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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Mar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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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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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世达 股票代码:30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阎克伟 住所及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于庆新 住所及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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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世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世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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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査文件.......................................................................................................... 6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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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阎克伟 |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于庆新 |
| 上市公司、易世达 | 指 |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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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阎克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02111961** 住所及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于庆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02031955** 住所及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易世达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7,700万股为分配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易世达存 在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每10股转增5.092502股。易世达于 2019年3月13日进行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原来占总股本的4.9998%,因实际转增份额增 加而导致合计持有股份被动变成易世达目前总股本的5.0307%。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存在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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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实际转增份额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2月12日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 同时控制易世达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股东于庆新视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849,73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356,46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5.030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股份情况
| 证券账户 | 增加方式 | 增加时间 | 增加股数(股) |
|---|---|---|---|
| 阎克伟 | 上市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 2019年3月13日 | 1,741,998 |
| 于庆新 | 上市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 2019年3月13日 | 2,764,731 |
| 合计 | 4,506,729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加前后持股情况
| 证券账户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加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加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加后持有股份 | 本次增加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阎克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20,711 | 1.9326 | 5,162,709 | 1.9445 |
| 于庆新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29,023 | 3.0672 | 8,193,754 | 3.0862 |
| 合计 | 8,849,734 | 4.9998 | 13,356,463 | 5.0307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易世达股份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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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深 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易世达股份2,673,300股,减持比例为当时易世达总股本的 1.5103%,减持后不再是易世达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加股份是因为易世达实施权益分派 转增股本所致,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 不存在短线交易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査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易世达证券部
2、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 3、联系人: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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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阎克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字):
于庆新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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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大连易世达新 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 20层 |
|
| 股票简称 | 易世达 | 股票代码 | 30012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阎克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联系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口 不变,但持股 人发生变化口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口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口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口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执行法院裁定口 继承口赠与口其他■(上市公司转增股本)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含其控制的证券 账户,即一致行动人) |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
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8,849,734股 持股比例:4.9998% |
||
| 8,849,734股 持股比例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含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即 一致行动人) |
变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后: 持股数量: |
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4,506,729股 13,356,463股 持股比例:5.030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口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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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否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深交所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73,300股,减持比例为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1.5103%,减持后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并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
是口否口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
是口否口(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口否口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口否口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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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阎克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字):
于庆新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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