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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6
Dec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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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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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1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狮头股份公司) 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政函[1999]第64 号文批准,由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集团”)联合山西省经 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现更名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山西西山运输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固邦运输有限公司)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于1999 年2 月28 日注 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狮头集团投入其与水泥、混凝土生产、经营相关的净资产人民币139,376,453.81 元;山西 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入资本金人民币25,313,766.00 元;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投入 资本金人民币17,720,000.00元;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投入资本金人民币6,357,216.00 元;山西西山运输有限公司投入货币资金人民币400,000.00 元。狮头集团所投净资产业经山西 省资产评估中心事务所评估,并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晋 国资企函字[1999]第38 号文批复,上述发起人投入资本均按1:0.79295 的比例折为股本,共计 1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1.00 元,共计人民币150,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39,167,435.81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00.0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1 年8 月1 日以每 股发行价格6.98 元,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A 种股票80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230,000,000.00 元。
根据财政部企业司财企便函[2001]68 号文“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 行有关问题的函”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减持国有股份,社会公众股增加资本金人民币 8,000,000.00 元,各国有股东权益相应减少。
2005 年,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中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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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北京分行。狮头集团将其持的本公司3,125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省分行,用以抵顶其欠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西山支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7]95 号文批复,太原狮头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一致同意,以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给全体流通股股东, 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对价标准为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10 股安排2 股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变,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4,4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4.0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1%。2008 年度限 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为15,959,127 股。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于2008 年12 月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山西固邦运输有限公司于2009 年1 月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全部股权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于2013 年9 月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完毕。
2014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豁免狮头集团在2007 年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2007 年股权分置改革时,狮头集团承诺将其拥有的与狮头股份主营业 务相关的矿山资源择机转让给狮头股份)。2014 年9 月18 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票全部上市流 通。至此,公司股份全部上市流通。
2016 年4 月 8 日狮头集团分别与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天”)、山西 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潞安工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狮头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5,277.0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22.94 %的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海融天和潞安工程,其中: 向海融天转让 2,691.27 万 股,占总股本的 11.70%;向潞安工程转让 2,585.73 万股,占总 股本的 11.24%。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公司的《关 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6】442 号),同意上述股权协议转让。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收到了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协议转让股份共计 5,277.00 万股,其中 海融天受让 2,691.27 万股,潞安工程受让 2,585.73 万股。该股份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后,海融天持有公司 11.7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潞安工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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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 11.24% 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6 年8 月31 日,本公司下设三个分公司: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分公司、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一 个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15931861P。 法定代表人崔照宏;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 万元;注册地: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1 号;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的生 产和销售,水泥生产设备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水泥袋加工;许可经营项目:矿山开采(仅限 朔州分公司使用)。其主导产品之一的“狮头牌”水泥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并通过了中国水泥质 量认证委员会认证。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介绍
(一)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背景
1.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本公司拟将截至2016 年8 月31 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置出, 该部分置出资产由狮头集团以现金形式购买(以下简称“本次置出”)。
2.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 权的议案》,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7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收购”),已于2016 年11 月8 日,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置出交易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一家子公司——龙净水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置出资产包括本公司水泥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包括所持有的太原狮头中 联水泥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将截至2016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 出资产)置出,该部分置出资产由狮头集团以现金形式购买,交易价格参考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并综合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后的经 营情况。2016年12月8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置出资产出具了中喜专审 字【2016】第1303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确认本次置出资产净值为461,356,893.41元。2016年7 月16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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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评估,出具了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063号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值为491,870,896.93元。 2.本次收购交易标的情况:
