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ingda Group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Feb 16, 2015
55137_rns_2015-02-16_9430602e-827a-4eea-9dd7-1dc500fe5bee.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5-01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5 年预计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
1、向大连力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科技”)采购产品:高压柜、
-
低压柜、配电设备;
-
2、向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重工”)采购产品:烟道阀、
-
膨胀节、输送设备、锅炉钢架、非标设备。
2014 年度,在年度《关联采购框架性协议》的规定限额内,公司与大连力科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 586.76 万元;与世达重工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 839.76 万元。由于新余 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2015 年公司高压柜、低压柜、配电设 备等产品将向关联公司力科科技进行采购,预计 2015 年度公司与力科科技及世达 重工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启贤和贺永贵回避表决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 (1)大连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龙王塘街道官房村 1 号
法定代表人:何启贤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营业范围:液压控制设备、电气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化工矿山工程设计服务、现场安装;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配电开关 控制制备制造;机电产品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以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阎克伟与公司董事长何启贤各持有力科 科技 5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的有关规 定,力科科技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力科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1 万元,净利 润-365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 639 万元,净资产 155 万元。
(2)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学子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启贤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营业范围:机械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及相关新材料的研发、 生产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世达重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情 形,世达重工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014 年,世达重工实现营业收入 24,649 万元,净利润 1,650 万元;期末资产 总额 19,493 万元,净资产 11,759 万元。
2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一直保持良好,产品质量 稳定,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大连力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
采购产品:高压柜、低压柜、配电设备。
数额:采购金额应不超过 1,500 万元。
定价:通过询价、比价后确定,标的较大的采用招议标方式确定。
具体协议:由公司与力科科技就每一笔采购签署具体协议。
(2)公司与大连世达重工有限公司的交易
采购产品:烟道阀、膨胀节、输送设备、锅炉钢架、非标设备。 数额:采购金额应不超过 1,000 万元。
定价:通过询价、比价后确定,标的较大的采用招议标方式确定。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具体协议:由公司与世达重工就每一笔采购签署具体协议 。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分别与力科科技和世达重工签订了《2015 年度关联 采购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 利于公司利用优质的资源和保障项目的建设,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高质发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多家比 价及招议标方式,选择性价比最优的公司中标,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曾学敏、尹师州、穆铁虎事先对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 交易采购事项、报价单、评标文件等资料和《2015年度关联采购框架性协议》进 行了认真谨慎的审查,认为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 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15年与主要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
1、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5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