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ingda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Apr 2, 2025

55137_rns_2025-04-02_8ad8fae8-6e86-4588-8359-3315f958c244.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 ST 聆达 公告编号: 2025-02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裁定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3,507 万 股司法拍卖流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聆达股份 3,507 万股股 票交付申请执行人嘉悦同盛,作价 23,800 万元抵偿被执行人嘉悦同盛所欠债务。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 202542 日,上述 3,507 万股 已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1%

2 、本次过户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从 58,453,260 股 下降至 23,38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 21.84% 下降至 8.74%

3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执行法 院裁定并完成过户登记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74% ,嘉悦同盛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1% , 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光恒昱变更为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由黄双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2 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光恒昱”)被司法裁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3,507 万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司法裁定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控股股东光恒昱所持公司 3,507 万股无限售 流通股,因标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出价,本次拍卖已流拍。

2025 年 3 月 7 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案号: (2025)皖 07 执 1 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杭州光恒昱持有的上市公司 3,50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价 23,800 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悦同盛”)以抵偿 23,800 万元债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的进 展暨被司法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本次司法裁定的过户登记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后 本次过户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光恒昱 58,453,260 21.84% 23,383,260 8.74%
嘉悦同盛 0 0 35,070,000 13.11%

注:上述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过户完成后,原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从 58,453,260 股 下降至 23,38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 21.84%下降至 8.74%。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光恒昱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黄双先生变更为无实 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 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嘉悦同盛及原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公告所载数据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的尾差,相关数据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