龙净水业系由傅梦琦、钱建斌、王建均3 名自然人股东在2015 年7 月17 日以货币共同出 资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其中傅梦琦出资人民币9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比例90.00%;钱建斌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0%;王建均出资人 民币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0%。
2015 年12 月22 日,龙净水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傅梦琦将人民币900.00 万元出 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00%)全部转让给傅军敏,转让价款为人民币900.00 万元。同日,傅 梦琦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傅军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事项进行约定。
2016 年1 月18 日,龙净水业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诸暨市工 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35007793XJ 的《营业执照》。
截止2016年8月31 日,龙净水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傅军敏 | 900.00 | 90.00 |
| 钱建斌 | 50.00 | 5.00 |
| 王建均 | 50.00 | 5.00 |
| 合 计 | 1,000.00 | 100.00 |
其中傅军敏出资人民币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90.00%;钱建斌出资人民币5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0%;王建均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00%。
龙净水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35007793XJ。法人代表:钱建斌。经营范围为:
水技术、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与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及项目的设计、施工; 制造销售:水暖管材管件、五金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修订)》、《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修订)》(证监 会公告[2014]53 号)的相关规定,就狮头股份公司置出公司主业资产和收购龙净水业事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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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2016 年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公司与置出资产和购买 资产相关的协议之约定,并按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如需);
(2)假设2015 年1 月1 日前本公司已完成本次收购及本次置出,并全部完成相关手续,标 的公司已于2015 年1 月1 日起纳入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置出资产已于2015 年1 月1 日 起不在纳入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财务报表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编制。
假设一:假设狮头集团购买本公司置出资产的交易已于2015 年1 月1 日前完成,相应的收 购款项4.7105 亿元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记录在本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假设二:在假设一的基础上,假设本公司收购龙净水业的交易已于2015 年1 月1 日前完成, 相应的应付龙净水业原股东的收购款1.162 亿元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记录在本公司“其他应付 款”。龙净水业2015 年1 月1 日即已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在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假设合并基准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商誉,以收购基准日(2016 年 8 月31 日)合并对价与拟购买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商誉。
编制方法具体如下:
(1)本公司在完成置出交易和收购交易后,主营业务性质发生变化,对于标的公司执行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未按照本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本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四所披露的各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而编制;
(2)由本次置出交易和收购交易事项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 反映;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 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之关联交易、往来及持股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均以本次置出 交易和收购交易完成以后的股本结构及本公司投资情况确定。
(5)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 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本公司财 务信息。
- (6)在上述假设的经营框架下,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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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龙净水业2015 年度和2016 年1-8 月单体财务报 表基础上,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及附注四所述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 制。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备考财务报表的实际会计期间为2015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1 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 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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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 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 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 —— 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 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 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 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原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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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当期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当期期 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 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 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 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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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外币业务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 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八)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 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 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 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 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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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 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 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 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 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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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 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 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 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了严重 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 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 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 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 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 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 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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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 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账款——金额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50 万元以上(含)且占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 账龄分析法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含1 年,下同) | 5.00 | 5.00 |
