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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Engineering (Suzhou)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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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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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7-035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翔集成”、“公司”)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6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4.94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26,359.8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2.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20,697.34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 年12 月26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12 月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16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 | 建设期 | 项目核准文号 |
|---|---|---|---|---|
| 1 | 拓展洁净室工程营运资金项目 | 16,000.00 | --- |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50.00 | 1.5 年 | 苏园管核字【2008】105 号 苏园管核字【2012】148 号 |
|---|---|---|---|---|
| 合 计 | 20,750.00 | --- | ---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 实施地点为公司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 号预留的西北部空地进行建设, 现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 号现有厂房加盖厂房。项目最终实施以政府 相关项目规划审批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预留的西 北部空地进行建设,为实现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固定资产配置,提高经 营效率,基于对厂区及厂房的功能分布等方面的分析,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实施地点在现有厂房上加盖厂房,用以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且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最 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充分考 虑了新址地理位置优越性,实现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固定资产配置,提 高经营效率,便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 规划。可以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 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 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亚翔集成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亚翔集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