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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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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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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8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 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 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