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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Nov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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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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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林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中国福马于2017 年作出的在未来3 年内通过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式进行 重组整合,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问题;鉴于上述关联交易问题未能得到解 决,中国福马作出延期履行的承诺:在2022 年6 月22 日之前,通过资产和业务 重组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我们认为中 国福马此次提请董事会延期履行承诺,系受非主观、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承诺 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其延期承诺期限。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2019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调整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大多 数关联交易都是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

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交 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本次调整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彬、陈武明、邓钊 2020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