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INGYI iTECH (GUANGDONG) COMPANY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1
54626_rns_2021-03-30_858fd3b3-74e7-4735-9703-0a11c0613cd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4171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 | 1-5 |
| 自我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4171 号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 领益智造 ” )管理层编制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领益智造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广东领益智造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领 益智造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领益智造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 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领益智造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 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 1 页
大华核字 [2021]00417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picture [17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领益智造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领益智造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领益智造 2020 年度报告的必备 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_______ 杨 劼
==> picture [343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1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2 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 “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 公司 ”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本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 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和江门安磁电子有限公司 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 ,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 。
-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 理、工程项目、研发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方交易、内 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评价维度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影响 |
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 1%,或潜在影响>营业收 入的4% |
资产总额的0.5% ≤潜在影响≤资产总 额的1%,或者营业收入2%≤潜在影 响≤营业收入4% |
潜在影响<资产总 额的0.5%,或潜在影响 <营业收入2% |
注:以上以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 1 )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
( 2 )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错报形成违法情形的;
-
( 3 )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和侵占企业资产情形的;
-
( 4 )发生可能性超过 80% ,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
( 5 )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
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 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 1 )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基本判断的;
-
( 2 )发生可能性超过 50% ,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
( 3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性的。
-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 1 )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过程错误,但不会直接形成核算与报告
错误的;
-
( 2 )发生可能性超过 30% ,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
-
( 3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资产安全性的。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评价维度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陷影响 |
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 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 ≥50% |
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 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 30%≤偏离比例<50% |
内控缺陷可能造成实际 业务偏离预算目标比例 10%≤偏离比例<30% |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
( 1 )可能造成公司战略目标完全无法实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
-
( 2 )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效率异常低下,严重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的;
-
( 3 )可能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可能由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
-
( 4 )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经营层严重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
-
( 5 )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失效的。
重要缺陷:
-
( 1 )可能造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无法完成,但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
-
( 2 )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
( 3 )可能导致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并可能被外部监管机构要求承担相关
-
法律责任的;
-
( 4 )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政策正常落实的。 一般缺陷:
-
( 1 )可能影响公司短期目标难以完成,但不至于影响公司年度目标的;
-
( 2 )可能影响业务管理效率,不利于公司持续改善提升的;
-
( 3 )可能导致公司和员工行为轻微违法违规,但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的;
-
( 4 )其他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情形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促进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