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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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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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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我们是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陈立虎、俞国 胜,我们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对公司2015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 年 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主要 关联交易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为正常经营性资金结算往来;公司的其他 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产生损害的情况。
2、关于利润分配: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预案》进行了审查, 我们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关于薪酬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根据公司2015 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 司2015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91.852 万元(含 税)。
4、关于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精神,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 外担保风险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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