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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04

Apr 2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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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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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3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常志宏律师出席贵公司 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 2004 3 17 2004 3 、根据公司 年 月 日董事会决议,公司于 年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 2003 公司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内容。

2 2004 4 28 、本次股东大会如期于 年 月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邓守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 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5 据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 人,代表公司 14200 23000 61.74% 有效投票股份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万股的 。 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和持股凭证均经公司确认,股东代表出席会议 的,均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参加表决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我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新提案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 表决,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 1 200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0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0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03 200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年年报摘要》;

  • 5 200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3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年度本公司实现 净利润 23,626,285.28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 10% 法定 公积金 2,364,005.50 元,提取 10% 法定公益金 2,364,005.50 元,加上 年度未分配利润 51,998,068.81 元, 200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0,896,343.09 元。

  • 2003

  • 考虑到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 年度不

  •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6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高泽璋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张亚同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200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年度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

  • 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2003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 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常志宏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