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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AGE SOFTWARE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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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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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8
公司简称:凌志软件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750,000股)后的股本386,260,00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7,252,000.6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2.96%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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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凌志软件 | 688588 | / |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陈坤 | 王俊萌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
| 电话 | 021-61659566 | 021-61659566 |
| 传真 | 021-61659567 | 021-61659567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金融软件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致力于新兴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开发、维护等全方位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保险、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领域。
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方面,公司是日本多家知名金融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日本主要金融机构开发了众多核心业务系统。在证券业,公司为日本多家证券公司构筑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经纪业务的核心交易系统、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投资银行业务系统和财富管理系统等;自2023年通过收购了智明软件,增强了公司在日本证券市场核心交易系统开发维护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在银行业,公司开发的网银系统、债券交易、资产管理、年金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支撑着多家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营;在保险业,公司为多家知名保险公司开发的系统实现了保险业务流程和商品全覆盖,其中包括损保核心系统、寿险核心系统、网络直销平台、数据分析系统(通过现有契约和客户个人信息及客户家人信息,利用AI自动学习契约和客户及家人相关的数据变化,分析客户及家族的保险需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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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做成保险提案书);在资产管理业,公司为某知名信托机构重新构筑了日本租赁物件市场保有量第一的房地产租赁平台系统。
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多年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积累的丰富经验,经过近几年的产品研发及国内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开拓,为国内证券公司提供包括O2O客户智能精准营销服务解决方案、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大投行业务综合管理解决方案、面向机构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微服务云管理解决方案、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和数据中台等各类金融行业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了基础。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和应用软件解决方案形成的销售收入和相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前沿技术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独立自主的技术研发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的研发部门密切跟踪国际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各类先进技术方案,在消化和吸收后转化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以及第三方软件外包服务等。
软件产品和电子设备由于供应市场成熟,竞争充分,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应量相比非常小,采购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
为解决项目工作量波动导致的临时性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交付能力不足时,公司提前进行人力外包安排,并将软件外协公司的开发人员纳入公司的人员调配系统统一管理,从而保证了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交付能力。软件外协商由于数量众多且议价能力不足,价格也较为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日本业务洽谈主要通过日本子公司和母公司销售人员的市场拓展,与日本客户直接商谈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将软件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开发工作委托给公司完成。在业务合作初期,公司与新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随着合作的深入,在双方建立信任的基础上,将签订长期框架合同。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公司积极了解客户需求,主要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获取项目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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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产品驱动的销售模式。产品研发完成后,公司举行行业推广会议或者通过公司华东区、华北区、华南区等销售网络宣传产品功能和特点,确定意向客户后,以招标或直接商谈的方式获取订单。
(5)服务模式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中,客户将其软件开发项目通过项目委托开发的方式交给公司实施,由公司按约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将软件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在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中,公司提供的绝大部分为定制软件开发服务。
公司国内业务主要采取面向金融行业以产品为基础提供解决方案的服务模式。公司基于行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痛点,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研发。研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市场推介、招标等方式获取相关订单合同,并针对客户具体需求实施产品交付,客户按照合同约定验收付款。对于已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二期、三期合同以应对比较大的系统升级需求。公司也通过产品持续研发,持续升级行业共性需求,并主动向客户推介、商谈升级产品版本。升级会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在国内行业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中,公司提供的主要包括软件产品销售和基于公司自有产品基础上的定制软件开发、人员派驻、软件售后服务等软件服务。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5年软件业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利润总额增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保持正增长。
