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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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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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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是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俞国胜、 刘彬、陈武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核工作,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更换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 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更换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16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调整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所发生的大多数关联交易都是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公 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 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 本次调整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没 有损害。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国胜、刘彬、陈武明

2017 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