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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ai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1

Sep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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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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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1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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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1 年9 月16 日13:30(13:15 前进场)

二、会议地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代表: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列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五、主持:孙峰

六、议程:

  •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孙峰);

2、股东发言;

  • 3、对议案进行表决;

  • 4、形成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5、宣读律师函(律师)。

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明确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 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 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股东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 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 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 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共四人参加,其中股东代表一人,监事一 人,公司工作人员2 人。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如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 异议的,有权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复核。在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 后,再由主持人宣读本次大会的决议。

4

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提请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林业及园林动力机械、喷灌机械、木材 采运设备、内燃机、摩托车、助力车、消防机械、微型汽车、电池、电动车及以上产品 配件的制造和销售。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林业及园林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喷灌 机械、木材采运设备、内燃机、摩托车、助力车、消防机械、微型汽车、电池、电动车 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原《公司章程》的其它条款不变。

请审议。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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