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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Engineering (Suzhou)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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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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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 5,33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 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发行人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5,336 万股。本次发行将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 购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 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4.94/ 股。

投资者请按 4.94/ 股在 20161220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12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 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晚到早,若申购时间相同则按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上述被剔除的申购 数量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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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其他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1222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1222 日( 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 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6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于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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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 E49“建筑安装 业”。截止 2016 年 12 月 15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E“建筑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29 倍。以 2015 年每股收益及 2016 年 12 月 15 日(T-3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静态市盈 率均值为 16.3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每股收益
(元/股)
20161215 日前20
交易日均价(含1215 日)
2015 年静
态市盈率
(倍)
002482 广田集团 0.39 9.66 24.77
600970 中材国际 0.60 7.84 13.07
601117 中国化学 0.58 6.56 11.31
算术平均市盈率 16.38

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3.35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 上市公司 2015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亚翔 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一、初步 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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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20,750 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 4.94 元/股、发行新股 5,336 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6,359.84 万元, 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 5,66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97.84 万元,存在因取 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 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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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 购的;

  •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9、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

  • 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 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 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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