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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3

Sep 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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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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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世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庆刚 联系电话:021-203150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建新 联系电话:021-203150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募投项目之“易世达科技园-研发
中心项目”由于土地相关配套设施工
程延期,致使项目预计投入使用时间
滞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进度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易世达科技
园—研发中心” 进展滞后于招股说明
书披露进度,目前主体建筑已基本完
成,配套设施及研发设备的招标工作
正在进行,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为2013年8月15日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4 月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20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 年
修订)》;
3、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监管工
作情况通报;
4、深交所2012年纪律处分情况;
5、证监会关于内幕交易的警示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大
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及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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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刘群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力科技术工
程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群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阎克伟先生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
际控制人刘群在公司任职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额的25%。刘群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4.上市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唐金泉、何启
贤、陈爱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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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保荐代表人张应彪离职,变更为
王庆刚,已于2013 年6 月21 日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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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庆 刚 程 建 新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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