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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Feb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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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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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 年2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3月5日下午15:15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5日 下午15: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 5日9:15至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日

  • 7、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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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5楼会议室(厦门市莲前西路56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1、《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

  • 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 2、《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

    • 3、《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其中,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2.00 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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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志华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间)。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3月3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 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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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琦 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

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间)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股东参会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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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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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

年3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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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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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

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2.00 关于附条件解除《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业绩对赌安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表决意见
3.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妙琪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志华

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 空格内;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表决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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