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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WANLI — AGM Information 2020
Mar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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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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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4 立萬利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3/18 | 發言時間 | 17:01:47 |
| 發言人 | 林婉菁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8221-3985#16888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18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地下二樓(遠東世紀L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報告 (4)『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情形報告 (5)『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修訂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6)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7)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分百分之一以上股分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本公司訂於109年4月10日起至109年04月20日上午9時前,【郵寄者以 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 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 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 本公司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 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3.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立萬利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6樓之1 電話:02-82213985﹞ (二) 受理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作業如下: 1. 本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109年6月13日屆滿,依法辦理改選,依公司章 程規定,本次選任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新任董事於選任後即行就 任,任期三年,任期自109年6月18日起至112年6月17日止。 2. 本次董事(含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 3.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分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分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 過董事/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4.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 109年04月10日起至109年4月20日上午9時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 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 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 單,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惟獨立董事被提名人 選應檢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 第一項、第三條、第四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具體要求。 5. 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是否列入候選人名單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學歷及經歷。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6. 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請董事會審查被提名人之相關作業。 7. 受理股東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立萬利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會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16樓之1 電話:02-82213985)。 (三) 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 行使期間:自民國109年5月19日至109年6月15日止 2.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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