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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Jun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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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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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ST 狮头”、“上市公 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等 7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昆汀科技 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 22.42%股权;同时 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 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 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 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等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 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次接触时,即告知交易对方需对交易筹划信息严 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 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2、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双方少数核心人员及必要的 中介机构人员,各方尽可能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并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的知 情时间;
3、上市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人员均填写了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并报备上市公司;
4、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持续完善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管理具体措施,并多次督导 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 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5、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决策方 式等,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冬梅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