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ngda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May 27, 2025

55137_rns_2025-05-27_fcf020fb-9207-4c6d-b510-d2e0058821a0.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 *ST 聆达 公告编号: 2025-05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光恒昱)的股份存在新增被冻结情形,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名称 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本次冻结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质押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法院
致行动人
杭州
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50,000 1.5% 0.13% 2025.5.22 2026.5.21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伙)

2、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 被冻结数量 比例 本比例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 23,383,260 8.74% 16 ,330,000 69.84% 6.10%
合伙)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公司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此次光恒昱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冻 结系其与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违约纠纷案件所致,光 恒昱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350,000 股,期限为一年。光恒昱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光恒昱原自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的 10 年经营期限正式届满,但因合伙人内部对于届满延续经营问题存在较大 分歧,无法办理延续经营的相关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期限届满且未 延期。光恒昱如不能向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延续经营申请,将被列为异常经营状态, 甚至面临解散清算等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