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ONG BON — AGM Information 2013
May 17, 2013
52135_rns_2013-05-17_c2286698-9f85-4cd7-831f-d93e000e8faa.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親自辦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營業時間: (由92巷進入)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松 南 京 東 路 建 郵寄辦理地址:10499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公車站名:建國北路口 伊通 台 新 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306、307、604、672、 江 公園 北 請沿虛線 台新銀行網址:www.taishinbank.com.tw電 話:(02)2504-8125語音查詢專線:(02)2516-9990公司代號:070證券代號:2514 捷運站名:松江南京站(4號出口)282、292、266、棕9 路 長 安 東 路 路 國 內 請沿虛線 先摺 第 紀念品內容查詢:(02)2516-9990→ 按1 → 按1 → 按2514# 股東常會通知請即拆閱 郵資已付 先摺 再 台北郵局許可證 再 撕 一 台北字第 5 80 號 撕 限 時 專 送
聯
股東 台啟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 將依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保存;當事人如 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謹訂於民國102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假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160號B1(台中市龍邦世貿大樓地下一樓會議室)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 二、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發行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4.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承認101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2.承認 101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6.辦理私募普通股案。7. 選舉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8.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 三、本公司董事會擬訂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內容:股東現金股利每股分配0.2元。現金股利分配案俟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 。實際配息率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按配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之。
第
二
聯
四、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說明詳第五聯。
-
五、本公司討論董事競業行為之解除,爰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有關新任董事兼 任內容,將於股東會決議本案時補充之。
-
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3月9日起至102年5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3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b.org.tw),輸入查詢條件即可;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八、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檢附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四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 ,於會議當日攜至會場報到(請勿寄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相關資料及並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 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等),以備查驗。 十、敬請 查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恆 業 承 印
| 070 | 印 鑑 卡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印 鑑 卡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印 鑑 卡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未 附 身 分 證 影 本 者 印 鑑 卡 無 效 , 且 印 鑑 卡 恕 不 退 還 ) 請 附 上 新 式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乙 份 , 以 免 影 響 貴 股 東 權 益 。 10203製版 股東戶號 印 鑑 未成年股東須加蓋 父母雙方印鑑。 |
( 未 附 身 分 證 影 本 者 印 鑑 卡 無 效 , 且 印 鑑 卡 恕 不 退 還 ) 請 附 上 新 式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乙 份 , 以 免 影 響 貴 股 東 權 益 。 10203製版 股東戶號 印 鑑 未成年股東須加蓋 父母雙方印鑑。 |
( 未 附 身 分 證 影 本 者 印 鑑 卡 無 效 , 且 印 鑑 卡 恕 不 退 還 ) 請 附 上 新 式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乙 份 , 以 免 影 響 貴 股 東 權 益 。 10203製版 股東戶號 印 鑑 未成年股東須加蓋 父母雙方印鑑。 |
戶名 | 戶名 | 戶號 | 戶號 | 070 | ||||||||||||||||
|---|---|---|---|---|---|---|---|---|---|---|---|---|---|---|---|---|---|---|---|---|---|---|---|---|---|---|---|
| 原登記 銀行帳號 |
(無誤免寄回) | 龍邦 | |||||||||||||||||||||||||
| 股東戶號 | |||||||||||||||||||||||||||
| 一、辦理匯款(限本人帳號)登記,請由左方依次填寫,匯款處理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 二、現金股利低於(含)50元者,本公司將於發放日前另行通知領取現金。 三、貴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 用。 |
|||||||||||||||||||||||||||
| 股東姓名 | 印 鑑 |
||||||||||||||||||||||||||
| 身分證字號 | 銀行代號 | 銀行名稱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原 留 印 鑑 | |||||||||||||||||||||||
| 出生年月日 | |||||||||||||||||||||||||||
| 電 話 |
未成年股東須加蓋 父母雙方印鑑。 |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 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 委託出席。 二、同時提供兩種格式用紙給股東擇一使用,兩種格式同時使用,視為全權委託。 三、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 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 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五、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其他議案事項性質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列示。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 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八、委託書格式如第八聯所示。 |
|||||||||||||||||||||||||
| 戶籍地址 | |||||||||||||||||||||||||||
| 變更處 | |||||||||||||||||||||||||||
| 通訊處 | |||||||||||||||||||||||||||
| 變更處 | |||||||||||||||||||||||||||
| 請由此虛線撕開 |
請由此虛線撕開
==> picture [541 x 2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銀行股務代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洽領紀念品須知
理部加蓋登記章 102年股東常會 一、股東會紀念品:高級
親自出 102年股東常會出席通知書 本聯 處,股東請勿於此欄蓋章 070 □親自□委託 出席簽到卡 二、貴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保鮮盒
人出席者,請於開會
席
者 (委託出席者請勿填此聯) 請 時間:民國102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通知書第八聯委託人
請 地址: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160號B1 欄簽名或蓋章,自即
第 於 勿 (台中市龍邦世貿大樓地下一樓會議室) 日起至4月30日止(例
此 股東: 假日除外),洽徵求
四 聯 戶號 自 股東戶號: 場所辦理(限1,000股
股東
簽 : 持有股數: (含)以上)。
聯 戶名 行
名 三、股東會當日於會議結
或 撕 束前至會場領取,本
蓋章 收 股東戶名: 次紀念品恕不郵寄,
開 會後亦不補發。
件 代理人姓名:
人 四、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
年 月 日 代理人通訊地址: 恕不發放紀念品。
親自出席簽章處
編號: 核印:
(
)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3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恆 業 承 印
本公司為投資廈門專科醫院,擬辦理私募普通股計100,0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6項規定,說明如下:
-
(一)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依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
2.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
3.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依市場狀況訂定之。
-
4.因私募普通股之流動性較本公司其他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為差,並考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所帶來之營運效益,且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 規定辦理,應屬合理。
-
-
(二)特定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
2.應募人應以能夠具醫療相關領域之經驗或技術,協助本公司順利建立、經營廈門專科醫院並提高廈門專科醫院之獲利,藉本身經驗、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 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以協助廈門專科醫院提高醫療技術、改良醫療品質、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
-
第 (三)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因應投資廈門專科醫院之需求,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確保公司長遠的投資發展,因採私募方式可掌握時效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合作關係,
-
五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2.得私募額度:
不超過100,000千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
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投資廈門專科醫院,預計將對於本公司創造轉投資收入來源,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
聯 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投資廈門專科醫院,預計將對於本公司創造轉投資收入來源,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1)各分次私募之資金用途: 三次募得資金將用於本公司轉投資廈門專科醫院之資金需求。
-
(2)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
三次皆為提升本公司投資廈門專科醫院,創造本公司轉投資收入來源。
-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 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市交易申請。
-
(五)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未來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本 案需要而須修正時,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以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契約 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所需事宜。
-
(六)投資人如欲查詢私募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項下(網址:http://mops.twse.com.tw)以及本公司網址(http://www.longbon.com.tw) 查詢。
第
六
聯
==> picture [552 x 2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 委 託 書 |
委 託 書 |
委託人(股東)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102-070 |
|---|---|---|---|---|---|
|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此致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格式一 一、茲委託 君 (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 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 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 102年5月7日舉行之股東常 會,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 行使股東權利,並得對會議 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二、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 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 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 (限此一會期)。 |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此致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2年5月7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本 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1.承認101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3.修訂「公司章程」案。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7.選舉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 8.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本股東對上述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 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
股東戶號 | 簽 名 或 蓋 章 |
||
姓名或名稱 |
|||||
| 持有股數 |
|||||
|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受 託 代 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
| 住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