总体运行情况显示,2025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54,831亿元,同比增长 13.2%。软件业利润总额18,848亿元,同比增长 7.3%。软件业务出口627.3亿美元,同比增长 7.7%,增速连续10个月保持正增长。
公司处于软件开发服务产业链上游,存在较高准入门槛,主要提供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咨询、设计、后续软件维护等,目前竞争尚不激烈。未来从事产业链上游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较高的业务技术成熟度、较大的接单能力的企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对日软件开发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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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日软件开发服务业务,以金融行业为主,最终用户涵盖保险、证券和银行等多类金融行业公司。公司从2004年起与全球顶尖金融服务技术供应商野村综研合作,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在日本金融业软件开发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好的口碑;从2014年起,公司与日本其他知名IT咨询服务机构如SRA、TIS等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增长,共同为终端客户研发了如日本信用卡系统、企业年金系统等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野村综研软件开发最大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子公司智明软件担负着野村综研THE STAR系统近5成的对外发包量、I-STAR系统约8成的对外发包量,系野村综研STAR系列产品最为重要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作为STAR系列产品主要的开发和运维工作承担方,智明软件凭借日本智明在日本本土的地域优势,始终在接近客户的第一线,起到了维持日本证券业务基础运营的重要作用,对日本证券业的顺利运转具有深远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与软件开发服务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2)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市场
公司依靠在日本金融行业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软件开发经验,2010年起逐步开拓国内证券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将对日软件开发服务的经验技术和业务人才导入国内,推动国内证券信息服务系统的转型与升级。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国内证券市场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积累了较多证券公司客户资源,包括国泰海通、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等90多家证券公司客户,同时积累了嘉实基金、华泰期货等10多家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客户,为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国内资本市场软件解决方案业务奠定了客户基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当前发展情况
当前全球宏观环境复杂多变,技术创新浪潮奔涌向前,由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引领的变革更是扩展了人类的认知与决策能力。它们不再仅是提升效率的工具,而是演进为重组生产要素、重塑产业逻辑、重构经济规则的基础性范式力量。
在金融行业,这场变革不再局限于单一技术的应用突破,而是表现为技术的深度融合与系统重构,共同推动金融行业向“数智化、生态化、可信化”的新范式演进。从底层基础设施到前端业务应用,从价值创造方式到产业协作模式,技术正在重新定义金融的边界与内涵。一场以智能融合为特征、以价值重塑为目标的深刻变革,正在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产品形态、产业生态乃至底层逻辑中全面展开,共同勾勒出未来金融的新图景。
① 新技术:智能跃迁、生态重构与高质量竞争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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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呈现群簇性多点突破、加速迭代和交叉融合态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催生的前沿性、颠覆性技术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
2025年推理模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正式从技术概念迈入重塑经济社会的实操阶段。推理能力的突破定义了新的技术高度,开源生态的崛起重构了全球竞争格局,监管框架的落地奠定了治理基础,这些进展共同勾勒出AI作为“新生产要素”的核心价值。在大模型领域,全球人工智能领域迎来关键突破期,语言基础模型与推理模型双线并进,技术迭代速度与能力跃升幅度均超出预期。始于OpenAI的o1模型和随后的DeepSeek-R1,展示了通过强化学习(RL)微调模型以进行“思维链”推理的能力。这使得模型在生成输出前能进行多步思考,显著提高了在数学、科学和编程任务中的表现。这一技术进步直接推动了“智能体编码”(Agentic Coding)的爆发。
而作为大模型应用的主要形态,AI Agent(AI 智能体)加速人工智能从感知认知向自主决策执行演进。相对于大语言模型和AIGC而言,AI智能体能够理解复杂目标、自主拆解任务、调用工具执行,并在行动过程中不断优化策略,是人工智能从被动技术工具到主动创造价值的里程碑式升级跃迁。现阶段,智能体的意涵所指已不仅限于一种AI技术插件或问答机器人,而是作为一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创新范式,促进AI真正转化为生产力,赋能社会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高质量发展。
2 新产业:智能经济以“智变”引“质变”
当前,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人工智能+”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赋能千行百业,催生新质生产力。
在国家战略的推动与探索下,智能化转型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政策层面持续加强对AI技术的支持力度。202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 70%。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 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2026年3月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智能经济、智能体等新概念纳入其中,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智能经济新形态”已跃升到了一个新的维度,它不再局限于单一技术的应用,而是让人工智能从“工具”升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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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是推动经济从数字化迈向智能化的高阶形态,从战略构想加速向现实图景落地,并有望成为驱动中国下一个黄金十年的核心引擎。
从产业规模来看,工信部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2万亿元,企业超过6,200家。
同时,AI智能体作为智能经济核心引擎,也迎来需求的爆发点。IDC(国际数据公司)于2026年1月发布报告称,未来五年,全球Agent(AI智能体)生态将经历一场指数级的扩张。到2030年,22亿AI Agent将作为“新数字劳动力”席卷全球。IDC预测,随着本土模型能力的持续升级、智能体技术与应用生态的快速成熟,以及产业政策的叠加共振,中国企业活跃智能体数量将在2031年突破3.5亿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35% 以上,增速将领先全球主要市场。
3 新业态:“人工智能+”赋能金融科技向新而行
当技术创新浪潮奔涌向前,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当下,金融业因其数据密集、场景丰富、价值闭环清晰的特质,加速了人工智能从技术概念迈向行业的深度应用。
随着AI从辅助工具向核心引擎演进,其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从“效率提升”走向“价值创造”。“大模型+智能体”的组合已开始深度渗透至风控、投顾、客服、运营、普惠金融等核心场景,重构财富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研究等关键环节。在风控端,AI可实现企业信用动态评估与欺诈实时识别;在投研端,大模型辅助研报生成与资产配置;在运营端,智能客服与自动化运营降低成本。未来,AI将推动金融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智能驱动,催生智能投顾、AI风控中台、数字员工等新业态。
