子公 司 |
100 |
| 2 | 大地 钢构 |
浙江省 杭州市 |
周敬 德 |
建筑 施工 |
10,080. 00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专项工程设 计、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网架工程等 |
全资 孙公 司 |
100 |
| 3 | 龙元 盛宏 |
浙江省 宁波市 |
卢大 庆 |
建筑 施工 |
10,000. 00 |
园林绿化、管道、隧道、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 |
控股 子公 司 |
70 |
| 4 | 龙元 营造 |
泰国 | 戴红 忠 |
建筑 施工 |
泰铢 702 |
建筑、建设、土木工程、建筑装饰等 | 全资 子公 司 |
100 |
| 5 | 信安 幕墙 |
上海市 | 周敬 德 |
建筑 装饰 |
5,000.0 0 |
建筑幕墙设计、制作、施工、销售;以专业 承包方式从事建筑装修装饰、金属门窗、 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施工等 |
控股 孙公 司 |
80 |
| 6 | 大地 信安 |
浙江省 杭州市 |
周敬 德 |
建筑 施工 |
1,000.0 0 |
钢结构、网架、金属彩钢板、金属门窗及 其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销售;金属材 料、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施工;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全资 孙公 司 |
100 |
| 7 | 龙元 供应 链 |
浙江省 宁波市 |
周忠 林 |
实业 投资 |
5,000.0 0 |
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保温材料、水 电材料、防水材料、卫生洁具、水泥制品、 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电动工具、 机电设备、智能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消 防器材、安防设备、服装服饰、鞋帽、手 套、防护用品、电梯、空调设备、暖通设 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网络设 备、办公用品、文具用品、日用品、办公 家具、绿化苗木的批发、零售;供应链管 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电子商务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国内陆路、海上货物 运输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控股 子公 司 |
80 |
| 8 | 龙缘 供应 链 |
上海市 | 周忠 林 |
实业 投资 |
5,000.0 0 |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电子商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建筑装 潢材料、保温材料、水电材料、防水材料、 卫生洁具、水泥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 五金交电、电动工具、机电设备、智能设 备、建筑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安防设备、 服装服饰、鞋帽、劳防用品、电梯、空调 |
全资 子公 司 |
100 |
55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担保 对象 |
注册 地 |
法定 代表 人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 本(万 元) |
经营范围 | 关系 | 持股 比例 (%) |
|---|---|---|---|---|---|---|---|---|
| 设备、暖通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网络设备、 办公用品、文具用品、日用品、办公家具、 花卉苗木的销售。 |
||||||||
| 9 | 龙元 明筑 |
浙江省 宁波市 |
陆炯 | 实业 投资 |
10,000. 00 |
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家用电器 安装;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新材料技术开 发服务;透水混凝土研发;家具、再生建 筑材料、混凝土预制件、建筑材料生产专 用机械、木门窗、楼梯、建筑工程用机械、 搪瓷、卫生洁具、金属制卫浴水暖器具的 制造、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互 联网信息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矿产品、 卫生洁具的批发、零售。 |
全资 子公 司 |
100 |
| 10 | 一城 停车 |
浙江省 杭州市 |
陈金 芳 |
实业 投资 |
3,000.0 0 |
服务:停车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展 览展示服务,停车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批发、零售:机械停车设备,建筑材料。 |
控股 孙公 司 |
75 |
| 11 | 明华 恒辉 |
陕西省 渭南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23,225. 60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 控股 孙公 司 |
89.9 9 |
| 12 | 鹿邑 明鹿 |
安徽省 周口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9,997. 00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维护;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
控股 子公 司 |
95 |
| 13 | 信丰 明丰 |
江西省 赣州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8,206. 60 |
工程项目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工程基础设 施项目开发、建设 |
控股 子公 司 |
90 |
| 14 | 邹城 明成 |
山东省 邹城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7,118.8 5 |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 理维护;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服务。 |
控股 子公 司 |
95 |
| 15 | 商洛 明城 |
陕西省 西安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6,400. 00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物业服务 |
控股 孙公 司 |
90 |
| 16 | 潍坊 明盛 |
山东省 潍坊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3000.0 0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管理;工程 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
全资 子公 司 |
100 |
| 17 | 枣阳 明汉 |
湖北省 枣阳市 |
乔居 强 |
实业 投资 |
12,685. 24 |
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餐饮 服务;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 组织策划 |
控股 孙公 司 |
90 |
| 18 | 六枝 明志 |
贵州省 六盘水 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30,000. 00 |
基础设施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及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
控股 子公 司 |
99 |
| 19 | 淄博 明冠 |
山东省 淄博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0,000. 0 |
建设工程项目、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企业 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 |
控股 孙公 司 |
90 |
| 20 | 文山 明文 |
云南省 文山州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1900. 00 |
市政、装修、地基与基础工程建设 及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
控股 子公 |
74.9 6 |
56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担保 对象 |
注册 地 |
法定 代表 人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 本(万 元) |
经营范围 | 关系 | 持股 比例 (%) |
|---|---|---|---|---|---|---|---|---|
| 司 | ||||||||
| 21 | 西安 明高 |
陕西省 西安市 |
杨柳 | 实业 投资 |
16,848. 44 |
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名胜风景 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 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餐饮管理; 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 保护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 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 休闲观光活动。 |
控股 子公 司 |
79.9 0 |
| 22 | 象山 明浦 |
浙江省 宁波市 |
洪贤 兴 |
实业 投资 |
15,000. 00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 控股 子公 司 |
98 |
| 23 | 象山 明通 |
浙江省 宁波市 |
洪贤 兴 |
实业 投资 |
5,622.0 0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 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旅客票务代理; 交通设施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 |
控股 子公 司 |
95 |
| 24 | 沭阳 明旅 |
江苏省 宿迁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8,137. 98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 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 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 区管理;娱乐性展览;以休闲、娱乐为主 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游艺及娱乐用 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
控股 子公 司 |
55 |
| 25 | 莱西 明集 |
山东省 青岛市 |
温从 玉 |
实业 投资 |
13,557. 00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管理、 运营维护;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场地及房屋出租;市政道路养护服务;园 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共广场工程服务;会 务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 商业运营管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活动组织、策划;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控股 子公 司 |
80 |
| 26 | 泗洪 明洪 |
江苏省 宿迁市 |
朱建 平 |
实业 投资 |
46,767. 93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管理、 运营维护;场地及房屋出租;市政道路养 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共广场工 程服务;体育、文化项目运营;文体活动 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会展服务; 停车场管理服务;制售:中餐;企业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 |
控股 子公 司 |
80 |
| 27 | 福安 明福 |
福建省 宁德市 |
李慧 锋 |
实业 投资 |
13,900. 00 |
对农业的投资;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 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茶叶种植; 花卉种植;绿化管理服务;城市道路、桥 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 施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 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休闲观 光活动;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 |
控股 子公 司 |
79.9 9 |
57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 号 |
担保 对象 |
注册 地 |
法定 代表 人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 本(万 元) |
经营范围 | 关系 | 持股 比例 (%) |
|---|---|---|---|---|---|---|---|---|
| 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其他游览景区 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校外培训等教 育培训业务);互联网零售;文化、艺术活 动策划。 |
||||||||
| 28 | 南昌 明安 |
江西省 南昌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10,000. 00 |
从事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及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物业管理。 |
控股 子公 司 |
95 |
| 29 | 宁阳 明城 |
山东省 泰安市 |
苗纪 江 |
实业 投资 |
6,600.0 0 |
文化艺术交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及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公共广 场工程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 餐饮服务。 |
控股 子公 司 |
90 |
(二)被担保方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上海龙元 | 94,050.00 | 31,966.09 | 8,668.53 | 71.16 |
| 大地钢构 | 178,239.45 | 6,385.53 | 88,482.58 | -11,551.17 |
| 龙元盛宏 | 61,579.54 | 13,297.86 | 37,951.24 | 1,680.69 |
| 龙元营造 | 1.29 | -1,191.42 | -90.33 | |
