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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Engineering (Suzhou)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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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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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翔集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7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我们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 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专项说明及建议,进行客 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情况无变化。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韩凤菊女士:女,1944 年5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
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5-1997 年期间担任宝钢集团一钢公 司财务处科长,1997-2000 年期间担任上海上实集团物业发展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2000-2002 年期间担任上海铭源投资管理公司财 务部经理。2015 年12 月至今任亚翔集成独立董事。
梁永明先生:男,1965 年10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 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1 月任亚翔集成独立董事。
孙大建先生:男,1954 年5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9 年6 月至2014 年5 月,担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4 年9 月至今,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2016 年1 月任亚翔集成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 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2016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亲自出 席 (次) |
委托出 席 (次) |
缺席 (次) |
出席股东大 会(次) |
|---|---|---|---|---|---|
| 韩凤菊 | 7 | 7 | 0 | 0 | 4 |
| 梁永明 | 7 | 5 | 2 | 0 | 4 |
| 孙大建 | 7 | 7 | 0 | 0 | 4 |
2017 年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公司决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况。在董事会召开前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考察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来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拓展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并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会议上,会议表决中 我们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分析和审议每个议题, 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发挥了智囊和参谋作用。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 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 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依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核和研究;会议中我们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和投资项目等日常情况,听取公 司有关人员的介绍,随时调阅有关资料,掌握和了解相关进展和变化 情况。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 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 忠实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五)涉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有关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及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及时、准确、平等地了解公司重 大信息。
(六)涉及公司运作规范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 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 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 有序进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已建立 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 关键环节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并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在 控制和防范风险方面,内部控制对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 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准确,使法律法规得到遵循,为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 合理保证,总体上符合相关要求。
三、其他工作
-
(一)2017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 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运作水 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18 年,我们仍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进一步加强同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更多的参考建议,全力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报告人:
韩凤菊
梁永明
孙大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