艾瑞咨询《中国金融智能体发展研究与厂商评估报告(2025)》显示,2025年,中国金融机构对智能体平台及应用解决方案的投资规模达到9.5亿元,预计2030年将达19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82.6% 。
(2)未来发展趋势
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科技竞争,人工智能已成为我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战略抓手。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的强势爆发,让企业思考如何将AI与业务战略、组织架构、产业生态协同演进,实现从“效率提升”到“价值创造”的跨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把AI从“工具层”推向销售、供应链、运营、服务之类产生价值的增值场景,变成“直接参与创造价值”。
我国将人工智能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30年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宏伟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制定了清晰的路径图。近年来政策体系日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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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形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的完整框架。202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构建了顶层设计框架,明确推动AI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路径。
2026年将成为人工智能从技术革命迈向产业革命的关键一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3月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超过1.2万亿元。产业格局上,AI时代“新BAT”将逐步明确,算力硬科技与场景型应用企业将主导市场;全球竞争将呈现“技术创新+生态构建+规则主导”的多维博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 总资产 | 1,721,550,046.73 | 1,790,370,611.73 | -3.84 | 1,597,157,995.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28,922,809.67 | 1,252,807,938.98 | -1.91 | 1,205,888,434.31 |
| 营业收入 | 1,054,092,528.16 | 1,114,211,672.95 | -5.40 | 696,433,152.73 |
| 利润总额 | 124,230,248.04 | 153,836,197.68 | -19.25 | 93,382,129.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882,714.86 | 124,292,966.56 | -14.81 | 86,526,473.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583,032.73 | 93,281,802.60 | -1.82 | 80,667,362.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55,068.13 | 201,321,597.01 | -32.42 | 120,829,320.7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4 | 10.06 | 减少1.52个百分点 | 6.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30 | 0.3187 | -14.34 | 0.217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30 | 0.3187 | -14.34 | 0.217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87 | 6.18 | 增加1.69个百分点 | 9.90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 营业收入 | 252,251,585.41 | 263,336,182.87 | 247,238,462.07 | 291,266,297.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528,927.40 | 46,440,437.94 | -15,223,399.69 | 9,136,74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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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9,756,837.02 | 47,372,874.09 | -19,647,341.22 | 4,100,662.8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96,451.07 | 48,622,025.61 | 41,075,839.49 | 79,053,654.1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344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638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张宝泉 | 0 | 79,425,226 | 19.8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吴艳芳 | 0 | 66,683,517 | 16.6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3,086,917 | 13,435,849 | 3.36 | 无 | 其他 | ||
|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1,076,000 | 12,052,719 | 3.01 | 无 | 其他 | ||
| 沛县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4,929,952 | 7,620,975 | 1.91 | 无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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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42,595 | 5,744,224 | 1.44 | 无 | 境外法人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91,482 | 3,517,624 | 0.88 | 无 | 其他 | ||
| 周颖 | -1,078,900 | 3,281,015 | 0.8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梁启华 | -806,990 | 2,449,238 | 0.6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项文龙 | 2,301,875 | 2,301,875 | 0.5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宝泉和吴艳芳为夫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宝泉同时持有达盈智汇的份额;吴艳芳同时持有达盈智汇的份额,且担任达盈智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2、周颖和庞军为夫妻,周颖同时持有华富智汇、达盈智汇的份额,且担任华富智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庞军持有华富智汇的份额; | |||||||
| 3、梁启华同时持有华达启富、达盈智汇的份额,且担任华达启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4、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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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张宝泉、吴艳芳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比例发生变动,系因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他人员减持数量相对较大,张宝泉、吴艳芳未做减持,员工持股平台其他人员持股比例下降,张宝泉、吴艳芳在对应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上升。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控股股东张宝泉、吴艳芳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比例发生变动,系因为员工持股平台其他人员减持数量相对较大,张宝泉、吴艳芳未做减持,员工持股平台其他人员持股比例下降,张宝泉、吴艳芳在对应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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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节“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