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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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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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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管理层提前向我们提交了《公 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00万元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事先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供借 款事项是为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2000 万元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 、
徐隽文 芮逸明 储卫国 201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