| 1-2 年 | 10.00 | 10.00 |
| 2-3 年 | 30.00 | 30.00 |
| 3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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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原材料)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 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 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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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 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 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 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 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 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 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 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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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 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4)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 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 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5)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 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 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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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十二)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 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 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 成。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 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工具 5-10 5% 9.50-19.00 电子设备 5 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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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4.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 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四(十六)所述方法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四(十六)所述方法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四)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1.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 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 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 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 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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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 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资产负债表日,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本财务报表附注 四(十六)所述方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 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 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 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 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 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 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资产减值
本项会计政策系指除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主要资产的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差额确认 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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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 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单 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 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 产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上述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 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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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 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 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 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 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 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 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 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 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 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九)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主体缴 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 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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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 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 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二十一)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能 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 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 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公司以 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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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 1.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 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 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 旧。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22 页 共41 页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 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 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五、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6%、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包含本公司和龙净水业。
第23 页 共41 页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子公司类型 | 业务性质 |
||||||
| 直接 | 间接 | |||||||||
| 绍兴诸暨 市 |
||||||||||
| 龙净水业 | 绍兴 | 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业 |
70.00 | ||||||
| (续上表) | ||||||||||
| 子公司名称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注册资本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
| 龙净水业 | 70.00 | 现金收购 | 1000.00 | 11,620.00 | ||||||
| (续上表) | ||||||||||
| 子公司名称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
|||||||
| 龙净水业 | 是 | 5,229,592.22 元 |
-
(1)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2)本期不存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
八、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16 年1 月1 日,期末系指2016 年8 月31 日,本 期系指2016 年1 月1 日-2016 年8 月31 日。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 货币资金
