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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3
Apr 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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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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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003-04-08 05:5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6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十一人,实到董事十一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西省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3,034,951.0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2,286,572.7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286,572.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536,263.19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98,068.81元。
考虑到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预计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与实际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一致,在此,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6、审议通过《关于2003年度继续聘请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定于2003年5月19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4月6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6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完善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变更程序是合法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没有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没有发生资产流失的问题,也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讨论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和决议,并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表示赞成;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3年4月6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2002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03年5月19日上午9:00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03年度继续聘请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5月9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部,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03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030056)
电 话:0351―6532621
传 真:0351―6966242
联系人:郝瑛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6日
附 件
一:授权委托书
兹 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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