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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Young Electronic (Kunshan)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ul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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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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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
(七)出席对象:
-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 | 该列打勾的栏目 |
| 称 | ||
|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 |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本次收购整体方案概述 | √ |
| 2.02 | 本次交易概述 | √ |
| 2.03 | 本次交易标的 | √ |
| 2.04 | 交易对方 | √ |
|---|---|---|
| 2.05 | 交易的定价原则 | √ |
| 2.06 | 评估情况和交易价格 | √ |
| 2.07 | 资金来源 | √ |
| 2.08 |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 |
| 2.09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10 | 业绩承诺、业绩奖励及补偿安排 | √ |
| 2.11 | 交割安排和违约责任 | √ |
| 2.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苏州德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关于苏州德佑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 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 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 定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 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 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 案》 |
√ |
| 20.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 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议案》 |
√ |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至议案2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需逐项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 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8月8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1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金卫勤 联系电话:0512-57668700
传真:0512-576695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 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 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1)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收件 人:金卫勤,电话:0512-57668700,邮编:215313(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512-57669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参会股东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月 25日
附件一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89”,投票简称为“隆扬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
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 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8月11日 9:15,结束
-
时间为 2025年8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 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 ||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 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 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
| 代理人姓名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 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17:00以前送达、书面信函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附件三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隆扬电子(昆 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 | |||||
| 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本次收购整体方案及本次交 易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本次收购整体方案概述 | √ | |||
| 2.02 | 本次交易概述 | √ | |||
| 2.03 | 本次交易标的 | √ | |||
| 2.04 | 交易对方 | √ | |||
| 2.05 | 交易的定价原则 | √ | |||
| 2.06 | 评估情况和交易价格 | √ | |||
| 2.07 | 资金来源 | √ | |||
| 2.08 |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 |
| 2.09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
| 2.10 | 业绩承诺、业绩奖励及补偿安排 | √ | |||
| 2.11 | 交割安排和违约责任 | √ | |||
| 2.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 |
√ | |||
| 7.0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苏州 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收购协议><关于苏州德佑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 偿协议>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 案》 |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 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性说明的议案》 |
√ | |||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 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 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 股权收购款的议案》 |
√ | |||
| 20.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 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