(1)明细情况
| 项 目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
期末数 期初数 14,194.13 15,710.32 272,229.03 31,333.39 525,358.37 811,781.53 47,04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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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货币资金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币 | 种 | 原币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原币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美 | 元 | 1,000.00 | 6.4936 | 6,493.60 | |||
| 合 | 计 | 1,000.00 | 6.4936 | 6,493.60 |
(3)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525,358.37 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明细情况
| 种 类 银行承兑汇票 合 计 |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期初数 |
|---|---|---|
|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2)期末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票据6,580,339.90 元,到期日为2016 年9 月1 日至2017 年1
月26 日。
3.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 种 类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 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 准备 合 计 |
期末数 | 第25 页 共41 页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374,754.34 5.00 374,754.34 5.00 |
期初数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231,196.72 5.00 231,196.72 5.00 |
|||
|---|---|---|---|---|---|---|---|
| 账面余额 7,495,086.79 7,495,086.79 |
占总额 比例(%) 100.00 100.00 |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4,623,934.47 100.00 4,623,934.47 100.00 |
[注]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
- 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 账 龄 1 年以内 小 计 |
期末数 | 坏账准备 374,754.34 374,754.34 |
期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4,623,934.47 100.00 231,196.72 4,623,934.47 100.00 231,196.72 |
||
|---|---|---|---|---|---|
| 账面余额 比例(%) 7,495,086.79 100.00 7,495,086.79 100.00 |
(3) 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 (4)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5 名情况
|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 2. 昆山怡口净水系统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 格力电器(中山)小家电制造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 4. 石家庄格力电器小家电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小 计 |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3,332,407.00 1 年以内 44.46 1,117,856.52 1 年以内 14.91 608,486.24 1 年以内 8.12 312,619.25 1 年以内 4.17 264,260.00 1 年以内 3.53 5,635,629.01 75.19 |
|---|---|
(5)期末无应收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4.预付款项
- (1)账龄分析
第26 页 共41 页
| 账 龄 期末数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81,470.82 100.00 合 计 81,470.82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诸暨余达燃气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北京鸿世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绍 兴石油分公司 非关联方 5.屠兴土 非关联方 小 计 |
期末数 | 期初数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81,470.82 57,936.45 100.00 57,936.45 81,470.82 57,936.45 100.00 57,936.45 期末数 账龄 未结算原因 29,904.54 1 年以内 服务未完成 10,500.00 1 年以内 服务未完成 10,000.00 1 年以内 服务未完成 9,555.48 1 年以内 服务未完成 8,000.00 1 年以内 服务未完成 67,960.02 |
|
|---|---|---|---|
-
(3)期末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
(4)期末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
(5)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5.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20,500,353.48 100.00 1,025,017.67 5.00 单项金额虽 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 准备 合 计 20,500,353.48 100.00 1,025,017.67 5.00 [注]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
期初数 | ||
|---|---|---|---|
|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5,034,876.96 100.00 5,034,876.96 100.00 |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 251,743.85 5.00 251,743.85 5.00 |
第27 页 共41 页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
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 账 龄 1 年以内 小 计 |
期末数 | 坏账准备 1,025,017.67 1,025,017.67 |
期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5,034,876.96 100.00 251,743.85 5,034,876.96 100.00 251,743.85 |
||
|---|---|---|---|---|---|
| 账面余额 比例(%) 20,500,353.48 100.00 20,500,353.48 100.00 |
-
(3)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
(4)期末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详见本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 单位名称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傅姣萍 浙江东大管业有限公司 小 计 |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14,148,600.75 往来款 3,215,750.29 往来款 1,830,830.97 往来款 19,195,182.01 |
|---|---|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 名情况
|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2. 傅姣萍 关联方 3. 浙江东大管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4. 傅叶明 关联方 5. 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小 计 |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14,148,600.75 1 年以内 69.02 3,215,750.29 1 年以内 15.69 1,830,830.97 1 年以内 8.93 370,000.00 1 年以内 1.80 330,000.00 1 年以内 1.61 19,895,182.01 9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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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
(1)明细情况
| 项 目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合 计 |
期末数 |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2,257,609.85 2,257,609.85 1,777,972.91 1,777,972.91 3,170,135.88 3,170,135.88 53,099.28 53,099.28 7,258,817.92 7,258,817.92 |
||
|---|---|---|---|---|
|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2,341,664.80 1,050,177.35 4,563,816.55 168,060.00 8,123,718.70 |
账面价值 2,341,664.80 1,050,177.35 4,563,816.55 168,060.00 8,123,718.70 |
7.其他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 项 目 设备租赁费 预缴增值税 置出资产对价款 合计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9,401.72 471,050,000.00 471,059,401.72 |
账面价值 9,401.72 471,050,000.00 471,059,401.72 |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5,982.91 5,982.91 819,069.04 819,069.04 471,050,000.00 471,050,000.00 471,875,051.95 471,875,051.95 |
- (2)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明细情况
|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000,000.00 4,000,000.00 合 计 4,000,000.00 4,000,000.00 (2)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000,000.00 小 计 4,000,000.00 |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期初账面价值 4,000,000.00 4,000,000.00 |
期初数 |
|---|---|---|
第29 页 共41 页
