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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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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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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16,653.7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896,964.1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35,823,725.4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鉴于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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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 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0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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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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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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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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