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9, 2016

56802_rns_2016-12-09_f8738939-49b0-4f0b-9524-ff1381830fb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 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上市公司”)拟将与 水泥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包括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出售给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筹划或进行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重大资产重组筹划

2016 年 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并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 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6 年 6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次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 7 月 20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资产购买

2016 年 11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以现金 11,620 万 元受让傅军敏持有的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63%的股 权、钱建斌持有的龙净水业 3.5%的股权以及王建均持有的龙净水业 3.5%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

(此页无正文,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