其中可供出售权益性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期初数增减变动 期末数 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浙江华睿如山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10% 小计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3)期末未发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龙净水业对浙江华睿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00 元, 由于该公司股票未在任何交易市场交易,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用成本计量。公司 已经与浙江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华睿如 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蓝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价400.00 万元。浙江华 睿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6 年11 月3 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9.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 1)原价 类 别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 计 2)累计折旧 类 别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 计 |
期初数 421,676.33 2,815.53 424,491.86 期初数 12,350.18 88.98 12,439.16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8,155.55 28,155.55 421,676.33 2,815.53 28,155.55 452,647.4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299.26 1,299.26 49,296.00 61,646.18 482.99 571.97 51,078.25 63,517.41 |
|---|---|---|
3)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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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 计 |
期初数 期末数 26,856.29 409,326.15 360,030.15 2,726.55 2,243.56 412,052.70 389,130.00 |
|---|---|
-
(2)期末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
(3)期末无经营租赁租出固定资产。
10.商誉
(1)明细情况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龙净水业 合 计 |
期初数 103,997,618.16 103,997,618.16 |
本期增加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处置 其他 103,997,618.16 103,997,618.16 |
|---|---|---|---|
(2)本期形成的商誉说明
本公司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支付对价共计人民币1.162 亿元,合并日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202,381.84 元,故确认商誉103,997,618.16 元。
- (3)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经测试,期末未发现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1.长期待摊费用
| 项 目 NSF 会员费 合 计 |
原始金额 64,367.92 64,367.92 |
期初数 本期增加 61,149.52 61,149.52 |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剩余摊 销期限 8,582.39 52,567.13 49 个月 8,582.39 52,567.13 |
|---|---|---|---|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合 计 |
期末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49,943.00 1,399,772.01 349,943.00 1,399,772.01 |
期初数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0,735.14 482,940.57 120,735.14 482,94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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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付票据
(1)明细情况
| 票据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 合 计 |
期末数 期初数 525,358.37 525,358.37 |
|---|---|
-
(2)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票据。
-
(3)期末应付关联方票据20,000.00 元,占应付票据余额的3.81%。
14.应付款项
(1)明细情况
| 账 龄 1 年以内 合 计 |
期末数 14,326,728.12 14,326,728.12 |
期初数 6,384,426.07 6,384,426.07 |
|---|---|---|
-
(2)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
(3)期末无应付关联方账款。
-
(4)期末无帐龄超过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 账 龄 1 年以内 合 计 |
期末数 1,571,156.31 1,571,156.31 |
期初数 1,733,082.11 1,733,082.11 |
|---|---|---|
-
(2)期末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
(3)期末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16.应付职工薪酬
明细情况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 期末数 |
|---|---|---|---|---|
| 一、短期薪酬 | 1,335,486.54 | 5,068,016.77 | 4,195,116.25 | 2,208,387.06 |
|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20,966.28 | 4,649,961.81 | 3,794,995.57 | 2,175,9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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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其他短期薪酬 二、离职后福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合 计 |
10,424.39 3,212.45 883.42 27,386.11 24,735.84 2,650.27 1,362,872.65 |
212,621.65 167,395.35 29,280.08 8,757.88 266,189.84 245,153.86 21,035.98 5,334,206.61 |
212,621.65 151,123.49 26,696.25 28,117.75 4,374.78 8,257.79 1,383.51 252,070.65 41,505.30 231,151.42 38,738.28 20,919.23 2,767.02 4,447,186.90 2,249,892.36 |
|---|---|---|---|
17.应交税费 明细情况
| 项 目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合 计 |
期末数 期初数 2,545,157.19 504,371.87 327,838.71 4,658.96 18,892.55 2,233.77 2,156.13 2,795.38 11,335.53 1,863.58 7,557.02 3,722.94 5,074.13 5,718.92 2,893,989.45 549,387.23 |
|---|---|
18.其他应付款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暂借款 1,414,582.49
第33 页 共41 页
| 应付股权收购款 合 计 |
116,200,000.00 116,200,000.00 117,614,582.49 116,200,000.00 |
|---|---|
-
(2)期末其他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及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
-
本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性质或内容的说明
| 单位名称 王其美 应付股权收购款(傅军敏、钱建斌、王建均) 合 计 (4)期末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应付股权收购款(傅军敏、钱建斌、王建均) 合 计 |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1,000,000.00 暂借款 116,200,000.00 应付股权收购款 117,200,000.00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116,200,000.00 应付股权收购款 116,200,000.00 |
|---|---|
(4)期末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19.所有者权益
|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合 计 |
期末数 期初数 471,050,000.00 467,197,841.29 5,229,592.22 3,578,667.06 476,279,592.22 470,776,508.35 |
|---|---|
(二) 备考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注释
(1)明细情况
1)营业收入
|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合 计 2)营业成本 |
本期数 上年数 42,125,363.83 15,547,185.44 579,515.01 1,004.54 42,704,878.84 15,548,189.98 |
|---|---|
第34 页 共41 页
| 项 目 主营业务成本 合 计 |
本期数 上年数 31,587,125.43 12,620,851.91 31,587,125.43 12,620,851.91 |
|---|---|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 产品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利 润 收 入 成 本 龙头 31,602,890.53 23,056,467.87 8,546,422.66 11,442,714.98 8,954,055.32 管件及配件 10,522,473.30 8,530,657.56 1,991,815.74 4,104,470.46 3,666,796.59 小 计 42,125,363.83 31,587,125.43 10,538,238.40 15,547,185.44 12,620,851.91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 17,013,532.39 6,861,523.75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 39.84 44.13 |
上年数 | |||
|---|---|---|---|---|
| 利 润 2,488,659.66 437,673.87 2,926,333.53 |
| 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合 计 3.销售费用 项 目 工资 运费 报关费 展览费用 佣金 样品费 差旅费 |
