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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5, 2013
56480_rns_2013-02-05_2df90f90-9ecd-4f89-b2a8-7b9596a09d6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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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12A805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股份)2012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林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林海股份于2012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成 岚
中国 北京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