| 信安幕墙 | 48,351.75 | -13,376.38 | 36,218.22 | 386.58 |
| 大地信安 | 3,726.38 | 1,148.36 | 3,249.79 | 28.94 |
| 龙元供应链 | 86,786.20 | 2,421.47 | 35,853.79 | 20.67 |
| 龙缘供应链 | 6,149.72 | 1,146.91 | 5,513.26 | 146.91 |
| 龙元明筑 | 3,738.93 | 3,909.55 | -2,312.61 | |
| 一城停车 | 4,551.30 | 52.81 | -155.16 | |
| 明华恒辉 | 94,807.55 | 30,768.67 | 5,165.36 | 3,892.18 |
| 鹿邑明鹿 | 24,077.98 | 15,026.58 | 820.04 | 614.96 |
| 信丰明丰 | 32,146.02 | 18,094.78 | -31.45 | |
| 邹城明成 | 1,755.95 | 1,755.95 | 0.01 | |
| 商洛明城 | 67,155.27 | 16,520.67 | -823.97 | -1,978.77 |
| 潍坊明盛 | 29,475.91 | 13,078.58 | 180.69 | 81.11 |
| 枣阳明汉 | 30,462.91 | 5,583.17 | 429.34 | -21.18 |
| 六枝明志 | 46,016.29 | 15,158.36 | 149.03 | 112.28 |
| 淄博明冠 | 32,443.22 | 8,886.72 | 175.46 | -1,009.64 |
| 文山明文 | 39,590.40 | 11,581.22 | 1,860.04 | 144.82 |
| 西安明高 | 1,001.51 | 1,000.00 | -1.27 | |
| 象山明浦 | 80,513.49 | 16,028.25 | 3,839.04 | 368.58 |
| 象山明通 | 5,075.14 | 222.10 | 0.57 | -26.70 |
| 沭阳明旅 | ||||
| 莱西明集 | 50.94 | -0.06 | -0.06 |
58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泗洪明洪 | 32,394.60 | 9,394.04 |
-16.51 | |
| 福安明福 | 4,870.42 | 4,870.42 |
-130.97 | |
| 南昌明安 | 114,586.96 | 14,577.28 |
5,207.04 |
2,159.86 |
| 宁阳明城 | 35,643.01 | 6,434.11 |
1,357.31 |
-60.37 |
(三)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财务部根据公司对上海龙元、大地钢构、龙元盛宏、龙元营造、信安幕墙、 大地信安、龙元供应链、龙缘供应链、龙元明筑、一城停车、明华恒辉、鹿邑明 鹿、信丰明丰、邹城明成、商洛明城、潍坊明盛、枣阳明汉、六枝明志、淄博明 冠、文山明文、西安明高、象山明浦、象山明通、沭阳明旅、莱西明集、泗洪明 洪、福安明福、南昌明安、宁阳明城的2021 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上述子(孙) 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规划,科学合理地估算一个周期注公司需要为上述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约85.96 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 权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因此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前述担保额度批准后,在该周期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的新发生的担保余额若在下表明细额度内,不再需要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注:一个周期是指:审议担保的议案经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 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拟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被担保单位 | 业务银行 | 担保额度 注 |
| 1 | 上海龙元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0,000 |
| 2 | 大地钢构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0,000 |
| 3 | 龙元盛宏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0,000 |
| 4 | 龙元营造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000 |
| 5 | 信安幕墙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0,000 |
| 6 | 大地信安 | 南京银行萧山支行 | 2,000 |
| 7 | 龙元供应链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40,000 |
| 8 | 龙缘供应链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0,000 |
| 9 | 龙元明筑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0,000 |
| 10 | 一城停车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0,000 |
| 11 | 明华恒辉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0,000 |
| 12 | 鹿邑明鹿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000 |
| 13 | 信丰明丰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70,000 |
| 14 | 邹城明成 | 建设银行潍坊分行 | 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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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被担保单位 | 业务银行 | 担保额度 注 |
|---|---|---|---|
| 15 | 商洛明城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30,000 |
| 16 | 潍坊明盛 | 建设银行潍坊分行 | 7,300 |
| 17 | 枣阳明汉 | 农发行枣阳支行 | 25,477 |
| 18 | 六枝明志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70,000 |
| 19 | 淄博明冠 |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 20,000 |
| 20 | 文山明文 | 工商银行文山分行 | 3,314 |
| 21 | 西安明高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4,000 |
| 22 | 象山明浦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6,980 |
| 23 | 象山明通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0,000 |
| 24 | 沭阳明旅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49,000 |
| 25 | 莱西明集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5,000 |
| 26 | 泗洪明洪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4,000 |
| 27 | 福安明福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55,000 |
| 28 | 南昌明安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8,000 |
| 29 | 宁阳明城 | 届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20,000 |
| 合计 | 859,571 |
注:担保额度是指一个周期的担保本金,未含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具体业务手续办理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与 银行接洽、选定、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五)本次担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效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以及具体为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方案, 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授权 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之间、控股子(孙)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上述预计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 设立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 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 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6,543.34 万元;控股 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277.16 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 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 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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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集团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出的切实必 要方案,确保控股子(孙)公司的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同时在科学合理预计 的前提下,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一次性审议公司一个周期内为公司控股子(孙)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简化了审核程序,节约了时间。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到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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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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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基于 公司经营层对目前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前景的充分预估,拟申请对公司经营层 2021 年度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含PPP 及其他合作模式)进行授权。
公司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且公司直 接或间接在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0 亿元。授权有效期为2021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在公司2021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额度执行。
-
1、投资实施方式
-
(1)与政府指定机构及/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
(2)受让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
(4)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或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存量基
-
础设施类项目;
(5)为完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 施,新设/增资控股子、孙公司。
- 2、投资收益率
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五年期LPR+300BP。
- 3、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
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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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2、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在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额度范围内向公司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性支持,在该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流动性支持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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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3、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9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上述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 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19 年5 月21 日至 2020 年5 月20 日。