本期数 上年数 34,174.85 35,231.43 20,504.90 21,138.86 13,669.94 14,092.57 68,349.69 70,462.86 本期数 上年数 323,155.46 131,549.85 276,249.54 54,862.45 219,267.88 50,827.84 204,756.02 16,000.00 13,034.96 2,118.27 12,045.50 9,98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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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合 计 4.管理费用 项 目 职工薪酬 业务招待费 租赁费 税费 折旧及摊销费 其他 办公费 广告费、咨询费等 审计费等 差旅费等 合 计 5.财务费用 项 目 手续费 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 合 计 6.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坏账损失 合 计 |
8,694.00 9,059.37 1,073,203.36 258,399.28 本期数 上年数 689,056.68 97,543.80 383,204.04 13,209.00 114,830.46 79,988.84 17,925.34 18,429.49 49,962.49 12,439.16 80,089.07 10,709.36 58,903.32 19,947.56 49,039.09 45,698.12 21,698.12 171,264.20 8,909.50 1,659,972.81 282,874.83 本期数 上年数 30,245.49 24,219.13 862.18 376.52 -67,839.40 -40,633.72 -38,456.09 -16,791.11 本期数 上年数 916,831.44 482,940.57 916,831.44 482,940.57 |
8,694.00 9,059.37 1,073,203.36 258,399.28 本期数 上年数 689,056.68 97,543.80 383,204.04 13,209.00 114,830.46 79,988.84 17,925.34 18,429.49 49,962.49 12,439.16 80,089.07 10,709.36 58,903.32 19,947.56 49,039.09 45,698.12 21,698.12 171,264.20 8,909.50 1,659,972.81 282,874.83 本期数 上年数 30,245.49 24,219.13 862.18 376.52 -67,839.40 -40,633.72 -38,456.09 -16,791.11 本期数 上年数 916,831.44 482,940.57 916,831.44 482,940.57 |
8,694.00 9,059.37 1,073,203.36 258,399.28 本期数 上年数 689,056.68 97,543.80 383,204.04 13,209.00 114,830.46 79,988.84 17,925.34 18,429.49 49,962.49 12,439.16 80,089.07 10,709.36 58,903.32 19,947.56 49,039.09 45,698.12 21,698.12 171,264.20 8,909.50 1,659,972.81 282,874.83 本期数 上年数 30,245.49 24,219.13 862.18 376.52 -67,839.40 -40,633.72 -38,456.09 -16,791.11 本期数 上年数 916,831.44 482,940.57 916,831.44 482,940.57 |
|---|---|---|---|
第36 页 共41 页
| 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罚款支出 其他 合 计 |
本期数 上年数 34,169.12 14,474.37 7,600.00 315.36 42,084.48 14,474.37 |
|---|---|
| 8.所得税费用 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 计 |
本期数 上年数 2,121,891.71 580,800.36 -229,207.86 -120,735.14 1,892,683.85 460,065.22 |
|---|---|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海融天和潞安工程分别持有公司 2,691.27 万股和2,585.73 万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0%和 11.24%,两者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互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均无法单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均 不能单独控制董事会、单独支配公司行为。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
|---|---|---|---|---|---|---|---|---|
| 龙净水业 | 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诸暨市 | 孟伟军 | 制造业 | |||
| (续上表) | ||||||||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
| 龙净水业 | 1000.00 万元 | 70% | 70% | 9133068135007793XJ |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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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 傅军敏 | 龙净水业股东 | |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傅军敏兄弟控制的企业 | 9133068172845374XY |
| 浙江东大管业有限公司 | 傅军敏兄弟控制的企业 | 91330681074028778M |
| 诸暨市东大次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91330681074028778M |
| 诸暨市东大牌头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 9133068155753101X2 |
| 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傅军敏侄女控制的公司 | 91330681556167885E |
| 傅叶明 | 傅军敏的兄弟 | |
| 陈晓美 | 傅军敏兄弟的配偶 | |
| 傅姣萍 | 傅军敏的姐姐 | |
| 许李锋 | 傅军敏兄弟的女婿 |
(二) 关联方交易情况
-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
| (1)采购商品 | (1)采购商品 |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 易内容 |
定价方式 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 金额 | 金额 | ||||||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原材料以及 半成品 |
协议价 | 4,928,963.65 | 5,163,420.07 |
|||
| 合 计 | 4,928,963.65 | 5,163,420.07 |
|||||
| (2)销售商品 |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 易内容 |
定价方式 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 金额 | 金额 | ||||||
| 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配件 | 协议价 | 1,033.16 | ||||
| 合 计 | 1,033.16 | ||||||
| (3)其他关联事项 | |||||||
| 关联交易内容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时间 | 转让价格 | |||
| 排污许可证转让 | 东大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龙净水业 | 2015.11.6 | 无偿转让 | |||
| 车辆转让 | 东大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龙净水业 | 2015.10.19 | 3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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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出租情况表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 租赁费用 |
|---|---|---|---|---|---|---|
| 东大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龙净水业 | 厂房 | 2015 年7 月17 日 | 2021 年7 月16 日 | 协议价 |
350,793.68 |
| 东大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龙净水业 | 宿舍 | 2016 年7 月17 日 | 2021 年7 月16 日 | 协议价 |
13,492.06 |
| 东大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龙净水业 | 机械设备 | 2015 年8 月1 日 | 2017 年7 月31 日 | 协议价 |
479,840.80 |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初数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148,600.75 | 707,430.04 | 4,723,482.21 | 236,174.11 | |
| 傅姣萍 | 3,215,750.29 | 160,787.51 | 311,394.75 | 15,569.74 | |
| 浙江东大管业有限公司 | 1,830,830.97 | 91,541.55 |
|||
| 许李锋 | 300,000.00 | 15,000.00 |
|||
| 诸暨市东大次坞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
17,411.92 | 870.60 |
|||
| 傅叶明 | 370,000.00 | 18,500.00 |
|||
| 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 |
330,000.00 | 16,500.0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 其他应付款 | |||
| 傅军敏 | 375,630.49 | ||
| 陈晓美 | 38,952 | ||
| 应付票据 | 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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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承诺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三、补充资料
非经常性损益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但经国家有 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除外 |
||
|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投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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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7,915.3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 计 | -7,915.36 | |
|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78.84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7,836.52 |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5,485.56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350.96 |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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