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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Dec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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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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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聆达 股票代码:30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 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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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査文件 ......................................................................................................... 9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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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上市公司、聆达股份、公司 | 指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 悦、铜陵嘉悦同盛 |
指 |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六安中院、法院 | 指 |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重整计划》 | 指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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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经营场所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新余磐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5,04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3年3月3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5MA8Q8YK25B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营业期限 | 2023年3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
| 联系方式 | 0562-682511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和地 区居留权 |
|---|---|---|---|---|---|
| 雷庆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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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 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皖15破申127号《民事 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扣除 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为665,849,987 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铜陵嘉悦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5,070,000股不变,持股比例由13.11%下降至5.27%。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聆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聆 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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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根据《重整计划》内容,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 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 为665,849,987股。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铜陵嘉悦 | 股本增加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35,070,000 | 13.11 | 35,070,000 | 5.2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所持股份被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 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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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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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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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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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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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皖15破申127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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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2、联系电话:0564-73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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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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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 称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
|
| 股票简称 | *ST聆达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 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联系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 |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口 减少口 不变,但持股比例 发生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口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口 无■ |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 否口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不再是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口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口赠与口其他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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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含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即一 致行动人) |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
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35,070,000股 持股比例:13.11% |
||
| 35,070,000股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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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含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即一致行 动人) |
变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后: 持股数量: |
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0股 35,070,000股 持股比例:5.27% |
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0股 35,070,000股 持股比例:5.27% |
|---|---|---|---|
| 0股 35,070,000股 持股比例: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减持 |
是口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口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口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口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口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口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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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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