公司于2020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发 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2021 年5 月20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 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 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 年5 月20 日。除上述 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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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4、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9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前述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 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 率、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 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 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 案等手续;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 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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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 规定或者具体要求或市场具体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但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或 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 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 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第 4、5、6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 期为2019 年5 月21 日至2020 年5 月20 日。
公司于2020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前述4、 5、6 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 期延长至2021 年5 月20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部分授权事项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 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现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对前述4、5、6 项以外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 至2022 年5 月20 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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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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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6、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事项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 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 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 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工 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 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 打桩;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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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 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主要修订内 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1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工程建筑(资质特级),工程安装(资质壹级); 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 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 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 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 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 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设计勘察。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建筑(建 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 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 打桩;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 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 人员;工程勘察、设计。 |
| 2 |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
| 3 |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至(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至(二)项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 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4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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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国务院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
|
| 5 |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 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表主持。 |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 7 | 第八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比例限制。 |
第八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
| 8 |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三年、自就任之日起计算。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 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自就任之日起计 算。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
|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就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 |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就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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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审议并决定公司在连续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 算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且低于30%的交易事项。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审议并决定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2、审议并决定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 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 目;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除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 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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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 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 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
按照本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3、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本章程 第五十二条的情形的,还须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的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4、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 原则使用本条规定。前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 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 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按照关联交易的第一款、第二款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
| 9 |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 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 10 |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的报刊,网址 (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信息披露 之指定网站。 |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按照《证券法》规定,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文件,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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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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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 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主 要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1 | 第四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比例限制。 |
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者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 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文件,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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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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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 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主要 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 1、审议并决定公司在连续12 个月内购买、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出售资产累计计算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资产10%且低于30%的交易事项。上述购买、出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2、审议并决定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本条中 的交易事项是指: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 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 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让 研究与开发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易。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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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 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 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规 则另有规定外,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 算。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事项 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 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已按照 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 计计算范围。 |
|
| 2 | 新增 |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 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 分之十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 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的 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五)项担 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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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二以上通过。 | ||
