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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May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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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4 -0 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 标,需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4.00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84.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 少84.00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部门: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一号

联系电话:0564-7339502

传真:0564-7339502

  •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4、其他

  •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