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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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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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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福 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集团”)持有的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集团”)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福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 对相关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荣幸华、陈立虎、俞国胜

2016 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