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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Jan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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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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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3-00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13年1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2月2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0层1号会议室(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
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大连高 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3、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13年2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 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韩家厚 刘琦
联系地址: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大连高新园 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 1、《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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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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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易世达新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 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注: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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