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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Dec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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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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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 狮头 编号:临2012-03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关停淘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事项:公司处置关停淘汰资产

  • 交易价格:5290 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太原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受让方通过公开征集方式产

  • 生。

  • 该资产所有权权属清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 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2 年12 月14 日,本公司在太原市产权交易中心大厅通过公开竞价的方 式转让公司关停淘汰资产,报名参加竞价会的有效家数18 家,通过两次密封报 价,竞买人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以5290 万元的价格竞得该资产。

2、相关会议审批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狮头股份”)于2012 年9 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十次董事会通过了《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程序处置公 司已停产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水泥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资产的议案》,2012 年 11 月7 日,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国资产权【2012】284 号文《关于 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资产处置的批复意见》,对公司处置该资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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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批复。公司聘请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处置关停淘汰资产 的评估机构。2012 年11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 确认了《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2】第0164 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关停淘汰资产项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处置交易底价的议案》,本次资产处置交易 底价将以经太原市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价格为交易底价。2012 年11 月27 日, 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国资产权【2012】307 文《关于太原狮头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关停淘汰资产建议挂牌价的批复》,建议本公司该资产挂牌 价为1800 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受让方: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太原市晋源区罗城城北街2 号

注册地: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拆除爆破工程设计与施工;土石方工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处置关停淘汰资产情况

本次处置的资产为公司本部关停淘汰资产,包括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47671.98 万元,账面净值1151.72 万元。经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评估,以2012 年8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1664.26 万元。根据 太原市国资委的批复,建议挂牌价为1800 万元。

  •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 (1)评估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评估基准日:2010 年8 月31 日

  • (3)评估方法:成本法

  • 3、权属状况说明:拟处置关停淘汰资产所有权权属清晰,资产不存在抵押、

  • 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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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甲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

  • 2、转让资产的基本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停淘汰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建筑物和构筑 物及辅助设施。该资产涉及机器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的处置拆迁清 运。

  •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资产没有权利瑕疵。

  • (2)资产成交的交易基准日为2012 年12 月14 日。

  • (3)转让资产的交易方式:密封报价的竞价。

  • (4)转让资产的成交价:¥52,900,000 元

  • (大写)伍仟贰佰玖拾万元整

  • 3、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账户将资产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和期限支付:

乙方在报名受让时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在乙方竞得后自动 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款项叁仟柒佰玖拾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的3 个工作日 内以转帐或现金方式付清。

4、资产交割:

竞得人(买受人)全款到达指定账户后,甲方同时书面告知太原市产权交易 中心,乙方凭《成交确认书》和太原市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与甲方办理标的物 移交事宜。

  • 5、违约责任:

  •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按转让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则取消买受人

  • 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20%。

  •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

  • 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 (4)如甲乙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扣除其交易费用后退还乙方

  •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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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处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处置的为公司关停淘汰资产,根据资产处置竞价结果,本次处置资 产产生的净利润将超过狮头股份2012 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2012 年狮头股份1-9 月的净利润为1032.57 万元)的100%,预计交易将会对公司2012 年会计报表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产生影响。

  • 2、本次处置资产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支持与公司战略 发展相关的业务,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在报名时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在受让方竞得后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款项叁仟柒佰玖拾万元在合同 签订后的3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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