| 3 | 新增 |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 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使用本条规定。前 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 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按照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再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 4 |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 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航空邮件送 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 日为送达日期; 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发送传真输出的发送完 成报告上所载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电报方式送 出的,被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 达人应在收到该传真后立即以传真回复确认, 被送达人回复日期为送达日期。 |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的, 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 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航空邮件送出的,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2 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出的,发送成功的当日为送达日期;以 传真方式送出的,以发送传真输出的发送完成报 告上所载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电报方式送出的, 被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人应在 收到该传真后立即以传真回复确认,被送达人回 复日期为送达日期。 |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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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1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 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主要 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
| 1 |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 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 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 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文件,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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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2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 整及公司内部治理自查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
| 序号 | 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
| 1 | 新增 | 第八条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 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
| 第九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 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 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 配偶、父母、子女等;前款第(一) 项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第十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具备独立性 的情形;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前款第(一)项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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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
| 新增 |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 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 不符。 第十二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
| 新增 | 第十二条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
|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连续2 次未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 责,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除出现《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 公司应将免职独立董事作为特别披露 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 公开声明。 |
第十三条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出现本章规定的不符合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应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要求辞职的,公司董事会应在2 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免去其独立董事职务。 |
|
|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 外,还应当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向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确定或者调整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二十一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公司 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 (二)重大关联交易; (三)董事的提名、任免; (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 (六)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 (八)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九)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 (十)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一)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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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原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条款 |
|---|---|---|
|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十三)管理层收购; (十四)重大资产重组; (十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十六)上市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 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 益的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发布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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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5 月11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 |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聘请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 | 关于办理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 | 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 案 |
|||
| 10 |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 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 | |||
| 12 | 关于为参股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的议案 |
|||
| 13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14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
| 1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
|||
| 16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
|||
| 1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9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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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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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 名、注册会计师2,3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 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26
-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 次,涉及从业人员62 名。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 时间 |
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
|---|---|---|---|---|---|
| 项目合伙人 | 王许 | 2005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朱磊 | 2017年 | 2008年 | 2017年 | 2008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一芳 | 1996年 | 1994年 | 2002年 | 2015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许
| 姓名:王许 | ||
|---|---|---|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18-2020年度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年度 |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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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 2018-2020年度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2019年度 |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9-2020年度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磊
| 姓名:朱磊 | ||
|---|---|---|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18-2020年度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18-2020年度 |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18-2020年度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 2018 年度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 年度 |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 年度 |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 年度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9 年度 |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9 年度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9 年度 | 每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2020 年度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2019 年度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2020 年度 |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9-2020 年度 |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18-2020 年度 |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
(三)审计收费
-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拟支付审计费用合计350 万,包括财务审计费用275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75 万元。较2020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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