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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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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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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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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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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 年4 月28 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上述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22 次、自律监管措施3 次和纪律处分0 次。4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 次。
(二)项目信息
-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璐,1994 年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 年9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颖,2009 年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1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 年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50 余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通过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并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通 过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