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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5, 2013
56480_rns_2013-02-05_ea0dc11e-db0a-4a64-be6a-76ee489127f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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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12A8034-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股份)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2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2013 年2 月6 日出具了XYZH/2012A803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市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林海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 附的林海股份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林海股份的责任。我们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林海股份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林海股份2012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 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林海股份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林海股份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林海股份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林海股份为201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